金融百家|影视企业如何破解“融资难”?

2022年05月12日 16:56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义之,胡琛琛

2019年,在影视行业流行这么一句话,“现在是过去10年最差的一年,但是未来10年最好的一年”,当时大家都是一笑而过。没想到,一语成谶。 

随着霍尔果斯影企的逃亡,到国家对题材内容的审核加强,到如今的国家对文娱行业的综合治理,影视文娱行业面临着诸多方面越来越严格的管理。原本规范合规的管理或能让浑水摸鱼之辈离场,令行业走向良性发展之路,然而,新冠又来了。 

三年疫情,让许多还没来得及发展起来的中小影企举步维艰,乃至黯然离场。热钱退潮,影院关门,平台紧缩,人才流失,几年前烈火烹油一般的热闹,似乎成为了最后的狂欢。 

然而,理想仍在。仍然有人在坚守,仍然有人在积极寻找出路。归根到底,行业要发展,企业要活着,都离不开“钱”。

那么如今,影视行业还有哪些“钱”?它们的门槛有多高?对于影视企业来说,怎么才能更容易拿到这些“钱”?

影视行业的“钱”都从哪里来?

影视行业所有的资金主要分为三大来源: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产业扶持基金。 

股权融资指的是围绕影视项目或影视企业股权方面的融资,债权融资是企业以背负债务为主的融资方式。这两者对投资方来说,本质上都是享有投资标的的收益权,区别不大。但是对于影视企业来说,影视企业股权融资无需还本付息,只需分享收益,但是债券融资,就必须到期归还本金,并且支付利息,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产业扶持基金,则最为“无私”,无需企业还本付息,但流程复杂、额度比较低,也无法实现规模性扶持。

所以行业资金的主要来源还集中于股权和债权融资这两个方向。而两者在行业资金来源的占比上,其实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在2009年左右,光线、华谊、华录百纳、华策等一批影视企业快速上市。在市场和行业大热的情况下,各路资本也快速向行业汇集。此时,资本更青睐于投资企业的股权,试图通过对影视企业股权的投资,进而掌握和接触更多的影视项目信息。 

然而事与愿违,经过五年多的发展,作为企业股东的投资方发现,对单个项目的了解,还不如项目投资方更为清晰。而以项目制为主的影视行业,项目的收益和企业的收益则是两回事儿。

于是在2014年左右,资本开始减少对企业股权层面的投资。行业的资金开始涌向具体项目,随之而来的则是整个制作成本的快速提高,项目风向增大,投资的方向由股权向债权转移。 

这时,影视企业就发现,市面上存在的资本中,只有从银行这类金融机构可以融到足够大且利息成本很低(有些项目在2019年甚至可以拿到2、3个亿,甚至4、5 个亿的银行授信)的钱。但是由于影视企业是以人为核心竞争力,人才的流动或流失,让企业的经营能力无法支撑如此大额的资金,出现了大量的不良资产。 

这就导致2018年至今,整个资本市场认为影视行业的风险极大且极度不稳定。投向影视的资本就呈现两个局面:一种是只追逐占比1%的头部项目,一种是只在项目成型后或临近上映前再进入。

这种局面导致99%的企业或者项目面临着“融资难”的状况。 

影视企业“融资难”问题探究 

但其实,无论是政府、国企、金融机构、产业资本等都没有放弃对影视行业整体的扶持,都在努力改变“融资难”的困局。

无论是成立激活产业的母基金,还是设立风险池,亦或是给到各种各样的贷款贴息政策,政府对影视行业的扶持不遗余力,但是这部分资金也面临一个政策落地周期较长的问题。

另一方面,国有产业投资机构或者平台企业,如北京文投、浙江文投、 湖北文投,以及中影、华夏、上影这类国企,也是在帮助政府实现产业融资环境的改善。但是这类投资机构涉及到社会责任和资金安全的问题,会更青睐于投资主旋律题材影视内容,加上严格的审核机制,在周期和投资比例上也会遭遇掣肘。

在产业资本方面,由于这几年整体行业的不景气,导致很多产业内资本缩减预算,停止流动,整体呈现出半停滞的状态。 

这时我们就可以发现,目前只有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对影视行业始终敞开大门。然而,问题又出现了。

作为具备一整套完整风控体系和基础数据标准的金融机构,“看不懂”影视行业,而影视行业的从业者也没能力把企业或项目运营情况通过数据或拆分成报表讲给金融机构听。 

当“讲不明白”遇到“看不懂”,这就让双方很难建立一个共同的语境和对话体系,达成合作。

其实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准入时间、架构、历史数据、实控人信用、项目收支情况和合同等都有明确的要求,而我们的影视企业却在上述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企业经营的问题:影视企业往往是多家公司并行,因为单个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制公司彼此之间毫无关系或关系并不明确。

同时,小公司落地散见全国各地,且都存续时间不长,其资质和存续时间都很难通过银行的风控系统。

二是历史数据和实控人的问题:因为以项目公司为主,项目结束,公司基本就注销,这使得其历史数据极度不稳定,无法留存长期数据来证明实控人和实控公司的能力,而实控人往往有名气却无资产。

这在金融机构眼里,就缺乏实际抵押或担保价值,企业经营也是不健康非良性的。 

三是项目财务管理的问题:影视项目的特性决定了项目前期基本都是成本投入,票房和销售收益都在最终上映体现,这就无法在融资阶段证明项目收益,或者没有明确的回收周期或者回收渠道。

再加上不科学的记账方式,使得项目在面对银行或金融机构调研的时候,看起来疑点重重,充满风险。 

虽然存在种种问题,但是影视项目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眼里,也是个不错的投资产品,因为它项目周期相对比较短,资金回收周期快,风险周期并不长。

如何解决“融资难”?

其实,对于影视企业来说,想拿到银行的钱并非难事儿。只要能针对上面的问题,切实做好以下三件事,就能更好更方便地拿到银行的授信。而且,一旦通过银行风控系统,还能为自己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强有力的背书。 

第一件事:搭建合理企业架构,形成良性资产 

简而言之,可以用两句话来解释影视企业该如何做这件事,即“开十家公司不如成立一个集团公司”、“在十个地方落一年不如在一个地方落十年”。 

影视企业都是轻资产公司,就需要实操者具备更长远的战略性眼光,更合理搭建企业架构,积累自身的良性资产。对于影视企业来说,拥有众多零散的小公司, 不如成立一家集团公司,按照项目再分别成立子公司。在金融机构打交道的时候,使用厂牌公司把所有的资产、收入等合并起来,就更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

同时,一些地方的金融机构(如城市银行等)都会对贷款企业的地址内经营年限有一定要求。所以在当下环境中,一家企业只有选好一个地方落户并且长期耕耘,才能满足金融机构要求,并且能合法拿到政府长期的扶持政策和税优政策。 

第二件事:合理记账沉淀数据,法人尽量为实控人 

“业务可以有大小年,财报不可以有大小年”、“法人可以没有名气,但是不能没有资产”。 

影视行业一直有“大小年”的说法,但是对于影企来说,其财报上则尽可能不要有“大小年”的体现。这并不是鼓励企业做假账。而是从财务记账规则上来讲, 完全可以把成本和收入相对稳定的体现在账目中。一些成本支出的分摊和一些确定合同的收入的预先计提,都可以合理的分摊到项目周期中,一定要体现出财务的健康状况。

而对于实控的法人来说,则尽量需要有资产沉淀。这些都有利于金融机构的风控系统对企业的财务健康程度和法人可连带的责任,做出合理的评估和判断。 

第三件事:落实项目合同,明确阶段性收入 

“未来无数个可能,不如眼前一纸合同”、“合同签订的钱也是收入,合理分配至项目周期”。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一纸合同最有价值,哪怕仅仅是个预购合同或者预先确权的合同。它代表着这个项目确定的收益。同时明确了阶段性的收入,就可以合理分配进项目周期进行入账。所以对于影视项目来说,能够尽快把一些权利权益落实到合同中去,非常有利于与金融机构打交道。

总之,就是要求影视企业积累自身良性资产,合理规划财务账目,合规且长期经营企业,给到金融机构以更多的信心。 

作者王义之系众观科技CEO、胡琛琛系众观科技市场负责人,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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