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明确债券匹配成交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

2022年05月12日 21:28   深交所

5月12日,深交所发布通知,明确债券匹配成交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

一、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和政府支持债券匹配成交出现下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

(一)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1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二)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20%的,临时停牌至15:27。

二、其他债券(不含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匹配成交出现下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

(一)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二)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5:27。

三、盘中临时停牌的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5:27的,于当日15:2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匹配,再进行连续匹配。

四、根据《债券交易规则》第5.1.3条、第7.3条和第7.8条的规定,债券交易出现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明显异常等情形的,本所可以调整临时停牌的触发阈值或者停牌时长;出现重大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采取强制停牌等处置措施。

五、本通知自2022年5月16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后,本所于2021年3月10日发布的《关于对上市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1〕254号)同时废止。本通知未作规定的,适用《债券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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