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施行。自此之后,海南运用自贸港法规制定权,先后制定17件海南自贸港法规,加快构建自贸港法规体系。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二十二个“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记者邀请行业专家、学者讲述今年新落地实施与海南自贸港相关法律法规带来的改变。
《海南自由贸易港保护条例》
是各类企业和市场主体的迫切需求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发展的种子。2022年1月1日起,《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共62条,将适用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制度和措施有机融合,结合自贸港实际进行创新,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条例》的出台,让我感觉耳目一新,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海南自贸港建设过程中,各类企业和市场主体的迫切需求。”北京万商天勤(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秦波告诉记者,《条例》出台是出于现实的需要。
在《条例》出台前,秦波代理的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给他留下深刻印象。“我的委托人与合伙人投资几百万元创业,由于计算机软件被侵犯,致使公司商业机密泄露,投资人纷纷撤资。”秦波告诉记者,根据当时相关规定,法院对侵权的行为作出认定,但对于投资数百万元的公司而言,10万元的赔偿金杯水车薪,公司最终申请破产。
“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出台十分必要。”上海锦天城(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陆竹筠表示,目前,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逐渐向好,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自由贸易港定位和未来发展不相适应,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建立等突出问题。
在陆竹筠看来,《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为实务工作提供明确指引,“书面承诺与法院要求当事人诚信诉讼,要求公司签订诚信诉讼的保护书作用相同,主要是让当事人形成内心束缚,使其不能、不愿侵犯知识产权。”
此外,陆竹筠还注意到,《条例》进一步加强了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并借鉴了中国香港、新加坡的做法,可以为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提供指引和参考。
《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
有利于优化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2022年1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进一步促进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条例》的出台有何现实意义?陆竹筠认为,该《条例》是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建设、法制建设、制度集成创新的重要成果,有利于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有利于优化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还有利于形成可借鉴的制度集成创新经验。
“《条例》出台后,对海南竞争政策实施中的痛点、难点探索提供了解决思路,同时借鉴相关国际规则和部分发达国家、地区经验进行融会贯通,为国内其他地区公平竞争立法等积累可借鉴的海南经验。”陆竹筠说。
“《条例》第二十七条,对司法机关调查涉嫌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所采取的措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列举。”陆竹筠说,该条款为执法人员在处理涉嫌违反公平竞争条例的行为,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指引,同时也合理规范了行政单位的权利范围。
在秦波看来,《条例》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较为重要,尤其是第十五条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特别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公平竞争。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境内外服务提供者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秦波认为,可预估的市场环境是海内外投资者进入海南市场的考察目标之一,其中,较为稳定的政策法规、公平开放的法治环境,可以有效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此外,秦波认为,“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是《条例》的亮点之一。
“市场环境如何,由独立的第三方来认定更具有权威性,希望未来在市场经济领域,如招投标、市场采购等方面,都引入第三方评估,有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秦波说。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
让市场主体有序退场
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大背景下,新生市场主体的增势可观。然而,市场主体的注销也不容忽视。因此,为市场主体退场“立规矩”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12月1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刘道俊说,所谓有进有出,《条例》正是对目前海南招商热潮的一个强有力的补充,实际上正是解决了前来海南投资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后顾之忧”。刘道俊指出,《条例》中针对失联企业设置了专门的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因为有的企业注册后长期没有开展经营活动,没有主动申请注销,占用了有限的资源。在资源稀缺的市场上,这类市场主体不有序退出,甚至成为“失联企业”,必然导致供求失衡,此时就可以依据《注销条例》对这些不良企业进行除名或者依职权注销,恢复市场的供求均衡。而且《注销条例》更是依据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为企业提供退出通道,可以减少人为的经济干预,把政府该放的权力放到位,促使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以帮助海南的市场主体真正实现市场化出清,稳固企业的未来预期,减少企业顾虑。
海南佐宸律师事务所主任钟敏律师告诉记者,《条例》完善了市场主体注销的登记程序,可以使市场主体快速退市、降低市场交易风险、保护正常经营市场主体债权人的利益、保障市场经济活动正常秩序。同时,《条例》通过法治的方式强化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引导或者强制低效无效或应注销而不注销长期占用资源的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减少“失联企业”带来的风险和占用的社会资源。此外,《条例》对于一般注销、简易注销、除名、依职权注销等特别规定和法律责任等内容都作出了规定,对于自贸港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实操性。
(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