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进一步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突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023年03月31日 14:39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莎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好小微企业关系到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就业的稳定。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延续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有关情况。

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在会上表示,近年来财政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融资、鼓励吸纳就业等方面,打好了税收政策的组合拳,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朱忠明表示,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的因素比较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然面临不少困难。面对新形势,要综合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和助企纾困的需要,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突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朱忠明表示,今年1月,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相关优惠政策。今年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保持相关优惠政策的衔接协调,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是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

三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四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的增值税加计抵减。

朱忠明表示,以上各项政策,将与现行其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形成合力。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优化政策实施方式,及时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效纾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困难,激发市场活力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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