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贵州省火电企业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碳中和责任协议集中签订仪式在贵阳举行。贵州黔西中水发电、贵州大方发电、国能织金发电、贵州盘江电投发电、大唐贵州发耳发电、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现场进行了集中签约。加上此前已签约的8家企业,本轮共有14家企业签约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碳中和责任协议,总金额达186万元。
贵州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作为贵州省单株碳汇项目运营方,具体负责林户所持单株碳汇的开发和售卖工作。“我们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对火电企业年度碳核查确定的排放量,与火电企业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配合火电企业完成购买单株碳汇履行碳中和责任,并将售碳金额全部清分到林户账户,中间不收取任何手续费。”贵州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敏姝介绍。
数据显示,重点企业碳排放是全省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2016年至2021年,全省8个重点行业企业排放二氧化碳12.74亿吨,其中,火电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为6.66亿吨,占比52.3%。
据悉,“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污染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第一阶段,主要以年排放二氧化碳20万吨及以上的火电企业为实施对象,通过购买单株碳汇履行碳中和责任,对全省建档立卡且拥有生态碳汇功能林地的边缘户、易返贫户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污染生态补偿。以单株碳汇价值转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贵州特色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将林木生态价值转换成经济价值,切实提高林户经济收入。
“单株碳汇项目实施以来,全省火电企业积极参与购碳活动,为贵州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提供了有力支撑。”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察专员王家齐表示,一直以来,贵州省火电企业积极参与贵州建设,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支持的同时,也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为贵州的绿水青山作出了重要贡献。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