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凌晨 西安报道
为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日前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扩大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下称:《利用外资若干措施》)、 《陕西省关于培育引进外向型产业的若干措施》(下称:《外向型产业若干措施》)。
其中,《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从招商引资、投资奖励、优化服务3个方面出台15项措施,旨在扩大陕西制造业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外向型产业若干措施》则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动外向型产业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均衡布局。
利用外资最高奖励上亿
具体来看,《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全面落实外资准入政策措施,明确提到严格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动扩大外商投资鼓励类目录,支持外商投资高端装备、基础元器件、关键零部件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领域,设立研发中心开展科技研发创新活动,承担和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生产投资方面,《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强调对使用境外资金增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金等方式扩大投资给予支持奖励。
科创产业依然是陕西重点发展的板块。上述措施提出,引导外资企业与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基础研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研发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作用,支持境外资金投向科创企业,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业务。
具体到产业链方面,《利用外资若干措施》要求建立重点外资招商目标企业库。鼓励链主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吸引产业链企业集聚发展,通过补链强链延链,不断提升重点产业链配套能力。
为发挥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势,上述措施具体指明了外资利用布局优化方向。引导先进制造业向关中城市群聚集发展,鼓励低碳环保型制造业向陕南布局,能源化工类制造业向陕北布局,科技研发向秦创原总窗口聚集。鼓励各地开展“飞地合作”,形成全省制造业梯度布局。
针对实际使用外资情况,陕西给出了真金白银的配套奖励措施。其中,当年实际使用外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省级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新设外资总部、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按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对认定为省级以上外资研发中心,省级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开办支持。
外向型产业培育引进加工贸易
对于重点产业、通道优势、区域合作、要素保障方面,《陕西省关于培育引进外向型产业的若干措施》给出更加细化的实施举措。
比如,产业方面,《外向型产业若干措施》中明确要围绕提升省、市重点产业链和培育先进制造、现代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万亿级产业集群,着力推动本地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产业链关键环节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大力引进外向型企业,打造外向型产业集群,构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具体来看 ,首先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拓展经济发展路径,着力引进一批海外订单多、市场前景好的劳动密集型外贸生产企业,推动县域外向型产业突破发展。
其次,关中地区重点发挥交通物流便利、产业配套完善等优势,大力引进机械电子、纺织服装、家居家纺等外向型企业;陕北地区重点发挥能源化工、农副产品等资源优势,大力引进铝镁合金、精细化工、苹果、羊绒羊毛等外向型深加工企业;陕南地区重点发挥劳动力聚集、绿色食药丰富等优势,大力引进毛绒玩具、电子元器件、植物提取物、富硒食品等外向型企业。
为进一步畅通对外贸易通道,《外向型产业若干措施》要求发挥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及西部陆海新通道作用,引导西安国际港2小时物流半径内的县(市、区)及产业园区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外向型产业。
对于俄罗斯和中亚、西亚、南亚、中东欧等地区生产、生活消费品市场需求,引进一批机电、家电、家居、家纺、塑料制品、服装鞋帽等出口加工型企业开展出口业务;围绕上述国家和地区矿产、木材、棉花、粮食、油料、肉类等原材料资源,招引进口加工型企业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同时,进一步发挥西安国际航空枢纽国际航线密度大、国际货运能力强的物流优势,以及自贸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政策叠加优势,引进航空制造与保税维修、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电子元器件、奢侈品加工等依赖高效运输的保税加工贸易企业。
针对国内区域合作,上述措施提出持续深化苏陕、津陕协作,完善对口合作市、县产业招商引资和合作利益共享机制,采取驻点招商、叩门招商、组团招商等方式,夯实产业对口合作成果。依托我省资源、人才、成本优势,采用合作共建、全链承接、部分承接、总部+基地、研发+基地等方式,推进外向型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合作。
通关服务方面,陕西将充分发挥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流程的便利化通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