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浦江县在财政资金的绩效和监督管理方面发力,将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嵌入财政资金使用全流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新模式,开展“事前规范、事中监管、事后应用”的“三化”工作机制。
统一标准,事前规范标准化。出台《关于编制2024年浦江县部门(单位)预算的通知》,全面梳理浦江县预算项目安排标准,同省级标准、周边县市标准进行全面比较。进一步理清与预算项目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共涉及基本支出标准18项,社保、卫生、教育等专项支出标准439项。实现预算编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统一,切实提高政府预算编制的规范化水平。
动态监控,事中监管常态化。依托一体化平台,对170个全县500万元以上项目开展半年度事中重点监控,对支出进度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单位下达督促函,要求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落实“清单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实时督促资金主管部门的整改,对标对表截图反馈,实行动态监控,明晰整改实效。实施授权支出事中动态监控,根据财政政策变化,不定期修改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及时发现违规和不规范行为。1-11月预警违规业务787笔,涉及金额6486万元。
结果导向,评价应用多样化。围绕浦江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财政资金支出项目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2023年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1154个,涉及资金73亿元,重点绩效评价10个,涉及资金2.1亿元。收回不合规发放补助资金20万元,对企业扶持、创业贴息、人才工作等政策专项资金兑付流程提出整改建议5条,初步核减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
浦江县将继续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和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文/赵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