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钟雨欣 北京报道
“北京法院以‘零容忍’态度,对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的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5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2019-202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雪峰介绍,2019年以来,20余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60余名实施虐待、强奸、猥亵等犯罪行为的被告人被宣告从业禁止。
白皮书显示,2019年至2024年4月,北京法院累计审结各类涉未成年人一审、二审案件25563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88.3%,刑事案件占比10.1%,行政案件占比1.6%。
刑事案件方面,2019年以来,北京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一审案件581件;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一审案件1551件,判处被告人1731人。从案件特点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波动下降趋势,未成年被告人人数从2019年的229人降至2023年的96人,降幅约58%。未成年人犯罪年龄集中,16周岁至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约占全部未成年罪犯的92%。
白皮书指出,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中,排名前三位的罪名分别为猥亵犯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性侵害已经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最突出的犯罪问题,此类案件“熟人”作案占比高,近70%案件中的被告人与被害人在案发前相互熟识。此外,以网络为犯罪手段的案件增多,假借交友、心理辅导、介绍兼职、充值打赏为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犯罪不容忽视。
民事和行政案件方面,2019年以来排名前三位的民事案由为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其中,因父母藏匿、抢夺未成年子女引发的抚养、监护、探望纠纷呈增长趋势。调研显示,90%以上藏匿、抢夺子女的行为源于成年人之间的矛盾,子女往往成为夫妻、家庭成员间争夺利益、宣泄情绪、报复对方的筹码和工具。70%以上长期被藏匿、抢夺或拒绝探望的子女年龄不满8周岁,这些孩子在长期、反复的矛盾和诉讼中极易遭受严重身心伤害。
同时,未成年人校园侵权、运动伤害案件多发,学生欺凌、暴力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在涉学生欺凌、暴力因素的具体案件中,约60%为民事侵权纠纷,施暴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被法院依法判决赔偿受害者人身损害的各项经济损失;一些欺凌、暴力事件后果严重、性质恶劣,演变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制猥亵等刑事犯罪,施暴者均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
此外,涉未成年人生存、发展权益的行政案件也有所增加。案件显示,北京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与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关系密切的社会生活领域,诉讼对象涵盖教育、医疗、公安、网络信息管理、食药监管、国土资源等多个行政机关。特别是近年来因未成年人户籍、学籍、医疗保障待遇、腾退拆迁权益等引发的行政纠纷呈增长趋势,已占全部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的50%左右。
任雪峰介绍,北京法院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的同时,坚持能动履职,把案件审判专业化和职能延伸社会化相结合。在抚养、探望、监护权纠纷案件中创造性开展社会调查观护工作,委托专业司法社工,对涉诉未成年人个人意愿、成长经历及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等进行社会调查,参与案件调解,回访考察生效裁判履行情况。
据了解,上述机制是北京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预防十大机制之一,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累计在381件疑难复杂、矛盾激化的家事案件中开展社会调查观护工作,400余名涉诉未成年人从中受益。
此外,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父母采用不正确的方式方法教育子女、因父母疏于对子女的照顾陪伴导致子女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截至目前,北京法院已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家庭教育指导令2376份,累计对1545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912次,科学有效引导监护人“依法带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