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金融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部署,怎样理解这份“任务书”?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王江谈到,这次全会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出许多重大任务,集中反映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第18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二是着力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市场、产品和服务体系,满足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三是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四是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健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体制机制;五是进一步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六是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强化开放条件下金融安全机制;七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构建比较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