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马嘉璐 张雅婷 卓皙雯 广州报道 数据基础制度政策文件加速出台。9月27日,国家数据局接连公布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两份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数据产业指导意见》)明确定义数据产业,对培育这一新兴产业进行系统布局;《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企业数据资源开发意见》)从企业角度明确权、责、利关系,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
两份文件擘画出数据产业的整体图景及企业在其中的主体位置,有针对性地回应了市场需求。多位专家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这有助于各地区和各类市场主体找准定位、找到发展方向,传递了推动数据产业和企业数据应用全方位发展的积极信号。
培育数据产业多元经营主体
数据产业是新兴产业,培育数据产业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7月,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数据产业的形态在不断迭代和演进,数据产业与信息通信产业、互联网产业既密不可分,又有其新的发展特点,同时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支持政策,尚不能完全覆盖相关数据企业。
将数据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门类,制定针对性政策,有利于回应市场关切,增强数据企业的获得感,也有利于顺应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律,有效聚集资源,培育一批强有力的经营主体,提高产业竞争力。
时隔两月,国家数据局拟发布《数据产业指导意见》,明确定义何为“数据产业”:数据产业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或服务开发,并推动其流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产业,包括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
瞄准高质量发展,《数据产业指导意见》拟提出,到2029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大数据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冯海红认为,这一测算目标展现了数据产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预期贡献与时代担当。
赛智产业研究院院长赵刚表示,《数据产业指导意见》拟对数据产业进行整体规划布局,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挖掘数据资源价值,加快培育数据企业,大力发展数据产业,释放了构建以数据要素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积极信号。
此前,张望指出,数据必须融入到经济社会活动中,才能发挥其价值,这就离不开数据的采集、存储、计算、管理和应用,也离不开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流通和交易。因此,培育一批从事技术创新、资源汇聚、应用赋能、流通交易,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经营主体是关键举措。此次拟发布的《数据产业指导意见》中提出,将重点培育六类经营主体: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欧阳日辉表示,文件围绕产业链各环节将“数据商”这一概念具体化,不再局限于部分行业领域,意在推动数据产业和企业数据应用全方位发展。冯海红表示,文件创造性勾勒出数据产业的整体图景及主要细分领域,并且系统性界定了数据产业市场主体的主要类型,既有利于各级主管部门培育发展数据产业,也有助于数据产业各类市场主体找准市场定位、聚焦重点领域。
《数据产业指导意见》还拟对推动数据产业区域聚集进行规划布局,强调要发挥数据流动不受地理区位限制的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欧阳日辉分析,文件提出了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交易、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重点支持方向,各地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来决策重点发展哪些方向,要走专业化路线、走出自己的特色,先形成集聚态势,然后再形成产业集群。
此外,《数据产业指导意见》还提到,促进数据合规流通交易,鼓励探索多元化数据流通交易方式,支持数据交易机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互认互通。
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企业数据权益
“我们一直在期待数据要素行业的相关支持政策出台,希望尽快落实,加紧推进。”原语科技COO梁栋表示,此次《数据产业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隐私计算的重要性,对于隐私计算产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政策出台有望在相关项目、投融资等方面助推行业进一步繁荣。
市场对培育壮大数据产业高度期待。欧阳日辉表示,两份政策文件同日公布,形成了从产业到企业相互配合的态势,回应了市场对数据开发利用的需求,特别是为企业如何开发利用数据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
“企业是经济建设的主体,国家数据部门从抓市场主体、抓供给侧入手,出台支持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是强化坚定发展数据事业、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心。”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杨翰方说。
2022年12月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等相关内容,备受关注。
《企业数据资源开发意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企业数据权益,拟规定要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保护企业对其合法持有数据的开发利用、经营收益、流通交易等合法权益,鼓励企业采取共享开放、交换交易、资源置换等多种方式流通数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
《企业数据资源开发意见》还拟提出,要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冯海红认为,文件有针对性地回应了现实中面临的问题,比如,五次提到数据空间,积极推动行业数据空间、城市数据空间分别在产业链协同创新、城市治理及公共服务方面的数据流通基础支撑作用,并鼓励探索数据空间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创新数据运营模式,更大程度开放其数据服务能力;明确助力中小企业用数创新,鼓励探索运用数据券等政策工具,切实降低中小企业治数用数成本;明确提出企业承担政府和公共事业相关系统建设运维形成或获取的数据资源,其开发利用行为应严格遵守公共数据资源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
《企业数据资源开发意见》拟明确企业的权、责、利关系,提出要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也是一大政策亮点。欧阳日辉表示,强调“可预期”有利于企业坚定发展信心。赵刚分析认为,过去,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不敢”“不会”“不愿”等问题,核心是数据要素市场化制度机制不健全,此次政策文件旨在呼应市场预期,提出很多实际赋能企业的政策点,给企业吃了“定心丸”,并释放支持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明确信号,鼓励企业释放数据资源在企业内部、产业链协同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巨大价值,让企业更有动力。
此外,文件提出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建设行业数据空间等,开放数据服务,降低中小企业用数成本,也明确划定一些灰色地带的边界,有助于建立产业生态。
“一个产业或者一个市场很难在一夜之间创建,应持续不断地强化人们对数据要素的发展意识和市场环境的塑造。”杨翰方提醒道,推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既有系统性、全面性,也有科技前沿性,并非能一蹴而就,应以“小步快跑”的形式,及时将政策定力与发展要点传递给市场主体。当前,数据要素带来的收益,尤其是数据产品这种显性对价的收益,还在发展和建设中,市场化的基本条件还不充分、不健全,企业尚未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随着政策不断与市场进行指引和沟通,应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切实保护市场活力与积极性,逐步繁荣数据要素市场生态。
今年以来,国家数据局在多个场合透露,将加大政策供给,会按照“成熟一项、发布一项”的原则,推动制度文件出台。涉及公共数据、数据基础设施等议题的文件正在制定当中,有望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陆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