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上浮至216万元!佛山公积金贷款新政出炉

2026年04月30日 22:18   南方+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额度涨了!4月3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政策明确,调整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最高贷款额度上浮幅度及适用范围。

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都有明显提升。本次修订将首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00万元调整至120万元;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8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其他档次的最高贷款额度同步调整。

符合情形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本次修订将购买绿色建筑住房的上浮标准由“二星级以上”调整为“一星级以上”,并将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由10%提高至20%;同时,将符合二孩以上家庭及上述情形的额度上浮的适用范围由首套自住住房扩大至首套、二套自住住房;此外,新增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属于本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值得关注的是,符合多项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可按规定叠加享受上浮优惠,若同时符合各项条件,则最高可贷120万元×(1+80%)=216万元。

公积金放贷的速度也将加快。《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压缩贷款受理、审批时限,将原银行受理至公积金中心审批办结的“5+5”个工作日,优化调整为“3+4”个工作日,提升贷款服务效能。

以下为政策解读:

(一)《通知》何时实施?

答:《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日起受委托银行受理的贷款申请按《通知》执行。

(二)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什么变化?

答:贷款额度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

贷款额度具体调整情况。来源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讯员 受访者 供图

(三)双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120万,那么公积金账户需要有多少余额?

答:根据贷款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以公积金依时缴存满3年为例,缴存余额倍数为16,缴存时间系数为1.5,则公积金账户余额需留存5万元。(即5×16×1.5=120万元)。同一笔公积金贷款为夫妻共同申请的,个人账户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最高可贷金额还受借款申请人的缴存工资基数、债务情况、住房总价、首付比例等因素综合影响,具体以管理中心最终核定为准。

(四)有哪些情形可以上浮额度?上浮后最高可贷额度是多少?

答:购买本市首套、二套自住住房且符合以下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1.经市住建部门认定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

2.经市住建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

3.属二孩以上家庭(二孩均属于未成年人);

4.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属本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的。

同时符合上述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即最高可上浮80%)。

例:张三和李四均已连续依时缴存公积金满三年,并符合佛山市公积金贷款的各项条件。现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所购商品住房符合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及以旧换新政策支持条件,同时属于二孩及以上家庭。据此,其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计算如下:120万元 ×(1 + 80%)= 216万元。

(五)本次贷款额度调整政策是否适用于商转公贷款?

答:适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其最高贷款额度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通知》实施前已审批或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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