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来源:国新办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 北京报道
5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介绍,从去年3月开始到今年3月底结束,一年时间,专项行动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介绍,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线索6.6万多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7亿元,为企业办实事10多万件。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4%,全国行政罚没收入同比明显下降。排查违规异地行政执法案件600多件。
不过,专项行动中也出现了“行政检查次数少了但事项没少”“执法标准不一致”等新问题,需要在常态化执行过程中健全长效机制。
优化“综合查一次”
专项行动的一个重点是整治乱检查问题,现在检查频次降下来了,但也有企业反映一些具体的检查事项并没有减下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胡卫列介绍,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涉企检查当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这是在改革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比如“综合查一次”,几个部门联合检查,但是不同部门原来的检查要求并没有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司法部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在8个地方部署了提高行政检查规范性、精准化的专门试点,优化“综合查一次”,推动跨部门同类检查事项合并打包、多项联查、信息共享,实现检查事项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转变,不光是要把次数减下来,也要把企业迎检具体事项总量相应减下来。
此外,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以信息化技术手段规范行政检查的流程和内容,推动监管从粗放式向精准高效转变。
“执法监管的效果不是看数量,而是看质量;不是靠频次,而是靠精准。” 胡卫列说。
乱罚款一直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在纠治乱罚款方面,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了哪些举措防范办案与利益挂钩,从而遏制趋利性执法?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处乱罚款案件5500多件,涉案金额7.9亿元。
各地严查不落实“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的问题,比如四川广元全面排查了2024年以来行政处罚的案卷,对案卷中将罚款纳入部门账户而不是纳入政府财政账户的案件,启动了监督程序,坚决整改。
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罚没收入增长超过20%的地方重点关注。比如云南对近3年来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的县(市、区)开展专项审计;内蒙古对罚没异常增长的地区和执法部门制发督办函100多件,逐一进行整改。
在查处乱罚款案件的同时,各地各部门深挖这些乱罚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把下达罚款指标、将罚款和考核变相挂钩等作为重点,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清理。
从源头上解决罚没收入管理不到位、处置不规范问题,需要健全罚没收入管理制度机制。比如,湖南专门修订了关于非税收入的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解决“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问题,2025年湖南全省行政罚没收入同比下降26.4%。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围绕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创新做法,比如‘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需要注意的是,这是有严格的法律适用条件的,必须在法律规定条件下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情节,按照包容审慎原则来执行。”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规范一个标准、解决一类问题
“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问题,是专项行动纠治的重点。
刘波说,这个问题在实践中确实是一个难题,它涉及面非常广,既让企业感到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同时在具体执法过程当中,也让执法者受到很大困扰,可以说影响了执法公信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有影响。
比如,“饭店后厨装不装挡鼠板”,曾经是很多餐饮企业反映强烈的一个问题,市场监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又要求不能阻碍逃生通道。从各自的执法角度来看,这些要求都是有道理的。
在专项行动期间,司法部专门就这个问题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进行了反复调研和共同研究,以“小快灵”的方式,迅速出台了规范这个执法标准的意见。
再比如,“涉粉尘企业在生产的时候应该开窗还是关窗?”实践中,一个企业如何同时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企业也有困扰。
今年4月,司法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出台意见,指导基层精准化、规范化适用执法标准。
“类似这样的问题,实践中还有不少。在专项行动的过程当中,司法部积极推动全国各地出台了规范执法标准的制度措施330多项,真正收到了‘规范一个标准、解决一类问题、惠及一批企业’的效果。”刘波说。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持续以“小快灵”“小切口”的方式出台意见,来指导具体适用和操作,强化联合执法,让不同部门在同一个执法情境中,通过联合执法共同研究、一起解决问题。
完善涉企执法常态化机制
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结束后,社会十分关注如何严防各类涉企执法问题反弹,未来如何健全完善涉企执法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
胡卫列指出,需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这三项制度的落地见效,从源头、过程和结果全流程管住行政执法。
此外,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防止畸轻畸重、过罚不当。
“本次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治理成效,通过斩断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绩效考核的利益捆绑,从制度上清除了趋利性执法的内生动力,极大地纠正了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乱查封等不当执法行为,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裁量权,推动行政执法回归公共监管与权益保障的本位,优化了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湖南省行政检察研究基地副主任郭胜习说。
胡卫列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修订完善相关的执法监督制度,做到监督工作有章可循。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纠错功能,健全完善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常态化监测机制、行政执法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
郭胜习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后续需进一步压实属地执法主体责任,强化上级机关层级监督与动态督导,着力破解地方保护、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深层次问题,以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要通过制度建设,聚焦当前我国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的痛点与难点问题,构建起全链条式监督体系,为企业减轻负担,增强企业投资信心,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郭胜习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