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 卢陶然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鼓励提升绿色低碳领域投资比例。
“十五五”期间绿色金融的重点方向和新的增长点是什么?随着转型金融的需求日益迫切,标准制定如何兼顾实效与速度?围绕这些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近日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将适用范围从绿色债券拓展至贷款等所有非IPO金融工具,实现了各类金融产品界定范围的统一,为金融机构识别和管理绿色金融资产提供了便利。同时,第二批转型金融标准覆盖水上运输、石化、化工、纺织、陶瓷及铜、铝等有色金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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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贷款不良率显著低于各项贷款水平
过去一年,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迈向统一协同。
2025年3月,《绿色金融术语》正式发布,这是我国绿色金融领域首个国家标准;6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统一了绿色债券和绿色贷款等金融产品的界定标准。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目录从2015年最初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演进而来,至去年发布第三版,由“绿色债券”正式更名为“绿色金融”。第三版扩大了适用范围,适用金融工具从债券拓展至贷款等全部非IPO类金融工具。这一调整有效破解了以往不同金融工具适用不同口径的问题,实现了标准的统筹统一,这也是现阶段的一项重要进展。
这一标准的统一并非一蹴而就。早在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主要任务是统筹推进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建设,从六个维度构建我国绿色金融标准框架体系。
标准制定遵循严谨的程序规范,需经前期成熟度研究、立项、征求意见等环节。如今,成果已经落地——中国人民银行已正式发布2项国家标准、约8项金融行业标准,另有部分国标与行标正处于制定流程中。
除了项目目录,另一项重要标准也在持续推进。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修订形成《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指南》并开展试用。试用坚持金融机构自愿参与原则,对自愿参与试用《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的金融机构提供能力建设和辅导,引导金融机构逐步提高可持续信息披露水平。
绿色金融的质量如何?从资产质量维度看,数据显示绿色贷款的不良率低于各项贷款整体水平,表明该类金融产品运行机制较为健全,风险总体可控。此外,有学术研究表明,绿色贷款规模的增长与企业实际减排量的改善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
从实践看,要实现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避免“洗绿”和“假转型”风险,除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界定范围外,还需要下大力气提高金融机构识别和判定绿色经济活动与转型经济活动的能力。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会不定期对金融机构进行指导,浙江、重庆等地在运用大数据和AI技术提高绿色/转型经济活动的识别准确性方面也取得了较好成效。
“因此,对于绿色金融的发展,我们不盲目追求规模的绝对数值,核心在于精准识别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有效需求,切实发挥绿色金融的牵引和支持作用。”该负责人表示。
第二批转型金融目录覆盖水运、石化、有色等行业
去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转型金融、生物多样性金融等标准制定工作也取得重要突破。截至目前,已有5项转型金融标准获金融行业标准立项,各项已较为成熟的转型金融标准面向全国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开展试用。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制定的转型金融标准覆盖钢铁、煤电、建材、农业、水上运输、石化、化工、纺织以及铜、铝等有色金属行业。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始终坚持一项核心原则:必须基于成熟的实践积累。第二批行业标准的入选,是因为相关地区已具备较为扎实的实践基础,且经过专家论证,其技术指标能够较为全面地覆盖我国相关产业的具体生产场景。
转型金融主要服务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但难以一步到位达到绿色要求的经济活动。与绿色金融工具相比,转型金融工具对碳核算等量化信息的需求更高。经济主体碳核算水平的提高,是金融机构进行投融资碳核算的必要前提。近年来,随着方法论的改进和数据基础的改善,经济主体碳核算的难度明显下降,碳核算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大幅提高。例如,一些钢铁、新能源领域的产业链链主企业自建数字化平台,引导和帮助上下游企业提高碳核算能力。又例如,一些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客户提供碳核算等增值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也推动深圳、广东、上海、浙江等地探索开展了中小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在引导企业降碳和助力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碳核算方面积累了经验。
放眼全球,各国转型金融的模式不尽相同。该负责人表示,中国采用的是“项目式”白名单。不同经济体的标准模式选择,取决于其经济体量与产业复杂度。中国经济体量庞大、产业结构复杂,若采用宽泛的原则性标准,在基层实操层面将面临极大的模糊性与执行难度,难以进行有效管控。如欧盟出台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EU Taxonomy)同样采用的是目录式而非原则式,其原因也在于欧盟内部情况复杂,难以用抽象原则进行准确表述。选择目录式标准的优势在于清晰明了、边界确定,只要符合对应条目即可准确认定。
探索省际间绿色金融合作
该负责人表示,浙江、广东等地绿色金融改革探索开展较早,凭借良好的金融资源禀赋、市场基础及锐意进取的改革精神,展现出较强的先发优势与示范效应。另外,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三省一市、川甘青藏江河源绿色金融协作机制等,对推动相关省份交流互鉴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唐婧对本文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