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人才新政补贴!6月1日起,开始申报

2026年06月01日 14:30   南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2026年度

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及澳门青年生活补贴申报工作

即将开启!

申报期为6月1日至6月30日

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

最高可得27万生活补贴

学历型、专业技术人才

最高可得18万生活补贴

技能人才

最高可得6万生活补贴

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补贴?

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快往下看吧!

01

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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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醒▼

请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要求,抓紧填报,建议不要集中在申报截止之日(即系统关闭当天)提交申请,以免导致网络堵塞,影响申报工作。

03

申报对象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且申报年度在合作区有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机构等用人单位,并在以上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含)以上的人才、具有助理级(含)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具有高级(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照党政机关职级核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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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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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一)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

1. 年龄要求

▲引进年龄以在合作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作为计算时点。(指南中的“不超过”包含本数)。

2. 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缴纳要求

申请人应当在合作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且截至当笔补贴申请之日,仍在合作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

首次申领须在合作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六个月及以上,申请第二笔须连续缴纳十八个月及以上,申请第三笔须连续缴纳三十个月及以上(以2026年6月30日往前推算)。

申请第二、三笔期间如因变换工作单位而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允许累计断缴不超过三个月,断缴后申请第二笔补贴仍需满足累计缴纳社保十八个月及以上,申请第三笔补贴仍需满足累计缴纳社保三十个月及以上。

▲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合作区“一网共享平台”所申请接口信息核查结果为准。社会保险指根据法律规定以用人单位名义参加合作区社会保险。

3. 劳动合同要求

与合作区用人单位累计签订3年(技能人才累计签订2年)劳动合同或与合作区用人单位新签订3年以上(技能人才新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截至补贴申请之日止,仍与合作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参保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需申请人在申报期内提供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签订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的关联性,如集团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等关系)。

4. 其他要求

技能型人才须从事与职业资格证书相一致的职业或工种,且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符合。

申请人所在的用人单位,每年度申请补贴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其实际租赁办公面积按人均十五平方米核算的对应人数。若用人单位因特殊客观原因确需突破上述核算标准的,合作区人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酌情考量。

(二)澳门青年人才

申请人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须已取得境内外高校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已具备助理级及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 申请人年龄在18-45周岁(含本数)之间(以在合作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作为计算时点),仅在合作区用人单位就业,关于劳动合同、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要求与上述学历型、专业技术人才保持一致。

2. 申请人年龄在18-45周岁(含本数)之间(以首次申请本补贴时间作为计算时点),在合作区及澳门实际就业,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与合作区企业的澳门关联公司签订累计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合作区及澳门实际就业,且每年在合作区工作时长不低于一百八十三天,截至申请本补贴之日,仍与该澳门关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b)申请人应当在澳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障基金强制性制度供款及职业税,且截至申请补贴之日仍在缴纳。首次申请补贴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障基金强制性制度供款及职业税六个月及以上,申请第二笔须连续缴纳十八个月及以上,申请第三笔须连续缴纳三十个月及以上(以2026年6月30日往前推算)。

▲参保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需申请人在申报期内提供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签订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的关联性,如集团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等关系)

06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人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6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及澳门青年生活补贴”→选择“单位资格审核”点击立即申报,按要求填报用人单位信息及上传申请材料,填写全部资料后,点击“附件清单”,下载、并打印,经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点击“确认提交”提交至受理机构。

▲未注册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的,则需先进行法人注册,获取法人账号后方可登录横琴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法人账号注册时,由经办人扫码即可,无须由法人亲自扫码办理。

(二)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可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选择“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6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及澳门青年生活补贴”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申请材料,填写全部资料后,点击“附件清单”导出并打印,经本人签名并按指模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点击“确认提交”后选择用人单位,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需提交至受理机构,视作完成申报提交。

(三)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我的工作台→企业审核项目。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材料及其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填写审核意见并点击“通过”按钮。

▲用人单位必须先提交“单位资格审核”申请,才可在“企业审核项目”通过员工提交的个人项目。

▲用人单位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信息退回申请人。如属于申请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修改完善相应材料需重新提交至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确认提交后,申请信息报送至受理机构审核。

▲管理员账号才可操作“企业审核项目”,“设置”中拥有单位信息的账号即为管理员账号。

(四)受理机构审核

若申报被退回,退回信息由系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

▲出现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的,该申请将被退回,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社会公示

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有异议的,受理机构对公示人员名单信息进行复核。

(六)发放补贴

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将补贴发放至与申请人姓名一致且有效的内地银行开户的一类银行账户(卡)。

07

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上传的全部材料须为原件扫描(PDF格式,内容完整,图文清晰)。

提交材料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6年度引进学历型、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及澳门青年生活补贴申请提交材料明细》(附件7)。

08

有关说明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自《实施办法》实施之日起两年内按要求提交首笔补贴申请;《实施办法》实施后引进合作区的,应当自在合作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三年内(技能人才应当自在合作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两年内)按要求提交首笔补贴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二)未申领完原横琴新区或珠海市租房和生活补贴类政策的视同已申领《实施办法》第一笔补贴。学历型和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依次申领第二笔、第三笔补贴;技能人才可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申领第二笔补贴。

(三)申请人已按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奖补实施办法》(粤澳深合经发通〔2024〕4号)享受学历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生活补贴,但未领完的,按原政策标准申领剩余补贴金额。

(四)澳门青年生活补贴和学历型、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生活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五)已申领完毕原横琴新区、合作区或珠海市同类政策补贴的申请人不得重复享受本补贴。

(六)享受豁免缴纳内地社会保险的境外人才或者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合作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人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

(七)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实际发放的补贴金额已扣除20%偶然所得税。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补贴发放:

1. 已享受合作区政府扶持性住房保障待遇;

2. 截至当笔补贴申请结束之日前终止劳动关系;

3. 享受补贴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

4. 所在用人单位认为不适合享受补贴待遇并提出终止意见的;

5. 其他需要取消或终止的情形。

(九)严格申报要求。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本次及今后申请资格,并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已经获取补贴的,对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09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一)政策审核咨询

联系电话:0756-8938752;0756-3831220;0756-3931723

(二)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756-8841172

来源:横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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