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为“家门口的社康”立法:鼓励人工智能辅助诊断

2026年06月03日 20:00   南方+

新建小区须同步配建社康,鼓励社康开午间、夜间及周末门诊,支持开设体重管理、戒烟、睡眠门诊等特色服务,鼓励运用远程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技术......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社区健康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拟通过立法,系统总结、固化一批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加强疾病防治,提高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加快实现“病有良医”。

社康网点“加密”:新建小区须同步配建

《条例》明确将社区健康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提出“一社区一社康机构、15分钟步行可达”的布局原则。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城市更新项目,《条例》要求预留社康业务用房,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既有建成区未达标或缺失的,由区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

服务升级:从“看病”到“健康管理”

《条例》提出构建“市—区—举办机构—社康”四级居民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社康从单一诊疗向全周期健康管理转型。

特色科室“按需定制”:支持社康根据居民需求开设儿科、口腔、康复等专科,重点打造体重管理、营养膳食、运动健康、睡眠障碍、老年认知等特色门诊,并明确鼓励设立戒烟门诊和健康体重管理门诊。

数智化赋能:依托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为居民提供电子健康档案、健康画像、风险评估等服务;允许社康依托举办机构的互联网平台开展线上诊疗,并鼓励运用远程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技术,提高疾病诊治水平

延时服务常态化:明确鼓励社康机构开放午间、夜间、周末及节假日门诊,解决上班族、学生群体“上班时间没空看病”的痛点。

打通转诊“堵点”:基层首诊、上下联动

为健全双向转诊制度,《条例》明确推行分级诊疗。

社康机构主要负责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及预防保健;基层医疗联合体需设立转诊中心,为社康上转患者优先保障专家号源、大型检查预约和住院床位;市、区医院对恢复期患者需及时下转至社康或康复机构,并要求社区医院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

慢病用药“减负”:电子处方跨区域流转

为缓解慢性病患者“开药难、取药烦”,《条例》提出多项便民措施。

用药目录动态调整:市卫健部门将动态更新社康慢性病用药目录,保障居民基本用药需求;

电子处方“通办”:支持社康应用深圳电子处方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处方在医院、社康、零售药店间便捷流转;

配送到家:加强药品调剂,建立预约取药、第三方物流药品配送机制,减少患者往返奔波。

财政与人才“双保障”:让社康“留得住人”

《条例》将社区健康服务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明确区政府需保障社康开办费、设备购置、人员经费等支出,并对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任务的社康给予财政补助。同时,在人才引育、职称评审、薪酬待遇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支持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

目前,《条例》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公众可在2026年6月27日前,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或以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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