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周伟新浙商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308号)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潘华枫浙商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309号)。根据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周伟新和潘华枫的副行长任职资格。
公开资料显示,周伟新,1971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高级注册信贷分析师。曾任中国银行临安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支行行长,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杭州公司业务中心主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行长,中国银行舟山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其间:2019.11-2021.12 挂职蚌埠市党组成员、副市长);浙商银行浙江业务总部总裁,浙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潘华枫,1972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信贷管理处管理科副科长、风险管理处管理科科长,中国银行鄞州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风险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 ;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风险监控官、行长助理、副行长、纪委书记、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新资办主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浙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首席风险官。
目前,浙商银行领导班子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陈海强,执行董事、行长、首席合规官吕临华,副行长景峰、骆峰(兼任董事会秘书)、周伟新、潘华枫(兼任首席风险官)。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 李林鸾
《中国银行保险报》实习编辑 李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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