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杨梦雪
随着老龄化趋势演进,养老问题愈发突出。
一方面,突发疾病时可能无人签字导致救治延误;另一方面,失能后名下存款、房产无法用于自主支付养老费用,银行卡和存单也难以由亲属代为操作,而监护人若同时管理财产,易因权限不清引发侵占风险。
我国住户存款余额超170万亿元,大量养老资金以活期或定期形式沉淀,缺乏系统性的支付安排。这种“有钱却担心用不上”的矛盾,在老年人失能或突发疾病时尤为凸显。
为破解相关难题,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创新开展养老服务信托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上海面向有需要的老年及备老群体开展养老服务信托试点。
《通知》的一大创新是设定“意定支付”机制,允许委托人指定其意定监护人同时担任“信托财产意定管理人”。委托人失能后,由该管理人向信托机构发出支付指令,用于定向支付养老费用。
所谓“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后,由该监护人履行职责。然而,意定监护存在一大核心痛点:监护人需同时管人、管钱,权责过重,极易诱发道德风险。尤其对于无子女或家庭支持薄弱的老年群体,找到完全可信的监护人殊为不易。
受访专家告诉记者,现行意定监护制度解决的是人身照护决策问题,但无法解决养老费用支付问题,监护人虽有权做医疗决定,却无权操作银行账户。“意定支付”机制不仅补上了支付权的空白,还能通过资金全流程管理、每笔支出留痕、引入第三方监督,帮助化解意定监护容易被滥用、缺乏监督的问题,实现“管人”与“管钱”相互制衡。

管钱、管人还管服务
北京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顾问杨祥解读称,在“意定支付”机制下,委托人神志清醒时可通过信托文件预先指定“信托财产意定管理人”。待其失能后,由该管理人向信托机构发出支付指令,将资金定向用于养老费用。意定监护人可同时担任这一角色,从而实现人身照护与资金支付的制度性衔接。
杨祥指出,这一设计将个人的养老意愿通过法律化的信托工具锁定并延伸至未来。即便委托人日后无法言语,早年安排依然能得到忠实执行。同时,信托机构的独立介入,有效防范了意定监护人权力过重、监督缺失所带来的道德风险。
“管人”与“管钱”分离,正是当前公认的制度衔接方案。具体而言,意定监护解决“谁来签字、谁来决策”的人身照护问题;养老服务信托解决“钱怎么花、谁来支付”的财产安全与定向支付问题。二者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撑,有效规避了传统模式下“人钱不分”引发的权益侵害风险。
信托公司作为独立的受托机构,负责账户管理、资金结算、支付执行与留痕监督;意定监护人则负责照护与决策,双方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形成“监护人负责决策但不碰钱,信托管资金但不越权”的运行机制。
不过,杨祥也指出,社会公众对养老的需求远不止于此,还涉及人身照护、医疗决策、生活安排、服务对接。仅实现“管人”与“管钱”的制度衔接还不够,必须补上“管服务”这一环,才能真正解决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系统性保障问题。
这正是《通知》的另一大创新所在。除了“意定支付”机制,《通知》还明确了养老服务供给对接安排: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市级养老服务供给平台,遴选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院、长者照护之家、社区食堂、陪诊助浴等),信托机构依托该平台链接服务资源,逐步实现标准化对接及支付体系建设,让信托付款直达可信服务。
杨祥认为,“管钱”“管人”“管服务”这三个维度的闭环联通,意味着养老服务信托不再是单纯的资产管理工具,而是升级为一个跨越财产、人身与服务的综合功能平台,有助于回应我国日益庞大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群的照护需求。
普惠养老的重要一极
近年来,都市居民养老金融需求逐渐从单一资产管理向全场景养老综合服务转变。信托制度正以其财产隔离、多元资产装入、代际传承等独特功能,逐步填补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触及的服务空白。
上海信托董事长崔炳文曾对本报表示,绝大多数养老金融产品仍以投资理财属性为主,但老年人需要的是事务性安排——谁来签字手术?谁来支付照护费用?谁来执行遗产分配?
崔炳文认为,信托的制度功能与养老群体的核心诉求高度契合:一方面保障多元资产的归集、保值与增值,另一方面满足医疗支付、养老院费用等生活需求,还能解决财富传承、身后安排等。
《通知》明确,养老服务信托涵盖特殊需要信托、家庭服务信托、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等多种形态。
中国政法大学养老金融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胡继晔解释,养老服务信托包含家庭服务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等低门槛类型,打破了“信托仅属富人”的刻板印象,让中等收入及普通老年群体也能受益。
家庭服务信托和特殊需要信托门槛远低于千万级的传统家族信托。二者水平不同:家庭服务信托合规起投点为100万元;特殊需要信托在行业实践中可低至30万元。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杨祥也认为,养老服务信托是信托工具的一次关键普惠转型。信托制度天然具备的财产隔离、专业管理、灵活支付三大功能,理应成为我国养老金融体系的重要底座,而不仅仅是少数财富家族的私人安排。
构建养老金融生态体系是《通知》的五项任务之一。《通知》鼓励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与信托机构开展代理推介、支付结算优化等多元合作,推动不动产、股权等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探索,深化养老金融与财富管理、支付结算等业态融合;同时鼓励信托机构与意定监护、公证机构等深度合作,围绕老年人需求构建养老金融服务生态圈。
胡继晔认为,《通知》作为全国首个养老服务信托跨部门专项文件,清晰划定了试点边界与业务规范,形成了“顶层设计+地方实践”的良性互动。在其看来,试点的真正价值不在于设计某款具体产品,而在于构建“意定监护+养老服务信托+养老服务机构”的制度框架,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此外,《通知》鼓励在养老服务信托终止时,将剩余财产设立或交付慈善信托用于公益事业,实现从“自益养老”到“他益养老”的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