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骏:落实《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央行等监管部门可发挥重要作用

2022年03月25日 13:46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德尚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 北京报道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对经济和金融稳定可能构成重大威胁,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必须采取行动,以应对与自然和生物多样性相关的风险。” 3月24日,来自全球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学术机构组成的NGFS-INSPIRE联合研究组最新发布的报告称。该报告认为,生物多样性丧失构成了与气候变化类似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建议并呼吁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如类似应对气候风险的缓解措施。

该报告题为《央行、监管机构与生物多样性: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行动议程(Central banking and supervision in the biosphere: An agenda for action on biodiversity loss, financial risk and system stability)》,由央行绿色金融网络(NGFS)和国际可持续金融政策研究与交流网络(INSPIRE)成立的联合研究组(下称联合研究组)共同撰写。该研究组由100多位来自五十多个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和学术机构的专家组成。

就上述报告,该联合研究组共同主席、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全球在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方面的行动正得到加强,今年在中国昆明将就《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达成一致。本研究组的报告表明,各国央行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应该包括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带来的金融风险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生态友好领域。央行和监管部门在落实《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上可发挥重要作用。”

应将生物多样性风险纳入监管体系

据悉,当前全球每年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缺口达数千亿美元。如何科学测算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缺口?尤其是在判断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关系,衡量大自然给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价值,如何建立资本核算体系等方面如何考量?

马骏向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中国在推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测算以及应用试点上取得进展,GEP核算可以定量化建立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与受益者间的关联,对将生态效益的经济价值化提供了基本的方法与科学依据;在测算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的缺口方面,可以基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情景以及需要采用的恢复与保护措施,对投资需求进行估算。

目前,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OP15正在就设定未来十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后各国也会提升各自的保护力度,出台具体目标与举措。

马骏进一步介绍,全球超过80%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融资还是来自公共资金,相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资金需求而言是杯水车薪,因此需要大范围调动社会资本,特别是私营部门的参与,同时也需要完善相应的金融体系,更好地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自然向好的经济活动。

联合研究组报告认为,经济活动和金融资产都依赖于生物多样性和环境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如果这些生态服务系统受到破坏(包括生物多样性丧失),依赖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的经济活动难以为继,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投资就有可能面临物理风险。全球经济正向着保护自然的方向转型,这个过程中也会由于政策、技术、市场的变化导致金融机构的转型风险。此外,必须看到,金融系统本身通过其贷款、投资和保险等经济活动也影响着生物多样性。

该报告提出了五项建议:

第一,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应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丧失是经济和金融风险的潜在来源,并应制定相应对策。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将生物多样性因素纳入绿色金融和风险管理战略,并采取综合性的分析方法,充分考虑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协调效应,以及生物多样性丧失对金融和价格稳定的影响。

第二,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应建立分析和解决生多相关风险的方法和能力。这些能力应该覆盖中央银行、监管部门、市场参与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尤其需要相关的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以实证为基础的研究。

第三,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需要评估金融系统对生物多样性丧失所导致的风险敞口和金融风险。具体工作应该包括评估金融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和金融体系对生物多样性的依赖度,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并建立一套度量生物多样性和相关风险的指标体系。

第四,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督机构应探索将生物多样性风险纳入监管体系的选项。监管部门应该引导金融机构管理好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风险,尽量减少投资活动对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具体内容可包括提出对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战略目标、信息披露和金融产品方面的监管预期。

第五,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应通过完善的金融政策和基础设施来动员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投资。具体选项包括将保护生物多样性项目纳入绿色金融目录、在设计货币政策支持工具时考虑支持生物多样性和自然保护,在央行和主权基金投资组合纳入对促进自然保护的投资标的等。

金融机构应对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

对金融机构来说,生物多样性风险是通过影响金融机构投资、承保或者提供贷款的资产,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产生间接影响。金融机构如何评估自身正在面临多大的金融风险,要减少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风险有哪些具体可执行的措施?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北京绿金院)生物多样性金融专家白韫雯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很多国际金融机构参考或采纳了赤道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并在整个风险管理流程中遵生物多样性影响减缓原则,采用避免、最小化、修复以及补偿在内的减缓层级方案,在项目的筛选分类、尽职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后期披露的全过程都纳入对生物多样性负面影响的考量。 

白韫雯建议,在投融资风险管理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设置专门的排除清单,筛除对生物多样性带来不可逆转影响的项目类型以及运营不良影响项目的企业;遵循重要生态区域的禁入政策,即避免投资对国际公约或国家法律保护的区域,以及濒临灭绝的物种、物种迁徙和进化过程等有重要意义的栖息地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并注意保护其他国际公认或具有重大社会文化价值的生物多样性敏感区域;此外,对生物多样性风险较高的行业或活动(如采掘、建材,以及对生态系统服务高度依赖的如林业、农业以及渔业等)设定专门的信贷政策也有助于对相关风险的管控。

促进对生物多样性的投融资

在帮助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应对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已有案例。

白韫雯介绍,在央行与监管层面,去年,荷兰与法国的央行已开展对本国金融机构在生物多样性的依赖性和影响方面的评估;世界银行协助巴西评估了巴西金融系统面临的生物多样性风险,巴西央行也正在加强现有对环境风险的审慎监管;欧盟委员会下属的FIMA(金融稳定、服务与资本市场联盟总会)已经开始制订生物多样性项目清单用于制定未来的标准,特别是在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英国已经针对涉及木材贸易的企业要求对其供应链的毁林信息进行披露。

在促进对生物多样性的投融资方面,据白韫雯介绍,中国绿色金融的相关标准和目录中也体现了绿色金融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包括退耕还林、国家公园和世界遗产保护、生态修复与治理以及支持可持续农林业以及渔业资源保护等,这些都是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

白韫雯表示,国内的银行以及保险类金融机构在支持生物多样性方面,也有不少产品创新与有益的尝试,例如:以支持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收费权质押贷款;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业碳汇收储贷等绿色信贷产品;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肇事、支持茶园污染防控的各类自然专项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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