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33期)|扩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家电等消费,海南出台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

2022年03月23日 20:48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赵子健,索寒蕾
工信部专题会议表示,将加大已出台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积极推出更多有利于稳增长的政策,慎重出台收缩性政策,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时政要闻

  • 商务部:用好直接融资手段为外向型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3月17日,商务部网站显示,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用好直接融资手段为外向型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外向型中小企业普遍轻资产、可抵押物少,通过银行信贷等传统方式融资较难,但其具备商业模式新、增长潜力大等特点。各地要充实外向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手段,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商业银行、出口信保等机构与服贸基金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整合金融资源,满足外向型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建立支持创新发展的投融资生态圈。

通知指出,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发展新动能,鼓励地方相关基金及社会资本与服贸基金协同配合,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的投资力度,支持海外仓、跨境物流等跨境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数字贸易企业,推动老字号优质服务“走出去”。

  • 工信部:扩大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消费 

3月17日,工信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增长工作。会议表示,将加大已出台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积极推出更多有利于稳增长的政策,慎重出台收缩性政策,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工业经济恢复态势明显,为实现一季度平稳接续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工业经济运行面临新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要加大已出台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增长。

工信部明确,将加大对企业的纾困培优力度,提升“专精特新”发展水平,切实保障重点产业链稳定运行,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大宗工业品消费。此外,还将健全公正公开透明的平台企业治理规则,引导平台企业更好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

地方行动

  • 海南:出台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

3月14日,海南省对外发布《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

清单要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要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坚决防止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行为。

清单提出畅通政企沟通机制。制定涉企政策或者作出涉企重大利益决策前,应当听取有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事关自由贸易港建设、产业转型、企业发展等重要工作的调研考察及听证会、论证会,可以组织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参加。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开展政务服务评价活动。

清单还提出禁止不诚信行为。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不得“新官不理旧账”,对于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变更等理由违约毁约。

清单提出禁止不尽责行为。为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不得不作为、慢作为。落实惠企政策过程中,不得搞“玻璃门”“弹簧门”等隐性门槛。联系服务企业过程中,不得搞只承诺、不兑现。对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久拖不决。

对于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清单提出应当做到树立爱国情怀、勇于创新创业、坚持守法经营、始终诚实守信和承担社会责任等5方面。

  • 山西:大力开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

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要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坚持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坚持区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科技战略研究做好科学分类评价,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要构建科技成果评价分类指标体系,探索开展财政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探索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建立科技成果公开和集中发布制度,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大力开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提升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专业化能力,发挥投融资机构作用,引导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打破科技成果评价“四唯”束缚,创新评价工具和模式,建立评价服务共享机制,完善科学技术奖励体系,加大评价结果应用激励。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通过评价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有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为山西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广东:发布2022年数字政府改革要点

3月13日,《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明确6大方面任务举措。

在政务服务方面,《工作要点》明确,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增强“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广度和深度,提升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利企便民,更好满足企业需求和群众期盼。

在深化“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方面,广东将上线粤省事APP,支持各地各部门新进驻服务一次开发、多端复用。粤商通平台将重点推广应用“粤商码”免证办、业务授权、消息推送、云勘察等基础能力,实现活跃市场主体全覆盖,平台月活用户超200万的目标。粤省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将重点强化数据分析研判,有效发现挖掘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弱信号”,为政府决策提供更有力支撑。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办事体验,广东还将全面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全省行政村和镇(街)全覆盖,服务群众超过1500万人次,并试点通过自助机开展“跨省通办”。同时,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拓展“好差评”评价渠道,持续打造市县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

在服务企业方面,全省将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深化财政补贴(补助)政策“一网式”管理,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典型案例

  • 广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建、民生、产业、城市更新等领域建设

3月17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州市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指导意见》主要从放宽市场准入、创新参与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畅通要素循环等方面提出改革创新举措,共六部分、二十四条,可以概括为聚焦四大重点领域、呈现五大政策创新亮点、强化六方面资源保障。

据介绍,“四大重点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与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及城市更新。

在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和渠道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社会力量投资新基建领域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4条措施。

在民生保障与服务领域建设方面,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业建设,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领域建设,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就业服务6条措施。

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提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社会力量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参与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参与市属国企混改4条措施。

在参与城市更新方面,提出优化城市更新制度设计、推动城市更新与产业协同发展2条措施。

《指导意见》还有“五大政策创新亮点”,包括加快发展基础设施REITs产业、加大新基建投资力度、打造产业投资母基金、强化制造业的要素保障、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其中,加快发展基础设施REITs产业方面,将研究设立基础设施REITs产业发展基金,市区政府、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加快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收回的资金加快投资新的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同时,抢抓机遇做优做强广州市REITs相关产业。

针对目前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小而散、投资资源分散、政府引导基金未能发挥集聚效应等问题,《指导意见》也提出,研究优化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和国企基金,打造产业投资母基金,带动形成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群,提升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和品牌效应。

在强化制造业的要素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按照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由市给予预留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等鼓励措施。建立市区两级用能预算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用能指标可在市层面予以统筹解决。

下一步广州将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要求,编制广州市新基建实施方案,围绕项目谋划、投融资和管理等方面拟定支撑新基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组建广州市基础设施REITs产业发展基金。民企、外资等各类社会资本可通过基金方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扩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

  • 中山:多种创新供地方案助力项目“拿地即动工”

2021年以来,中山以体制创新推动建设用地供应改革,探索建立新出让用地预受理机制、建立“标准地”招商和出让机制、引入带设计方案出让模式等多种“组合拳”,创新高效率、高质量、全周期的土地供应体系,助力产业项目“拿地即动工”。

中山市政府出台的《中山市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常态化的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机制,力促产业项目从供地到落地建设全流程提速。

预受理机制充分利用土地出让公告从发布到成交34天等候期,允许意向单位在出让公告发布后提出申请,将多达6个审批环节提前至土地成交前受理审核,审批部门利用土地出让公告的“空档期”进行提前审核,可缩短审批时限长达90个工作日。

同时,中山预受理机制推动并联审批提速,打通业务全流程堵点痛点。在收到预受理申请后,市相关部门同时实行容缺受理、部门联动、并联审批。各部门进行模拟审批出具预审意见后对各个环节的预审意见“互认”,打破审批部门和审批环节的壁垒限制,重塑审批流程,由“接力跑”变为“同时跑”,将原串联审批所需的90个工作日压缩至30天,用地成交当日即可转为正式审批文件。

中山还提升信息化审批速度,上线预受理模块强化技术保障。结合预受理工作要求,组织技术团队对原审批系统进行调整优化,研发上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预受理”业务模块,压减审批时限,实现预受理到正式审批的无缝转换,确保在达到正式审批要求1个工作日内核发正式证书,为审批提速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在传统模式下,竞得人在用地成交后,需自行组织材料到各审批部门逐一办理审批手续。在预受理模式下,由专人全程提供“一对一”导办服务,协助意向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审意见,以及用地成交、签订出让合同、缴纳税费、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全部业务,让用地手续办理由竞得人“坐等审批”转化为政府部门“主动服务”,为企业提供了有精度有温度的用地服务。

2021年至今,中山共有33宗重点项目通过预受理机制实现“拿地即动工”。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四大产业加快集聚,占新登记企业比重达77.68%

自《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发布以来,合作区建设明显加快。税收大数据显示,合作区成立半年以来,减税降费落实精准高效,四大产业展现出聚集发展的良好态势。

数据显示,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新登记企业户数占新登记企业总户数比重为77.68%,成为新登记企业中的重要产业主体。2021年全年,合作区四大产业管户数量增长23.87%,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从合作区新增涉税市场主体来看,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到税务部门新办理税种认定、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月均超500户,保持了较高的活跃度。

合作区呈现市场主体持续增加,且企业经营质效稳中有升的态势。据统计,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合作区内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户数和开票金额显著增长,增值税发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2%,其中,制造业及其相关批发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3%,实体经济迸发出新活力。

其中,合作区四大产业增值税发票开票金额呈逐月上升趋势,2022年前2月,四大产业开票金额同比增长24.5%,市场交易活跃度良好。目前,四大产业企业数量和税收规模占比超六成,已成为合作区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国家营商环境报告指标展示之获得电力

获得电力,主要衡量参评城市的企业首次获得永久性电力所需经历的政府审批和外部办事流程,包括接入电网所需的办理环节、办理时间、成本费用,以及参评城市的供电可靠性、电费透明度、用电报装便利化水平等情况。

  • 最佳实践

根据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参评城市多渠道广泛了解客户办电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通过政务数据互联共享,升级线上办电功能,实现“线上办电、指尖办电”;推行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一次办结”“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逐步提高低压接入容量上限,延伸中小企业电网投资界面,实现客户办电更省钱;建立全过程办电监督管控体系,畅通服务及监管热线,实现办电更加公开透明,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招标投标指标表现优异及优秀城市

1、优异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南京市、常州市

苏州市、南通市、杭州市、衢州市、厦门市

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济宁市、郑州市

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

佛山市、东莞市、重庆市、银川市、乌鲁木齐市

2、优秀城市

石家庄市、唐山市、太原市、晋中市、无锡市

宁波市、温州市、舟山市、合肥市、福州市

泉州市、南昌市、淄博市、洛阳市、衡阳市

岳阳市、常德市、南宁市、海口市、成都市

德阳市、贵阳市、安顺市、昆明市、西安市

《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选取上海、广州、杭州、苏州、厦门、青岛、常州、佛山、重庆、长沙、乌鲁木齐等11个城市典型做法,供各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学习参考借鉴。

  • 任务要求

任务要求一:压减与客户互动办电环节

2019年:对大中型企业客户,合并现场勘查与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施工与竣工检验、合同签订与装表接电环节,取消非重要电力客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4个环节;对于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的新装项目,以及不涉及外部工程的增容项目,进一步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对小微企业客户,引导客户在申请用电时确定装表位置,在现场查勘时启动外部工程实施,在装表接电时签订供用电合同,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3个环节;对于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以及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进一步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

任务要求二:压减用电报装办理时间

2019年:加快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2019年年底前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实现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将办电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地方政府要大幅压缩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

任务要求三:实行业务限时办理

2019年:大中型企业客户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70天内;小微企业客户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20天内。

2020年:大中型企业客户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60天内;小微企业客户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15天内。

任务要求四:降低办电成本

2020年:通过延伸电网投资界面,优化供电方案,推行典型设计和通用物料,实现大中型企业客户平均办电成本明显下降,小微企业客户接入电网工程全免费。

任务要求五:提高接入容量标准

2020年:对小微企业客户,合理确定低压接入容量标准,原则上城市地区160千瓦、农村地区100 干瓦及以下客户,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2020 年基本覆盖全部地市。

任务要求六: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监督管理期

2019年:(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2)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任务要求七: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019年: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任务要求八: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

2019年: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任务要求九: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2020年:2020年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

注:该部分内容选自《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报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编著,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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