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备用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22年05月06日 09:55   审计观察   审计观察

行政事业单位的备用金,主要是为满足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由出纳办理的库存现金。备用金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维持单位正常运转、防控资金支付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公务卡制度改革,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出台,备用金管理使用越来越规范。但在审计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备用金管理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须改进和规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直接支付执行不严格。一些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条例》和当地财政部门有关备用金管理的规定,把应该通过转账等方式直接支付给收款人(单位)或通过公务卡结算的款项,而通过出纳提取现金直接支付结算。大额提现、频繁提现、项目资金提现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资金支付安全风险和现金交易廉政风险等问题。

(二)存取保管不合规。一是部分单位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等安全设备,在提取备用金时通常转入出纳私人银行卡上存放,存在公私不分、公款私存等问题;二是个别单位收费或收取其他款项时,未按规定及时缴存银行(上缴财政),存在坐收坐支等问题。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出纳人员未按规定建立或登记现金日记账,存在应付了事,不能清楚地反映每笔现金支付的时间、金额、用途,不能及时、序时、逐笔记录,账簿登记混乱,刮擦、涂改现象严重,没有做到日清月结;二是个别单位会计人员将出纳备用金与个人借款混合核算,不能真实反映单位备用金的提取和支付情况,有的长期不清理,存在账账、账款不符等问题。

二、规范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限定备用金支付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条例》和现行财政财务管理实际,备用金主要满足单位3至5天日常零星支出,单笔支出原则上控制在1000元以内,并严格限定在以下范围:(1)未纳入财政直发或银行代发的临时工工资、奖金、遗属生活补助、抚恤金、救灾救济金等;(2)不能转账结算的收购个人农副产品、其他物资价款或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其他无法通过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的零星支出。

(二)严格现金的存取和保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单位收取的款项,应区分资金性质,及时足额缴存财政国库、非税归集户或往来代管资金户,严禁直接用于支付、坐收坐支;单位使用备用金应按规定通过银行提取,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设备内保管,不得转入出纳私人银行卡上存放,为确保资金安全确需通过银行卡存放的,应严格与出纳私人银行卡分开,可经单位批准单独开设出纳卡,专门用于单位备用金的转入、保管和支取,接受单位监管,与现金日记账的收、支、余额保持一致,利息按规定上缴。

(三)规范备用金的会计核算。备用金的提取和支付,应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通过“库存现金”科目核算,不得与个人往来款混合核算;出纳应按规定建立单位现金日记账,并逐日逐笔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与会计总账余额核对一致,与库存现金核对一致,确保账账、账款一致。

(四)强化单位备用金的监管。一是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将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规范运行、全程监管;二是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凡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付事项,除转账外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因特殊情况使用现金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作为报账依据之一;三是全面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通过设置预警线规则控制现金支付限额、频率和范围,对大额提现、频繁提现、项目资金提现的支付事项一律冻结,特殊情况须经单位书面申请、财政审批后方可支付;四是加强审计检查,将备用金管理纳入财务审计检查重点关注内容,对存在的问题严肃追责。(作者:罗雨 单位: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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