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41期)|北京经开区构建智能网联汽车政策体系,广州经开区出台“资管10条”

2022年05月16日 20:52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赵子健,索寒蕾
通知指出,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

时政要闻

  • 发改委:发布2022年降成本重点,涉及减税、降低房屋租金等

5月10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促进工业增长和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税费政策措施。

在对缓解企业人工成本上升压力方面,通知提到,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降低企业用地房租原材料成本方面,通知指出,降低房屋租金成本。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 商务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

5月10日,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通知》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

《通知》指出,要全面梳理市场主体开展内外贸经营时遇到的制度性障碍,推动修订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清理纠正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和隐性壁垒。

《通知》指出,探索建立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评价体系和制度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等开展国内国际标准比对,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进中外标准互认。同时,还要培育一体化经营市场主体,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

《通知》指出,优化内外贸发展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创新监管措施,推进内外贸同船运输、内外贸泊位共享,提升资源利用综合效能。对内外贸一体化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新发展。

  • 人社部:困难行业可缓缴养老保险3个月,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仍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通知还指出,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通知指出,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地方行动

  • 东莞:实施城市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

近日,东莞市印发《东莞市城市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提出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总体框架下,立足市镇二元行政架构,建成“1+3+N”的“一网统管”基本架构,健全运行机制,打造“治莞家”两级基础平台,对接省“粤治慧”平台,构建“数字化+网格化”治理模式,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整体联动和协同共治,为东莞市提升城市品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注入新动能。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4年,东莞政务数据大脑全面升级城市大脑,“治莞家”品牌逐步形成,实现非紧急类事项按照“应接尽接”原则纳入平台统一流转,行业应用专题覆盖率达75%,镇街(园区)“一网统管”建设实现全覆盖,打造城市治理“一网统管”新标杆。

“一网统管”基本架构中,“1”是指1个数字底座,“3”是指市级统筹、分级管理、上通下达的三级联动机制,“N”是指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打造N类特色应用专题。

《行动计划》明确了四大主要任务:健全运行机制,建立“一网统管”新体系;构建赋能中枢,打造“一网统管”新引擎;聚焦应用创新,构建“一网统管”新模式;夯实基础支撑,构筑“一网统管”新底座。

今年,东莞聚焦“一网统管”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机制,探索“数字化+网格化”治理模式,推动数据资源和物联感知、AI等技术手段向网格下沉,逐步整合基层治理力量和巡查上报系统,支持滨海湾新区以交椅湾为试点,探索镇街(园区)“管运分离”治理模式。

东莞还计划在年内打造疫情防控、自然资源、城市体检、智慧消防、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8个市级行业标杆应用专题,推动松山湖、厚街、石龙等10个试点镇街(园区)取得突破性成果。

典型案例

  • 青岛:试行首席审批服务官制度

青岛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审批服务的堵点和痛点,推动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和推动流程再造,加速落地首席审批服务官制度。

所谓首席审批官制度,就是通过遴选一批最懂一线审批业务的专业干部作为首席审批服务官,打破行政职级,授予岗位相应的审批权,赋予“最专业的人最高效的审批权”,以最大限度的压缩审批过程中层层汇报请示、逐级领导签发等传统流程,以实现审批效率的最优化。以核发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为例,原来的法定时限是20个工作日,在首席审批服务官可变成“即办件”。

根据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的《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首席审批服务官管理办法(试行)》,首席审批服务官人选确定后,由所在业务处室颁发聘书,聘书中应明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岗位职责、权利义务、聘期等;首席审批服务官直接作出决定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由其所在行政审批业务处室及时对外公布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变化,实行动态调整,逐步扩大事项范围;首席审批服务官享对权限内的审批服务事项独立作出决定,不受单位和个人违规插手干预;首席审批服务官可以对影响审批官独立作出审批决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或检举。

《办法》规定,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经常发生、申请量大、有明确标准和程序的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由首席审批服务官按程序直接作出决定,实现“一次办好”。对于审批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特别是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尚不明确的审批服务事项,仍按规定程序办理。

  •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出台“资管10条” ,机构落户最高奖补5000万元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出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和资产管理中心实施办法》。

此前,广州市印发《广州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理财和资管中心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培育“广州资管走廊”。作为“广州资管走廊”的核心节点,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区级扶持政策,从吸引资产管理机构落户和发展、建设资产管理机构集聚区、支持跨境投融资试点、探索跨境金融资产交易、加强项目对接和行业交流、培育资管人才、支持资产管理数字化运用等方面予以扶持。

为有效吸引资产管理机构落户发展,“资管10条”最高将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和搬迁费用补贴等。特别是针对大型投资企业,最高按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0%补贴。而对于入驻正在规划的黄埔港鱼珠片区资产管理机构集聚区的资产管理机构,最高将给予1000万元场地补贴。

另外,政策支持跨境投融资试点建设,推进符合资格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QFLP)落地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探索跨境金融资产交易,区内金融资产交易场所、金融机构均可获得补贴。

同时,政策还鼓励金融合作交流,搭建快捷对接通道,提升产融对接效率。对相关领域举办的高端资管品牌论坛,最高将给予300万元活动资助补贴支持。

据介绍,以“资管10条”为驱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正在全力推进“六个一”工程加速落地,即建设一个高标准集聚区,设立一家综合服务机构,成立一个大湾区首家发展联盟,建设一个高水平研究院,签约一批链主、龙头企业等。

接下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加速集聚总部金融机构、优质风投机构及以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为主营业务的大型投资企业,培育壮大股权融资和风险投资规模,营造服务科技产业的资管生态链,打造资管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核心承载区。

  • 北京经开区:构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政策体系,试行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使用

近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示范区提升工作方案》通过审议,明确今年将以六大环境提升为主线,落实建立高效市场准入机制、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打造公平竞争市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等25个方面、112条改革创新和优化提升举措。按照计划,3至5年将北京经开区打造成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试验田”、全国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

在《方案》制定中,主要考虑了以上三方面因素,将全市试点的“规定动作”与北京经开区特色“自选动作”有机结合,在营造充满活力的市场准入环境、保障充分的产业生态环境、贸易畅通的国际合作环境、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宜居宜业的城市生活环境、健全有力的法治保障环境六个方面发力,解决区内产业发展和产业运行痛点难点。

其中,在全国具有领先性的举措包括试点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推行首席审批师改革、试行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使用、探索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服务、打造“科技馆之城”、构建“2+5+N”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政策体系、构建经开区“审管执信”一体化平台等。

在全市具有领先性的举措包括实施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混合用地和土地使用权分层供应模式、全方位打造经开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依托“南平台”完善生物医药进出境绿色通道建设、在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及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开展“减免税快速审核”试点、创新“执法人员+行业专家+场景应用”执法模式、建立版权工作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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