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个地方政府透明度指数:北京、深圳、上海普陀排名领先

2022年06月16日 16:33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峰

21世纪经济报道王峰报道  2021年,交通运输部、北京市、深圳市、上海市普陀区的政务公开成果,在所在政府和部门序列中排名前列。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发布《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21)》(下称《报告》)。

《报告》围绕决策公开、管理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对48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120 家县(市、区)政府2021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

评估显示,2021年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稳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政府债务、行政处罚、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进步明显,公开平台基本健全。

但《报告》也指出,未来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找准公众需求,强化标准引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哪些政府部门“透明度”靠前

项目组已连续多年发布年度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今年报告的评估指标与去年大体一致。一级指标包括决策公开、管理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

《报告》显示,2021年,国务院部门排在前列的有: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水利部、民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级政府排在前列的有:北京市、上海市、安徽省、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湖北省、重庆市、贵州省、江苏省。

较大的市政府排在前列的有:深圳市、青岛市、汕头市、济南市、合肥市、宁波市、成都市、银川市、广州市、苏州市。

县(市、区)政府排在前列的有:上海市普陀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京市西城区、上海市金山区、上海市虹口区、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北京市东城区。

政务公开地域发展不均衡

梳理200个地方政府的得分情况,可以发现政务公开工作的一些特点。

省级政府总体好于较大的市政府及县(市、区)政府,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水平有待提升。本次评估中,省级政府的最高分、最低分均高于市及县(市、区)政府,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地方政府的政务公开水平随着级别降低而呈下降趋势。

 

(地方政府2021年政府透明度指数得分情况)

部分地方政府政务公开水平与其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不符。

县(市、区)政府前10名中,有9家地处东部地区,但最后10名中,也有4家来自东部地区。另外,县(市、区)最后20名中有9家县(市、区)政府位居最新的百强县、百强区之列。

以地方政府上一年国民生产总值排名同政府透明度指数排名差来分析,排名差超过10位的有3家省级政府、10家较大的市政府和51家县(市、区)政府。

政府透明度排名与所在地区和经济发展水平关系显示,虽然政务公开水平整体而言呈现东部领跑、中西部跟随的特点,但部分西部地区的评估对象排名不低,个别东部地区表现不佳。

《报告》指出,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不会必然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但政务公开做得好的往往是那些经济社会发展较好或具有较大潜力的地区。

有的地方政府虽然地处东中部地区或者经济发展较好,但其政务公开工作存在滞后,在政务公开乃至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此外,政务公开的地域发展不均衡现象突出。排名前20位的县(市、区)主要集中于上海市(5家)、安徽省(5家)、浙江省(4家)、广东省(3家)、北京市(2家)、山东省(1家)。

 

(排名前20位的县级政府在各地评估对象中的数量占比情况)

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参与本次评估的县(市、区)政府只有6家,跻身前20名的比例为83.33%。上海市和安徽省也分别跻身省级政府前三名。

排名后20位的县(市、区)则分别分布于江苏省(6家)、云南省(3家)、四川省(2家)、陕西省(2家)、河北省(2家)、湖南省(1家)、甘肃省(1家)、内蒙古自治区(1家)、宁夏回族自治区(1家)、广西壮族自治区(1家)。

 

(排名后20位的县级政府在各地评估对象中的数量占比情况)

以江苏为例,江苏省参与本次评估的县(市、区)政府有18家,排名后20名的比例为33.33%。《报告》指出,排名靠后的同样主要集中于中西部地区。

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进步明显

评估发现,2021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以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透明度这项指标为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务余额信息公开较上一年稳步提升。

《报告》指出,发布了2020年本地区、本级和所属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决算数的评估对象分别有191家、72家、56家,公开数量同比增长64.65%、46.94%、33.33%;公开2020年本地区、本级和所属地区政府债务余额决算数的评估对象分别有196家、75家、55家,公开数量同比增长53.13%、31.58%、25.00%。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决算数总体公开情况较上一年有进步。

《报告》指出,公开了2020年本地区、本级政府债务还本决算数的评估对象共计233家,同比增长16.50%;公开2020年本地区、本级政府债务付息决算数的评估对象共计217家,同比增长7.43%。

省级政府债券发行、政府债务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公开情况较好。

《报告》指出,分别有27家和25家评估对象规范公开了全省和省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决算数;31家省级政府均完整公开了2020年政府债务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但评估也发现,政务公开工作仍有需要解决的问题。

还以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透明度这项指标为例,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有待加强。

《报告》指出,从本地区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决算情况看,24家评估对象未发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决算,40家评估对象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决算公开不明确,未细化至具体使用项目;从本级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决算情况看,19家评估对象未发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决算,23家评估对象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决算公开不明确,未细化至具体使用项目。

市级、县(市、区)政府债务基本信息公开力度待加大。

《报告》指出,82家评估对象未发布政府债务期限、利率,154家评估对象未发布政府债务偿还计划,103家评估对象未发布政府债务偿债资金来源。

《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公开制度体系。

首先,以制度建设为牵引,推动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其次,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管理和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使公开成为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有效加强以公开促落实促管理促服务的力度。

此外,还要强化监督保障制度建设,确保公开制度既要建设到位,又要长期持续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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