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资管行业进入3.0阶段 ESG投资将成为资管核心战略

2022年08月06日 11:58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德尚玉,实习生张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 实习生张旭北京报道ESG可持续投资近年来成为基金行业的重要投资依据,资管机构正在逐步把ESG投资作为核心战略融入资管业务全流程。可持续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基石,建立起规范、具体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成为中国培育ESG投资市场的要务。

8月5日,“CF40·孙冶方悦读会”暨《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及应用研究:全球趋势与中国实践》新书发布会在京召开。该新书由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理事长屠光绍带领课题团队完成,该书分析了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发展趋势和相关实践,并从监管和市场的角度,为中国可持续信息披露监管及可持续投资生态系统建设提供建议。

“中国应在全球统一标准的趋势中与国际保持接轨,但也不能简单地照搬国际标准,应根据我国的发展阶段和特点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在新书发布会上,屠光绍表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既保持全球化基本规则,坚持全球化方向,也要根据中国自身发展的要求,形成中国特色的信息披露标准。

“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逐渐统一,关键在于数据是否对投资者有利。”本书联合作者、鼎力可持续顾问(深圳)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王德全在新书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内上市公司和发债主体在碳方面没有强制披露,以模拟数据为主。据王德全透露,目前监管正在对2018年绿色投资指引进行修订,从机构端到产品端,鼓励行业发展同时又设立一定的门槛,避免漂绿现象。“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数据的可得是中国机构更有利的优势。”

可持续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基石

《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及应用研究:全球趋势与中国实践》一书深入分析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发展趋势,研究国际标准的内容及其适用性,梳理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推动和实践,并综合考虑我国实际情况,为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建言献策。本书还尝试从监管和市场的角度,为中国可持续信息披露监管及可持续投资生态系统建设提供建议。

“可持续的基础,就是可持续信息披露。”屠光绍指出,从全球视角来看,无论是企业管理自身的经济行为,还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或是监管机构完善监管要求,都需要依赖统一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但全球实现完全一致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并不现实。

ESG信息披露同时面向监管者、投资人、利益相关者等不同主体,甚至投资人中的不同类别,各方诉求都不一样。而这源于各个主体定位、背景和关注重点的不同。

据屠光绍介绍,课题组进行了多方走访,包括上市公司、资产所有人、资产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综合考虑我国实际情况。这也恰恰反映了信息披露标准的制订难度,这项工作难以一蹴而就,还需要不断完善。

近年来,国内市场ESG相关指数产品规模不断增长,屠光绍认为,指数的建立有两个条件,一是有足够大的样本,能够反映指数的整体水平;二是要关注信息披露的含量。“构成指数发展一定既有数量还有质量,二者皆有才能称为ESG指数发展。” 他表示,ESG指数是未来发展的大方向,能够为推动建立兼具国际标准与中国本土化特色指标体系奠定更好的基础。

“ESG可持续投资,不是简单的观念转变的问题,实际上更是金融投资体系的一次重大转型和调整,需要考虑投资战略、投资策略、投资管理等多个方面,同时离不开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在内的一系列基础支撑。”屠光绍说道。

披露标准需兼顾实质性、定量化、本土化

ESG可持续投资近年来成为基金行业的重要投资依据。

易方达基金董事长詹余在发布会上透露,2011年,共有约55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ESG报告。截至2021年5月,共有约110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2020年ESG报告,约占全部4300家上市公司数量中的25%。

“大型企业、上市公司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可能需要强制披露。”屠光绍表示,ESG信息披露是有可能在全球基本框架基础上形成多套不同标准体系的。

詹余引建议,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的建立需要自上而下推动,披露标准需兼顾实质性、定量化、本土化。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需兼具统一和差异,在跨公司、跨行业和跨地区维度上相对可比的同时,也应识别不同行业特有的ESG问题,引导公司重点披露、提高实质性。此外,可持续信息披露需定性和定量结合,仅依靠定性分析难以避免主观偏差、也难以准确判断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同时,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的指标应适应国情。

施罗德投资集团中国区总裁郭炜在新书发布会表示,未来随着可持续投资产品丰富,金融行业必须建立一套针对可持续投资分类标准和披露要求。在促进投资者对可持续投资市场信任的同时,有助于中国金融产品在海外市场销售。

郭炜表示从公司层面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角度来说,需要关注几个方面。

首先是披露标准兼容性的问题。本地的可持续性信披的内容多大程度上满足海外其它市场需要,过度差异化的披露标准会增加披露主体的成本和负担,同时也不利于不同市场同类公司的表现。

其次,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国际上常见可持续信息标准往往遵循重要性原则,由企业自主选择对投资者投资决定产生实质影响的ESG的信息披露,这种主观性选择容易导致企业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因此,国内监管规则应该为重要性提供判断的标准和定义,逐步划定强制披露、半强制披露等,明确自愿披露范围进行常态化管理。在ESG评分上,披露质量高、披露内容充分的企业会被自动奖励,披露质量差、披露内容少的企业会被自动惩罚,有利于国内形成更好的可持续投资生态。

此外,防止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防止漂绿行为。漂绿问题根源在于披露主体通常认为他们仅对披露行为负责,而对披露内容缺乏责任感。因此应加强与披露主体长期知识分享。

ESG投资正融入资管业务全流程

可持续投资是一个体系,既有底层的信息披露的标准,也有评价体系,包括评价分析工具。屠光绍表示,除了建立规范统一的可持续披露标准,还要强化ESG评级机构等第三方力量。

郭炜表示,从资管机构来说,应该提高ESG整合度在全套的前中后台投研体系的覆盖率,加强资管公司ESG投研团队、框架体系、人才等系统建设,推出ESG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同时,企业也应充分参与和发挥股东权利,推进ESG发展。资管机构与企业管理层保持对话,可了解企业运营和ESG的表现,协助企业向可持续发展转型并督促公司提升ESG的披露质量。

“全球资管行业已经到了3.0阶段。”郭炜介绍,资管行业1.0阶段注重回报;2.0阶段注重风险控制下的回报。而3.0阶段,第一个维度是回报,第二个维度是风险衡量体系,第三则注重对社会的影响力。“整体上,在社会观念、投资者教育,机构方面的努力下,对于信息披露的标准范围,大家可以更容易更快形成共识。”

“评级机构是一个瓶颈。” 詹余引认为,在推动中国可持续信披效力以及提高中国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披质量上,评级机构应该科学建构起评级体系、指标、权重等工作,此外,可持续信息披露本身能够披露多少的内容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詹余引认为,国内ESG信息披露表面看起来是数据问题,实质上是ESG体系还没有真正地走到比较理想可持续发展状态。“技术、理念、政策、自身意愿等都发生了本质变化以后,才能真正解决信息披露问题。” 他表示,下一步随着规则完善、标准完善、数据完善,将逐步把ESG投资作为核心战略融入资管业务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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