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染粉色头发的女生决定起诉:网暴者欠我一个道歉

2022年08月08日 17:37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钟雨欣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钟雨欣 北京报道

刚过去的7月,对95后女生小郑来说,注定不平静。

与许多年轻人一样,她喜欢在社交平台记录自己的生活点滴,分享美食、旅行、音乐和英语口语练习,而在7月14日之后,“维权”成为了她发帖的主题。

作为一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她以优异的成绩保研至华东师范大学。为了给住院的爷爷一个惊喜,她带着录取通知书来到医院,并拍下了照片和视频,发到社交平台作纪念。

之前一直是“小透明博主”的小郑,意外地发现那篇分享“火了”。更让她没想到的是,不堪入目的造谣和辱骂随之而来。

“铺天盖地的污言秽语让我有一种溺水的感觉,但我知道自己需要站出来,如果连我自己都不去维权而选择默默忍受的话,对我的身体、心理甚至性格都会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她向记者说。

她一方面向各平台举报投诉,另一方面将上千条相关内容进行公证,这需要她一遍遍地回看恶评,就像反复地揭开伤疤,但她始终“吊着一口气”,希望至少能让侵权者赔礼道歉。

“造谣他人真的会开心吗?”

时间拉回到7月13日,小郑在家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第一时间想到了爷爷。

爷爷在小郑的生活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被她称为“生命中的小老头”。她曾在社交平台记录道,“我虽然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但是爷爷教会了我什么是爱,以及如何爱一个人。”

去年年底,她的爷爷因脑梗、心梗、肠癌中晚期住院。受当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小郑已经很久没办法去医院看望爷爷了。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她带着未开封的录取通知书,想给病床上的爷爷一个惊喜。“我考研的动力之一就是能让爷爷亲眼看到我成为研究生,并以我为骄傲。”

当天,她把照片和与爷爷相聚的视频vlog分别发在了不同社交平台上。第二天,她去九溪完成了一场27公里的徒步,晚上到家时才发现自己的粉色头发成为了网暴“风暴眼”。

(图说:小郑在社交平台分享与爷爷相聚的照片)

她发布的内容被恶意搬运至多个社交平台,她的名字被公开,照片和事迹被盗用。有网友告诉小郑,在某短视频平台,有人冒充她的身份自称“专升本考浙大”,以此推销课程和笔记。热心网友在冒充者账号下留言,被删评拉黑。

小郑搜索发现,在短视频平台上类似的账号还有很多。“某某学姐”“某某在路上”等账号经常发布不同的人获得录取通知书或正在学习的场景,小郑就是其中一个。这些账号以“专升本”“普通学校考名校”为幌子,以“无偿分享笔记”吸引流量,向用户推销相关课程资料。

有被骗的学生给小郑发来聊天和转账截图。由于想了解专升本,她通过私信向对方了解课程情况,并加了其微信,向对方转账1680元用于购买课程资料,结果“课程质量差劲,也根本不是什么专升本逆袭。”

在某平台,一个认证为“知名幽默博主、媒体人”的账号同样盗用了她的信息及照片,并配文“我的硕士录取通知书”,阅读量超过300万。评论中有许多刺眼的言论:“头发弄得好像是陪酒女似的”“一个陪酒的,怎么为人师表”“夜店舞女”……

有人围绕她的录取院校辱骂攻击,甚至延伸到教师行业。认为染了粉色头发的她不配“为人师表”,上的是“外围大学”,说“好女孩是不染发的”。

针对爷爷的低俗言论更让她崩溃,有网友攻击她“吃人血馒头”“哄堂大孝”,说“这是觉得爷爷走慢了”。还有人误认为是老人考取了研究生,说他们是“老少恋”。

站在升学的路口,这个暑假她原本的计划是学雅思、提升专业技能,但在遭遇数日网暴后,她出现了抑郁焦虑情绪,严重失眠,雅思学习进程也受到影响。

她把头发剪短,染回了黑色。在社交平台上,她写下了自己的疑问,“染黑了头发,就能为人师表了吗?”

面对诸如“夜店舞女”“陪酒女”之类的言论,她想到了“slut-shaming”(荡妇羞辱)一词。

“很想问一句,‘荡妇羞辱’和‘造谣他人’真的会开心吗?”小郑在社交平台上写道。

“我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晓航律师在看到相关报道之后,了解到小郑难以负担高昂的诉讼成本,萌生了给她免费代理的想法。

金晓航告诉记者,在本次事件中,网络暴力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侮辱性言论,对当事人进行荡妇羞辱,通过贬损当事人的发色,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将其与性工作者产生联系;二是诽谤性言论,典型的如将当事人与爷爷的关系产生不正当联想。

“对于缩写、谐音梗、恶搞表情等并不直接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当事人的维权会更加艰难。”金晓航表示,“法律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只有一件事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对该问题进行针对性的立法。”

“目前,针对网络暴力并没有专门性的立法或者司法解释。互联网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对于争议的灰色内容,可以通过用户众议投票的方式进行判定,如果违规内容属实,平台需要及时进行处置。”金晓航表示。

金晓航认为,取证主要面临两个难点,一是侵权人可能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删除侵权信息,二是具体侵权主体难以确定

“虽然当事人在第一时间通过公证固定相应的侵权信息,但网络信息更新的速度很快,对于在公证之后新产生的网暴内容,不可能一趟趟地跑公证处,只能通过自行录屏的方式取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原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起诉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仅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追加可以确定的网络用户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这也意味着,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考虑到网暴侵权主体难以确定的情况,可以在未明确实际侵权主体的情况下,先行起诉,再由网络服务提供者来提供实际侵权人的具体信息。”金晓航告诉记者。

“互联网平台需要优化取证机制,将取证功能按键醒目化,同时畅通举报渠道。我们在向平台方反馈相关信息时,希望平台方能够主动予以删除或屏蔽处理,但依然存在部分平台无法及时有效治理的情况。”

部分自媒体未经当事人许可,盗用当事人的图片用于商业用途以此获利。金晓航认为,对于明确未经他人允许,盗用他人信息的网络用户,平台应予以账号限流、作品下架乃至账号封禁等措施,同时应当配合当事人做好证据保全工作,配合当事人以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相关起诉材料已经在本周递交。“虽然未来的维权之路可能很漫长,但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好方式,不能以暴制暴。”小郑对记者说,“我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拦下那头“猛兽”

在纷繁复杂的舆论场中,网络暴力就像藏匿在角落里的猛兽,在不经意间发起攻击,给当事人造成伤害。

据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网络暴力现象治理报告》(下称《报告》),网暴容易随着互联网形态的发展在不同平台相互跳转,从论坛、网站到微博、微信和视频等平台,正呈现出组织化、产业化、规模化特征。

《报告》课题负责人、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王四新教授认为,目前网暴治理主要面临法律缺失、标准不一、协同不足、隐私平衡等难题。

王四新表示,针对网络暴力,在立法层面存在一定空白,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处置标准不统一,各平台尺度不同,存在部分情况难以判别和准确处置的问题。网暴从线上扩散到线下,目前相关系统和协同机制还不够完善。治理网络暴力涉及公开数据和私有数据,治理的同时也需要保护用户个人隐私。

王四新分析网暴背后的深层原因,一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更容易聚集起价值观、立场、意见一致的群体;二是网络空间更容易形成站队效应和极化效应;三是网络暴力正呈现出产业化特点,无形的“推手”会在其中推波助澜,吸引流量获取利益。

“网络暴力具有偶发性和随意性,形态复杂多变,且可以在各平台间转换。在治理时更需要结合平台传播特征,分阶段、分平台整体治理。”王四新表示。

在网络暴力的事前阶段,互联网平台需要把好入口关。联动社区生态、产品风控、内容风控、热点运营等多部门,形成“建立制度规则—技术精准识别—强化内容处置—完善功能保护—强化公告教育”的全流程治理机制。

事中阶段,一方面完善网暴信息监测机制,丰富相关词库,及时过滤不友善内容;另一方面开放不友善、网暴专门投诉入口,优化处置流程,提高受理效率。此外,强化“人工+技术”双巡查,及时跟踪、联系当事人,发掘相关线索并积极上报给相关监管部门。

事后阶段,对于煽动群体攻击、地域攻击、人肉搜索等不良信息进行排查清理,根据恶劣程度对账号予以扣信用分、禁言、关闭账户等处置,坚决打击对网络生态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必要时移交相关司法机关。

“未来,各平台间可以进一步加强互联互通,对于屡次参与网暴、言论特别恶劣的用户,可以考虑建立跨平台黑名单,起到一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从根本上来说,网络暴力治理是一个社会议题,需要联合多部门多平台,构建多方协同的防控体系。”王四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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