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58期)|国常会部署加力稳就业促消费扩投资,湖南鼓励平台企业适当降低服务费

2022年09月13日 14:36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赵子健,李鹏
9月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拓展就业空间,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经济新动能

时政要闻

  • 国常会:加力稳就业、促消费、扩投资,推出阶段性补助、减税、贴息等政策

9月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拓展就业空间,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经济新动能;决定对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阶段性财政贴息和加大社会服务业信贷支持,促进消费发挥主拉动作用;部署阶段性支持企业创新的减税政策,激励企业增加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确定依法盘活地方专项债结存限额的举措,更好发挥有效投资一举多得作用。

会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能催生更多市场主体带就业,稳增长主要是为了稳就业。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力促进就业创业。一是将实施留工培训补助地区,由失业保险金结余备付24个月放宽到18个月。将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纳入扩岗补助。对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通过强化农民工技能培训稳岗。二是支持平台经济稳就业。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运用专项贷款支持平台企业。三是创业担保贷款人因疫情遇困的,可展期1年还款。引导银行增加中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续贷、中长期贷款等。四是鼓励保险资金等依法投资创投基金。优化创投企业股东限售期,便利回收资金再投资。五是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尽其所能拿出场地免费供给初创企业。

会议指出,需求不足是当前突出矛盾,要着力以消费和投资拉需求、促进社会投资、以投资带消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有利于增后劲提水平、增加制造业和服务业现实需求、提振市场信心。对高校、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医院、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申请贴息截至今年12月31日。相应增加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配套融资的支持。同时,引导银行加大对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和健身、养老托育、社区和家政服务、住宿餐饮等行业信贷支持,以扩大社会服务领域消费和投资。

会议指出,企业是创新主体,要实施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这普惠公平、高效直达。一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在今年四季度购置设备的支出,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且地方和中央财政进一步予以支持。二是在今年第四季度,对现行按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行业,统一提高扣除比例到100%,鼓励改造和更新设备。三是对企业出资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支出,允许税前全额扣除并加计扣除。

会议指出,基础设施等事关发展和民生,投资空间大,要继续用好专项债补短板。会议决定,依法盘活地方2019年以来结存的5000多亿元专项债限额,70%各地留用,30%中央财政统筹分配并向成熟项目多的地区倾斜。各地要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年内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 国家发改委: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破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

9月5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荫凯介绍,发改委将抓紧研究出台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下一步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发挥重大项目的牵引和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要根据“十四五”规划里提到的102项重大工程,还有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以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积极参与。

二是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加快技术进步这些具有较强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的民间投资项目,要积极纳入各地区的重点投资项目库,加强用地、用海、用能、用水、资金等要素的保障力度。

三是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民间资本通过PPP等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鼓励回收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

四是加强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通过项目对接会等方式,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的平台。

五是促进民间投资规范健康发展。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发现新的增长点,不断提高投资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鼓励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六是持续优化民间投资环境。要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约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地方行动

  • 湖南:出台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政策,鼓励平台适当降低服务费

9月9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举行《湖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通气会,从降低税费负担、降低经营成本、强化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等五个方面,出台了22条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

《若干措施》明确,对个体工商户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项税费,延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2023年4月30日前失业保险保持1%低费率。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2022年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6个月缴纳;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等13个行业个体工商户,实施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及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

《若干措施》明确,按国家政策给予房租、担保费、贷款利息、职业技能培训等补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域的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并鼓励、引导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全面落实水电气“欠费不停供”,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鼓励各地对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用给予补贴。

《若干措施》还指出,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变更等事项,在经营者承诺保持经营条件持续合规情况下,因疫情影响的可延期办理;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个体工商户助困帮扶,放宽入驻条件、适当降低平台服务费,引导个体工商户开展线上经营。

  • 青海:推出三年行动方案 力争到2025年形成一流营商环境

近日,青海省发布了《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聚焦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出了31个方面127项改革重点任务。力争到2025年,打造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行动计划》在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方面,重点围绕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优化企业开办注销服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行动计划》重点围绕规范行政执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活动、投资兴业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在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行动计划》重点围绕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拓展国际合作交流空间,打造对外开放战略平台,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不断增强外商投资吸引力,明确提出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交流合作,建立经贸合作项目数据库,打造“一带一路”框架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丝绸之路”。在打造便利化营商环境方面,《行动计划》重点围绕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

典型案例

  • 黑龙江绥化:梳理项目审批流程形成“地铁运行图”,每个站点注明责任人和办理时限

黑龙江绥化市创新项目落地服务保障机制,把项目建设从企业登记、涉建审批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细化设计成14个站点的“地铁运行图”--即《绥化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系统》。

“地铁运行图”14个站点也是14个模块,涵盖了开办企业、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开工建设、竣工验收6个阶段,“地铁运行图”每个站点代表1个审批事项,并注明审批事项名称、办理要件目录、办理时限、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方可通过与首席服务员和事项负责人沟通联系或者到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掌握项目审批进展,并在“地铁运行图”上手工标注项目进度,以此对项目审批进行全过程监督。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通过“地铁运行图”实时监督审批部门是否按照承诺时期限给项目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没有按照承诺时限办理的,监督部门会提醒相关审批部门尽快办理。

据了解,随着“地铁运行图”不断迭代升级,新设立企业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由34个环节压减至14个环节,办理时间由157.5个工作日压缩至69个工作日,提交材料由120份缩减至58份,企业办事成本平均减少近60%。

除此之外,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还将继续完善开发监督管理系统,将审批业务监督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打通监督系统与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实现审批监管自动化、智能化、实时化,并逐步延伸到为项目企业提供“全生命同期”全要素服务保障、惠企政策自动匹配兑现等功能。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