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64期)|《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发布,陕西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2022年10月31日 19:10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申美怡,李鹏
10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持续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推动经济进一步回稳向上;要求深入落实制造业增量留抵税额即申即退,支持企业纾困和发展。

时政要闻

国常会:持续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0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持续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推动经济进一步回稳向上;要求深入落实制造业增量留抵税额即申即退,支持企业纾困和发展。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回稳向上,极为不易,也是拓展回稳向上态势的关键窗口期。要通过抓落实持续释放政策效应,稳就业稳物价,努力推动四季度经济好于三季度,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继续狠抓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地。深入落实退税缓税降费、稳岗补贴等政策。保障能源稳定供应。继续抓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稳住经济大盘督导和服务工作组要继续督导协调解决问题。二是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中国人民勤劳智慧,市场主体已超过1.6亿户,这也是中国经济韧性所在。要坚持改革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相关措施要督促检查落地,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三是各地各方面都要履职尽责保民生,实施好低保扩围、失业补助救助,落实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地方确有困难的中央予以适当补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会议指出,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对助企纾困、稳经济发挥了关键作用,消化了大部分积累多年的留抵税额,对国有、民营、外资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制造业新增留抵退税到账平均时间已压缩至2个工作日,要继续落实好这一即申即退举措,同时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退税服务力度,确保应退尽退快退、及时受惠,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和民生。对偷税漏税扰乱退税政策的依法惩处。

 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发布,加大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日前,《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外发布,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条例》共39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个体工商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基本原则。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或者非法干预。二是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国务院建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职责要求。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市场主体登记、年度报告服务、经营场所供给、资金、财税、金融、社保、创业就业、社区便民服务、数字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纾困帮扶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四是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约束,加大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应当充分听取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效能、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等举措,包括: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2022年底前再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

在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方面,《分工方案》提出继续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给予同等政策支持。

在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效能方面,《分工方案》提出继续行简政之道,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2022年底前省、市、县级要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

在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方面,《分工方案》提出用“放管服”改革办法加快释放政策效能,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第一时间落到市场主体,简化办理程序,尽可能做到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各级政府包括财政供养单位都要真正过紧日子,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省级政府要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集中更多资金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支持基层保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资发放。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

 国家发改委:推动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引导制造业外商国内梯度转移

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加大制造业引资力度,着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外商投资增量。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尽快将开放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外资项目。高标准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推动外资项目签约落地,加大项目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

二是加强投资服务,稳定外商投资存量。便利国际商务人员往来,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便利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高管、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出入境。

三是引导投资方向,提升外商投资质量。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实施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配套政策。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鼓励外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深化科技开放合作。加快外商投资绿色低碳升级,引导外资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引导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内梯度转移,推动跨国公司到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

 地方行动

陕西:2023年底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7部门联合制定《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清廉陕西建设的意见〉“规范市场监管”重点任务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4个方面明确重点任务,旨在提高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市场秩序。

《工作方案》明确,在优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方面,相关部门要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对企业登记高频事项推行经营范围套餐服务,在2023年底,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和监督效能;加强公平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影响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垄断行为;围绕群众投诉举报多、反映集中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在严守市场安全底线方面,相关部门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相关部门要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推动建立西北省(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强化全省市场监管领域“一圈两区”执法协作;积极推进实体经营企业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百千万工程”。

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监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的同步解读;加强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积极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和“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山东:2022年底前推动涉税业务流程信息实时共享,2023年底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网上办理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便利化改革 持续助力营商环境升级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提出总体目标,2022年底前,山东省所有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形成完善的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全流程信息实时共享机制;2023年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流程“网上(掌上)办理”,形成“联办系统+缴税终端+网上协作+实时回传”+“电子档案”的“4+1”便利服务工作机制。主要包括2个领域共8个方面工作任务:

一是持续深化数据共享。1.明确信息共享内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向税务部门推送统一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和办税信息;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开放查询端口,提供征税所需信息的查询核验服务。2.统一信息共享方式。2022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均应通过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与不动产登记和征税业务联办系统(以下简称“联办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登记申请-申报纳税-登簿发证”全业务链条信息共享闭环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共享涉税信息的自动预填功能,减少重复信息的录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3.优化电子档案管理。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不动产业务登记及涉税业务信息做到“应享尽享”、“应采尽采”。4.深化数据成果应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深入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关键字段,通过“一码关联”加强地籍数据信息共享。

二是不断优化“一窗办事”。5.提升“一窗办事”管理精度。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各市、县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细分各税费征、免业务类型,规范“一窗办事”业务流程和资料清单,完善统一线下综合受理窗口业务规则,坚决取消违法违规的前置环节,合并相近环节,优化办事流程。6.推进“一窗办事”业务深度。税务部门推广应用联办系统申报缴税自助终端,自助终端应具备申报信息查询及签字确认、纳税申报、多渠道缴款、完税凭证查询及获取功能,推行不动产登记及涉税业务信息“一窗”采集、资料“一窗”收集校验、税款“一窗”缴纳、涉税业务表证单书“一窗”确认领取,满足业务大厅、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等多场景下的缴税需求,提升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便利化程度。7.推动“一证通办”应用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打通部门间信息数据壁垒,统一流程环节,加强系统融合,以身份证明信息为身份信任源点,实现部门间信息归集、核验、应用。8.扩展“一网通办”服务维度。为纳税人提供PC、移动设备、自助设备等端口的全场景远程办税解决方案。

 典型案例

安徽安庆: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推动解决企业用工难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

2022年,安徽省安庆市认真贯彻全省“一改两为”大会精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企业诉求,以实际行动赢得企业的满意和好评。1-9月份,线上线下共收集企业问题9321个,已办结8952个,办结率96%,解决率92.21%。

一是拓宽诉求收集渠道。32名市级领导联系包保65家企业和50个项目,实行每月联系、每季度走访。市主要领导每月举办一次“宜咖吧”企业家沙龙,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企业家座谈会。截至目前,市主要领导共接待企业247人次。各县(市、区)党政领导每月开展政企沟通对话,面对面听诉求、解难题,截至目前,共收集企业问题492个,已解决405个,正在推进87个。

二是提升诉求办理质效。印发了《安庆市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建立诉求精准交办、部门会商、限时办理、提级调度、挂牌督办、回访测评等闭环办理工作机制。目前,共“点对点”交办线下各类活动诉求44批次1099件;市、县累计对重难点诉求召开多部门会商会69次;对17个企业诉求经调度无实质性进展的,提请市政府专题调度;对6个县(区)重难点诉求推进办理缓慢的,下发蓝牌提醒督办单,并实行“一对一”约谈,推动诉求办理销号清零。对已办结诉求,进行电话回访或实地走访,企业满意率98.5%以上。

三是着力解决“一类问题”。汇总梳理536家企业反映的用工难、用地难、融资难等方面“一类问题”,通过分类施策,逐一推动解决。组织推荐362家企业参加线上线下“2+N”主题招聘、“八大产业链”网络直播招聘、“千企万岗”云招聘等活动,累计助企招聘技术员工约3500人。开展金融暖企、“千名行长进万企”等活动,发布7期融资需求推介单,召开6场专场银企对接活动,解决融资问题95个。围绕“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及时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通过“宜咖吧企业家沙龙”、联系包保走访企业等活动收集18家企业1404亩土地指标诉求,已全部落实解决,充分保障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