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新规落地 资本市场迎长期资金

2022年11月06日 15:08   股市广播    杨帆

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同一天证监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银保监会针对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征求意见稿)都发布了监管规则;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其中,《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鼓励投资人长期投资、长期领取,个人养老金将单设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等,进一步为老百姓的养老投资“保驾护航”。业界认为,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点,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将成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体系新的一类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办法明确,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介绍,个人养老金账户和商业银行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账户里的资金可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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