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和教育,让我们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近日,江门市交通运输部门走进某维修企业,对前期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备案的情况进行复查。因当事人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要求,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规定启动免处罚免强制告知承诺程序。

江门市交通运输部门走进企业。 南方+ 杨兴乐 拍摄
这是江门“柔性执法”的一个切面。5月15日,《江门市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三版)》(下称“《清单》”)正式启用,涵盖26个执法领域、总计653项减免责事项。这是江门第三次更新该清单,意味着这座粤港澳大湾区制造大市,正以制度化手段持续释放涉企执法温度。
这份“升级版”清单究竟为企业松了多少绑?执法“尺度”与“温度”如何兼得?记者深入江门执法一线,进行了实地采访。
清单的三年“扩容史”
翻开最新的《江门市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三版)情况统计表》,数据显示,免处罚清单457项,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190项,免强制清单6项。
与以往相比,此次最大突破在于——海关、税务、气象、烟草、消防等中直、省直驻江门单位,首次被整体纳入。
“这意味着,在江门市域内,无论是地方执法部门还是垂直管理单位,不同层级的执法主体面对同类违法行为时,裁量基准基本一致。”江门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过去企业常抱怨的“不同辖区的执法部门处罚裁量标准不一”,如今这一制度堵点被精准打通。

一线执法人员有了直接适用的操作标准。 南方+ 杨兴乐 拍摄
此次《清单》覆盖单位达26个,既包括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领域)、江门市司法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个自主制定清单的部门,也涵盖适用省级乃至国家级清单的部门。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为例,其40项免处罚清单全部由江门自行制定,江门市文广旅体局则有17项免处罚清单。
“清单扩容不是简单数字叠加,而是梳理前两版堵点、对标上位法后的精细化调整。”该负责人强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迭代《清单》,正是将这一法律原则细化为一线执法人员可直接适用的操作标准。
执法实践中的“容错”逻辑
容错不是纵容,包容不是放任。
《清单》的核心逻辑,是“过罚相当、惩教结合”,既守住法治底线,又给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的空间,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这一逻辑,在执法一线的三个典型案例中得到了诠释。
案例一:文具店卖日历,为何只罚500元?
早前,开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对一家文具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日历。违法所得35元,尚未售出76册。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法定罚款上限为25万元。
“当事人是初次违法,经营规模小,涉案数量少,且积极配合调查。”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该行为符合从轻处罚情形。该局依法依规作出从轻处罚决定:没收76册日历、违法所得35元,并处罚款500元。
从“法定上限”的25万元到“实际执行”的500元——这是自由裁量权的精准运用,更是对小微市场主体的实质性保护。
案例二:公路边埋水管,为何“首错免罚”?
近日,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发现,某水电安装工程部在某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擅自埋设供水管道80米,未经许可。
执法部门没有一罚了之,而是现场开展说理式执法。工程部随即立马停止施工,并签订《告知承诺书》,承诺限期恢复原状。限期内经复查已按要求恢复原状。
“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发现”“施工处于初始阶段”“按要求立即停止并恢复”“未发生事故等危害后果”——这四项条件,叠加《清单》,使当事人依法获得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江门消防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消防安全服务。 南方+ 杨兴乐 拍摄
案例三:摩托车企业废气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为何能免罚?
这是一起“非现场执法”的典型案例。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发现,某规模以上摩托车制造企业废气排放数据长期呈“恒值”状态,与生产工况严重不符。
现场核实后发现,在线监控设备已运行逾8年,核心传感部件老化导致数据失真。企业无主观恶意、系初次违法、未造成超标排放实质后果,且整改态度积极。
江海分局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同时组建“帮扶专班”,帮企业量身定制设备升级方案。从“以罚代管”到“并肩破题”,监管角色实现了根本性重塑。
执法温度的深层逻辑
上述案例并非个例。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江门全市罚没收入同比下降26.09%;各部门实际作出减免罚案件420宗,累计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罚金超过1500万元。
为了配套《清单》的运行,江门推出了三大配套机制——
“执法观察期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规企业给予整改“窗口期”,期限内完成整改可依法免罚。
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对信用良好、风险较低的A类企业实行“守信免扰”,大幅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实施“精准监管”。
“亮码入企”制度。2025年12月1日起全面推行,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必须出示电子执法证及行政检查二维码,做到“检查必亮码、亮码即定位、定位即监督”,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无码检查。
对于“电子执法证”的管理,江门还建立了严格的常态化资格审查机制。仅2025年,就依法一次性注销不合格或过期执法证件851个。一年一度的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比武”,更已成为检验执法能力的“练兵场”。

江门以暖心服务打造涉企行政执法新模式。 南方+ 杨兴乐 拍摄
在2025年广东省营商环境监测报告中,江门的“监管执法环境”指标排名全省第2,企业对监管执法的满意度位列全省第3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江门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给行政权力“瘦身”,实则是为市场活力“赋能”。
随着《清单》落地,江门市司法局立足本地实际,配套出台了《行政执法类事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清单编制指引及审查要点(2026年版)》。当前,正组织交通运输、文广旅体、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重点执法部门,编制涉企行政检查高频事项合规经营指南,通过明确检查标准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要点,引导企业从被动接受处罚转向主动合规经营。
从“事后罚”到“事前防”,这是江门行政执法理念的迭代升级,更是以法治力量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生动注脚。
◎记者手记:一纸清单的“溢出效应”
在采访中,记者深切感受到,这份653项的《清单》,不仅是执法“减免罚清单”的扩容,更是政府与市场主体关系的重塑。
从“对立”走向“对话”——企业不再视执法部门为“来找茬的人”,执法部门也不再是冷冰冰的“开罚单机器”。
从“刚性”走向“柔性”——法律底线不容触碰,但在底线之上,给了市场主体充分的纠错空间。
从“管理”走向“服务”——“帮扶专班”“合规经营指南”等产品,折射出政府角色的深刻转变。
正如一位企业负责人对记者所言,“以前看到执法部门来电就紧张,现在他们是来帮我们解决问题的。”
653项,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江门这座“侨都”,正以一份不断优化的减免责清单,书写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江门样本”。而这份样本最核心的密码,或许就藏在“温度”二字里——执法的温度,也是营商的温度,更是人心的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