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重特大事故,广东出台实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
6月25日,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广东省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获悉,日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五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确立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下称《管控措施》)。《管控措施》主要围绕充装源头、危运企业、路面管控、车辆检验、科技支撑、应急处置、事故追责等方面,持续推动减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
根据《管控措施》,广东将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制定高速公路0时至6时危运车辆禁行政策。同时,在危运领域率先建立事故“熔断机制”,对凡发生较大以上或发生一般事故但社会影响大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立即依法责令涉事车辆所属责任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涉事企业经申请并经验收批准后方可重新运营。
推出高速公路0时至6时危运车辆禁行政策
作为化工大省,广东也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大省,由于其流动性大、不可控因素多、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一直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点。
针对从充装源头上消除隐患,解决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包而不管”的问题,《管控措施》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充装企业安全责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港口经营企业应对所有设备设施、物料、从业人员、作业行为及进库装卸的运输车辆、驾押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进出库实行统一调度。
在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责任方面,《管控措施》要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下称“危运企业”)必须对登记在本单位的所有危运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对驾押人员统一培训,车辆运营时必须实时监控和管理。危运企业必须按规定及时、完整制作电子运单。
因疲劳驾驶或视线不良,夜间是危运车辆事故易发时段。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广东高速公路涉及危运车辆的一般以上事故中,发生在0时至6时的事故起数和亡人数分别占比39.13%、34.09%。
对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高涌涛介绍,广东将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借鉴湖南、江西、广西等周边省份的经验做法,推动按程序制定高速公路0时至6时危运车辆禁行政策,同时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临时停放分类管理,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基础。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邓正雨也表示,出台禁行措施可以降低复杂交通环境对危化品运输安全的影响,保障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夜间休息,避免因疲劳驾驶、超速等违法行为引发事故,同时方便事故救援,降低安全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以信息化手段加强科技支撑
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细致、车辆“带病上路”等问题是造成危运车辆道路运输事故的重要原因。
《管控措施》明确,要及时排查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危运车辆,排查逾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危运车辆承压罐体及所属运输企业清单,督促危运企业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以信息化手段加强科技支撑正成为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重要力量。《管控措施》明确,省应急管理厅应用重点车辆监控预警融合平台监测数据,每日点对点通报高风险危运车辆及所属危运企业名单。
对此,高涌涛表示,广东将利用“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智能监控预警融合平台,加强对危运车辆不安全驾驶行为实施干预处置。同时,针对外省在粤运营危运车辆数量多、监管难的问题,加快推进广东与湖南等周边省份重点车辆智能监控数据的信息共享,强化联防联控。
此外,为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还将与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协作联动,统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资源配置,依托相关单位组建10支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专业抢险队;并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高发路段,依托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前置配备一批泄压放空、抢险堵漏、气体检测、环境监测等专用设备,提升快速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