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NASA百年挑战计划,深圳拟用“悬赏制”推动科技创新

2021年09月13日 16:15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岑金露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岑金露 深圳报道 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和大型企业,正在寻求颠覆性技术创新,深圳决定将这一路径制度化。

9月1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深圳市科技悬赏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透露了深圳在科研管理机制创新方面的最新做法。

什么是“科技悬赏”?

根据《意见稿》,科技悬赏是为解决某一特定领域的技术难题,而专门征集科技创新成果的一种竞争性科技计划。

《深圳市科技悬赏项目管理办法》编制说明明确表示,经过前期多方调研、多次研讨,研究NASA百年挑战计划、美国能源部ARPA-E项目计划,参考了相关省、市的经验和办法,结合深圳科技计划对项目组织与实施方式的创新需要,在科技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探索基础上,结合深圳实际起草的。

多年以来,全球多地都在寻求颠覆式创新的路径。例如,美国先后发起先进技术计划(ATP)、情报先进研究计划活动(IARPA)、美国能源部ARPA-E、美国教育部ARPA-ED、谷歌先进技术和项目(ATAP)等。

其中,2005年,美国航天局发起NASA百年挑战(NASA's Centennial Challenges),激励公众提出非传统、革命性解决方案,发起了例如燃料仓库、载人全地形车、低成本太空压力服、月球夜间动力源、微型再入载具、太阳帆位置保持等。2010年,美国能源部宣布通过能源部先进研究计划署—能源办公室(ARPA-E)拨款1.06亿美元ARRA资金资助37个根本改变能源使用和生产方式的研究项目。

NASA发起了“百年挑战”项目

深圳此次征求意见的《深圳市科技悬赏项目管理办法》,放宽了申报保准,科技悬赏无门槛限制、无地域限定、无限项要求,充分调动科技力量揭榜深圳市科技悬赏项目。对揭榜方没有高企资格要求。悬赏项目不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范围。

深圳科技悬赏综合考虑多种评价方式,不唯专家评审意见。对不涉及军工、国防等敏感领域的悬赏项目,应当综合考虑专家评审意见、第三方机构检测证明、行业用户评价或应用验证报告等因素,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择优确定中榜项目。

悬赏项目分为两类:(一)应急类悬赏项目,指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而设置的科研项目;(二)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悬赏类项目,指为突破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基础材料和高端装备等技术瓶颈而设置的项目。《意见稿》指出,“科技悬赏”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科技悬赏”如何操作?

具体操作上,“科技悬赏”遵循以下流程:需求征集-标的遴选和发布-揭榜备案-技术研发-成果验证-成果公示-使用授权-鼓励在深产业化。

首先,由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征集科研需求(企业有意愿出资悬赏的,可向政府提交悬赏需求),经过遴选和论证后向社会公布(即“悬赏”),意向团队向主管部门申请揭榜,备案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技术研发(即“揭榜”),并根据研发进度申请由主管部门对成果进行论证评估,有揭榜方中榜则该项目结束悬赏。公示结束后由悬赏方支付悬赏金额,若悬赏方为企业的,主管部门对出资企业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悬赏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产权和使用方面,深圳拟探索科技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科技悬赏项目的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归研发方所有。项目结束悬赏后主管部门与中榜方签订使用授权,表明在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情况下,深圳市政府可以对悬赏项目成果进行无偿使用。此外,《意见稿》鼓励中榜项目在深圳进行成果转化,中榜单位为深圳市外的,来深圳落地实施成果转化,可享受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汪云兴认为,“科技悬赏”制度有两点注意事项,一是应是目标导向的科研组织形式,最终由实际成果检验实施效果;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论证,前期要经过充分、科学的论证,与实际应用需求结合起来,同时应该是可行可实现的。

深圳对科技悬赏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科技悬赏”的深圳实践

事实上,在去年的新冠疫情防治上,深圳就试点采取了“科技悬赏”的方式。2020年2月12日,深圳市科创委发布《关于以“悬赏制”方式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治”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以“悬赏制”的方式向社会征集技术力量,攻关新冠疫情防治问题,并设置“赛马式资助”“里程碑式资助”“事后资助”和“揭榜奖励制”四种资助方式。

根据《方案》,针对同一悬赏项目,经论证后有两个以上牵头单位获得立项的,采用“赛马式”;仅有一个牵头单位获得立项的,可自由选择采用“里程碑式”或“事后资助”,前者实施阶段性考核,分阶段给予资助金额,后者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才给予经费支持;“揭榜奖励制”无需事前立项,对揭榜主体无限制,只要达到悬赏标的要求即可备案揭榜。

2020年2月29日,深圳市科创委发布了第一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治”科研攻关悬赏项目,共2个项目,主要为新冠病毒诊断、快速筛查设备,以及试剂研发,全部采用揭榜奖励资助方式。当年7月7日发布了第二批悬赏项目,共11个项目,研发内容涉及新冠治疗药物、疫苗、核算检测系统、辅助诊疗技术、重症患者抢救技术等,资助方式均采用赛马式或里程碑式。

“科技悬赏”的国内探索

从全国范围来看,“科技悬赏”更普遍的叫法为“揭榜挂帅”。2016年4月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尽快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可以探索搞揭榜挂帅,把需要的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张出榜来,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就揭榜。

2018年,工信部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在部委层面较早提出探索“揭榜挂帅”机制。

地方层面,2017年,贵州省科技部门编制并发布了“贵州省煤炭智能采掘技术榜单”,面向全球征集解决方案,首先在科研项目中实行“揭榜挂帅”。此后,广东、河南、山东、山西、成都、南京等各省市陆续提出采用“揭榜挂帅”模式来解决重大科技攻关问题,部分城市探索出平行竞争模式(即“赛马”)、分阶段资助、“揭榜险”、“揭榜引才”等,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揭榜挂帅”的规则。

2021年,“揭榜挂帅”被纳入“十四五”规划,成为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部分。“十四五”规划提到,“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健全奖补结合的资金支持机制。”

汪云兴认为,当前科技创新包括两方面,一是产业和技术方面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二是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二者需要协同发力。在当前中美科技脱钩、我国科技需要自立自强,尤其是深圳日渐走入科技无人区的大背景下,“科技悬赏”或者“揭榜挂帅”作为一种创新的科技计划组织方式,既是自身发展需要,也是与国内外最新趋势的接轨。

“科技悬赏”与课题申报制的异同

此前,科研管理主要实行课题申报制,基本流程为申报-立项-研究-验收-成果应用和转化,特点是“严进宽出”,存在申报门槛高、立项手续繁琐、重论文轻应用等问题,在应急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适用性不高。

“科技悬赏”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做了改善,特别是在门槛准入和项目论证上,体现的是“宽进严出”的特点,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放宽准入门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根据《意见稿》,“科技悬赏”无门槛限制、无地域限定、无限项要求,对揭榜方没有高企资格要求,深圳市外机构也可作为揭榜牵头单位,悬赏项目不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范围。而在以往的课题申报制度下,职称、注册地、项目经验等条件抬高了门槛,参与者局限在科研院所、高校及头部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受限。部分项目引入“赛马”机制,允许多个揭榜单位同时攻关,机制更加灵活。

(二)新增备案方式参与,简化申请流程。科技悬赏项目主要采用“事前备案”的方式参与,揭榜方参与揭榜,只需向主管部门备案即可,无需做过多的事前准备。而在课题申报制之下,科研人员需要填写各类申报材料,流程繁琐,挤占科研时间。

(三)由注重过程管理转向注重结果管理,以成果兑奖。在以往的申报制度下,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科研人员要应付各类阶段性考核、汇报评审,尤其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上,科研团队自主权不够,而在项目验收阶段把关不严。相比之下,“科研悬赏”更加注重成果考核,科研成果经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验证评估后,揭榜单位才能获得奖励,是一种以科技成果兑现科研经费的投入机制。

(四)重应用,引导科技创新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意见稿》,“科技悬赏”从征集和遴选需求开始,而且鼓励企业发布悬赏,并要求悬赏方在研发过程中为揭榜单位提供应用场景。由于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校,在承接课题研究时易形成“重论文”的倾向,“科技悬赏”的制度安排能够产生一定的修正作用。

综合来看,此次深圳拟出台的“科技悬赏”项目管理办法,一定程度上是对现行课题申报制度持续性完善的阶段性成果,也是作为科技创新领军城市的深圳在国家和各省市“揭榜挂帅”机制上的经验总结和创新,本质上是为了更好更快地产出创新成果,同时有望再次形成可供全国借鉴的创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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