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6落下帷幕,开启国际社会全面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征程。此前中国关于“双碳”的顶层设计文件已经出炉,为“1+N”政策体系定下基调。下一步,会有哪些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的政策设计,如何准确判断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趋势?
21碳中和课题组推出的碳中和周报,梳理盘点近期碳中和宏观政策、绿色金融等重点消息,致力于发现绿色低碳发展背后的价值。
本期看点:COP26闭幕,批准建立全球碳市场框架规则;中美发布联合宣言,将在甲烷减排和能源领域展开重点合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额突破10亿元;央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
一、碳中和政策周报
1、COP26闭幕,批准建立全球碳市场框架规则
11月13日,联合国气候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顺利闭幕。经各方谈判,大会就《巴黎协定》第六条实施细则等核心问题达成共识,开启了国际社会全面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征程。近200个缔约国最终通过了名为《格拉斯哥气候公约》(2021 Glasgow Climate Pact)的联合公报,也批准了建立全球碳市场框架的规则。公报要求各国在2022年底前再次评估各自的2030年目标并予以加强,以进一步向《巴黎协定》目标靠近,同时呼吁各国加快向低碳能源体统转型,加快可再生能源部署,降低能效,同时逐渐减少煤电,并结束效率低下的化石能源补贴。这份联合公报的最终版本对有争议的建议进行了保留。
中国代表团表示,将一如既往维护多边主义、推动多边进程,通过南南合作、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将继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坚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1低碳快评:本次大会的关键点之一是批准建立全球碳市场框架规则,明确自愿碳市场必须是有限的、高质量的,且须在特定情况下使用。并且各国在加强气候资金、保护森林、结束对化石燃料的公共投资、甲烷减排、汽车产业转型等方面的承诺都将逐步转化为切实的政策。也有专家指出,气候危机对脆弱人群的负面影响并未在此次会议上得到充分重视,在气候资金方面有部分发展中国家提出不满,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失和损害”问题或将是明年COP27的首要任务。
2、中美发布联合宣言,将在甲烷减排和能源领域展开重点合作
中美两国在联合国气候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期间发布《中美关于在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的格拉斯哥联合宣言》。为解决气候危机,双方计划在2021年至2030年的关键十年加速行动,在控制甲烷排放、消除全球非法毁林、推进清洁能源等方面开展合作。《联合宣言》还明确,双方计划在减排标准、清洁能源、行业脱碳、循环经济以及CCUS等相关技术领域开展合作,并建立“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工作组”,聚焦在此十年强化具体行动。工作组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解决2030年之前双方所要采取的行动、共同推动多边进程合作如何开展。明年上半年工作组将召开第一次会议,主题是双方在电力系统、甲烷、森林保护等方面如何开展实质性合作。
21低碳快评:这是继4月中美发布《中美应对气候危机联合声明》,9月中美在天津进行会谈后,再次就应对气候危机联合发声。此次更是对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低于2°C之内,并努力限制在1.5°C之内的气候行动目标进行着重强调,并承诺在《巴黎协定》框架下在21世纪20年代采取提高力度的强化气候行动,以使上述温升限制目标可以实现,并合作识别和应对相关挑战与机遇。
中美两国在大会期间发布联合宣言,意味着世界上两个碳超级大国可以重新关注共同的气候紧急情况,并承诺在其他地区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的情况下共同努力。这显然为COP26会议达成更具雄心的成果,尤其在近十年内需要采取更具雄心的气候行动这一问题上,创造出了一定空间。
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额突破10亿元
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全国碳市场共运行77个交易日,配额累计成交量达到2344.04万吨,累计成交额突破10亿元,达到10.44亿元。
11月8日至1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2,740,012吨,总成交额115,627,777.31元。挂牌协议周成交量131,495吨,周成交额5,607,745.90元,最高成交价43.00元/吨,最低成交价42.40元/吨,本周五收盘价为42.66元/吨,较上11月5日下跌0.07%。大宗协议周成交量2,608,517吨,周成交额110,020,031.41元。
11月1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24,914,158吨,累计成交额1,105,848,314.71元。
21低碳快评: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7月16日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有序。随着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截止日期的临近,重点排放单位交易意愿上涨,交易活跃度逐步上升。
4、国办发文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意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改革方向,研究设计改革政策措施,从总体要求、参与机制、重点领域、支持政策、保障机制五个方面明确了相关要求。
《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明确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并明晰了参与程序,鼓励社会资本重点参与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并探索发展生态产业。
《意见》提出,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释放政策红利,通过生态保护修复与资源开发利用相衔接、资源有偿使用与产权制度安排相结合等政策措施,创新产权激励、释放关联权益,给予财税支持,发挥政府投入带动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机制。
21低碳快评:生态保护修复是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与此同时,部分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部分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面对量大面广的生态问题,财政资金是无法覆盖所有需求的。社会资本的参与是十分有必要的,同时也能帮助生态修复市场探索更具可持续性的发展模式。
5、《“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2025年将全面推行工业领域清洁生产
1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日前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推行,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进一步深化,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工业能效、水效较2020年大幅提升,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000万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全国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全面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21低碳快评:推行清洁生产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清洁生产强调使用清洁低碳能源,通过不断改善管理和技术进步,实现从源头到末端全流程节能降碳。同时,清洁生产还对全生产过程、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提出绿色低碳要求。随着清洁生产推行工作的持续推进,将能够有力促进各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6、《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发布,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11月7日,《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发布,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等;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等主要目标。意见还明确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等生态保护重点任务。
《意见》聚焦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明显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从7个方面明确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任务,包括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等。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8年提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至今,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逐渐加深,领域更广,要求也更高。2020年,“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领域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对上述三大保卫战提出了更高要求。
21低碳快评:我国已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碳达峰行动方案,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正在从各个层面统筹部署、协同发力。
7、节水治污文件陆续发布,企业将面临取水量等刚性限制
11月8日,五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提出总结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适时推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强化水资源管理考核和取用水管理,将节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
11月9日,国务院签署公布《地下水管理条例》,将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为八章,分别从地下水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下水管理负责”,“国家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制度”。针对地下水面临的超采和污染两大突出问题,分别作出了针对性工作安排和惩罚措施。
21低碳快评:自我国推动节水工作以来,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的法规、标准、技术等管理工具。《规划》围绕“提意识、严约束、补短板、强科技、健机制”等方面,以强化节水指标约束为重点落实总量强度双控,同时发挥节水制度和科技的重要支点和杠杆作用,加大水价改革力度,也为市场机制能否得到充分发挥提供一定的甄别依据。
针对地下水面临的超采和污染两大突出问题,《条例》分别作出了针对性工作安排和惩罚措施。地下水问题由来已久,2019年开始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有关地下水污染防治、超采等问题的内容就是该部门法十分具有开创性的内容之一。《条例》在取水量等方面提出的刚性规定,也表明有关部门在此问题上的力度与决心。
二、绿色金融周报
1、央行官宣碳减排支持新工具,专家预计增量资金2-3万亿
11月8日,央行官宣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与早前业内预期的绿色再贷款不同,央行公布的碳减排支持工具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发放对象暂定为全国性金融机构,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业内人士预计,2021年全国性金融机构碳减排贷款投放规模在2-3万亿元。央行明确,该工具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碳减排领域。
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公开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情况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这些信息进行核实验证,并未明确哪些机构具备相关资质。据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正式文件尚未发布,届时具体规定还以正式文件为准。
21低碳快评:央行碳减排支持新工具首次采取了“先贷后借”机制,既能发挥撬动银行资金的杠杆作用,又一定程度避免银行出现道德风险。这一工具利率仅为1.75%,低于1年期再贷款利率,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优惠。从规模看,没有定规模意味着理论上“没有上限”,预计这一工具将能激发绿色信贷整体加快增长。银行要申请碳减排支持工具,诸多信息需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实验证,培育中国本土第三方专业机构迫在眉睫。
2、交易商协会:开展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业务试点
11月1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同时针对境外发行人开展业务试点。此次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业务试点,是交易商协会循序渐进推动金融支持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举措。试点方案既对标国际,又贴合国内,不仅引入“四大支柱”核心机制(即募集资金使用、项目评估和遴选、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外部评估认证机制、“框架发行”机制,还注重加强与协会既有注册发行流程、既有债券产品的充分衔接。发行人可以借助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高标准、实质性地支持环境和社会目标。
21低碳快评:与国内之前已有的绿色债券一样,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同属于可持续发展主题债券。在国际上,绿色债券(Green bond)、社会责任债券(Social bond)、可持续发展债券(Sustainability bond)一般被统称为GSS债券。推出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债券是进一步接轨国际市场,健全我国GSS债券市场格局的重要举措,为境外发行人及投资者参与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进一步创造有利条件,高质量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3、发挥碳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国内首创碳价指数“复旦碳价指数”发布
11月7日,复旦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面向社会正式发布国内首个碳价指数——“复旦碳价指数”。该指数参考了国际通用定价模型,分析碳价格形成机理,考虑中国碳市场特征,反映了碳市场各交易品特定时期价格水平变化方向、趋势和程度。首批包括五项指数:全国碳排放配额(简称CEA)价格指数,北京和上海、广州、其他地方试点履约自愿核证减排量(简称 CCER)价格指数以及全国CCER价格指数。
21低碳快评:“复旦碳价指数”的发布不仅能为交易者管理碳资产提供价格参考,降低其信息搜集和监督成本,也有助于统一各碳市场的定价规则,增强碳市场的流动性,充分发挥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
4、邮储银行首家碳中和支行挂牌成立
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挂牌成立全行首家碳中和支行──广东省高州市长坡碳中和支行。据悉,该支行将结合地域发展特点,构建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金融服务场景和生态,包括:通过节能改造实现所有用电设备“零碳排”;向群众宣传“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创新小额极速贷、小微易贷等线上产品,推动产品、业务、流程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和一站式办理;强化绿色信贷资源配置,探索优化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碳汇指标质押贷款、节能减排收益权质押融资等产品和服务。
21低碳快评:围绕“污染防治”“节能环保”“生态农业”等领域优化信贷结构,丰富绿色金融相关产品,探索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能够助力“双碳”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融合。
5、长沙银行:获准发行不超5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
近日,长沙银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长沙银行表示,将做好本次债券发行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21低碳快评:赋能绿色金融、支持可持续发展已成为银行业共识。此前包括工商银行、南京银行、重庆银行、苏州银行、柳州银行,海南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重庆农商行、东莞农商行、马鞍山农商行、广东顺德农商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均已宣布获批或已获批发行绿色金融债券。
6、重庆市:提高建筑领域绿色信贷余额比重至10%以上
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委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工作试点方案》。其中提出,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保持建筑领域的绿色信贷较快增长,逐步提高建筑领域绿色信贷余额比重至10%以上,不断增强保险对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保障功能。还提出将建立金融服务绿色建筑模式,创新绿色建筑产业专属信贷产品,鼓励引导绿色建筑消费,拓宽绿色建筑直接融资渠道,推广绿色建筑供应链金融服务和探索建立绿色建筑保险服务。
21低碳快评:我国绿色建筑市场的发展潜力大,建筑行业产业链长,涉及各类企业数量多、体量大,绿色建筑的发展将带动绿色建材、绿色消费等上下游数万亿规模的市场发展。在房地产融资进行合理的总量调控的过程中,应将绿色建筑项目与普通房地产开发项目区分对待,投资绿色建筑的潜在回报率高于对非绿色建筑的投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出台以来,已将绿色建筑项目及购置消费、绿色建材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
7、扬州市: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
近日,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牵头,联合市金融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将研究制定《扬州市绿色企业认定暂行办法》《扬州市绿色项目认定暂行办法》,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促进银企双方信息互通和融资对接。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等绿色金融特色机构,引导支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信用评级等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对接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支持,降低绿色信贷融资成本;鼓励支持绿色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建立健全绿色业务激励约束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或项目的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担保等,给予适当贴息、奖补支持。
21低碳快评:银行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对于相关政策的执行落地至关重要。去年以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等方式,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实习生侯硕、李家志、戴浩冉、任怡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