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一个亿!广州南沙促进外商投资扶持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04月11日 21:05   【南财集团南沙记者站】

日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挂网公布了《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拟对在南沙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项目等分别给予新设企业入资奖、续存企业入资奖和总部经济奖等奖励,并提供一系列便利化举措,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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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稿》,拟对在本区新设立的外资企业给予新设企业入资奖。其中,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超过3000万美元(含),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年实际外资金额3000万美元以下、100万美元以上,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最高不超对本区经营贡献的100%予以奖励;对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的制造业外资企业,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5%的比例予以奖励。以上每项最高奖励1亿元。

为鼓励已设立的企业入资,对在2022年前设立的外资企业给予续存企业入资奖,其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的,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对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500万美元(含)的制造业外资企业,按1.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总部经济奖方面,拟对经省认定、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型企业,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5%的比例予以项目投资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在南沙区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型企业年度对省级年度经济贡献超过1亿元的,拟按项目当年对省级经济贡献的30%给予一次性财政贡献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政策有效期内,给予对本区经济贡献100%奖励。以上支持对象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

除上述奖励外,南沙拟推出一系列便利化举措。政务服务方面,外资企业享受负面清单和准国民待遇,对重点外资企业设立“一对一”服务专窗,提供政策解答、业务指导服务。金融方面,优先享受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经常项目及资本项目便利化措施,上市最高给予1100万元奖励。人才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最高按其个人经济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出入境和停留居方面,实施自贸区便利措施,区内直接受理签发外国人签证证件,直接审批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此外,南沙拟对为南沙区内外资企业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按照业务服务数量、质量及对本区工作配合度,每年给予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工作奖励。

《意见稿》现正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可于2022年5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将意见反馈至南沙区商务局。电子邮箱为nsswjzhz@163.com,联系电话为020-39053201。


【作者】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南沙记者站 记者陈梦璇

【图片】南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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