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类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1倍

2022年04月19日 13:51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峰
推动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起诉涉及私募投资基金案件197人,同比上升1.1倍。

21世纪经济报道王峰报道 4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2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从数据上看,刑事检察贯彻少捕慎诉政策,批准和决定逮捕人数、决定起诉人数分别下降。

严厉打击证券领域犯罪,维护资本市场安全,起诉证券类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1倍。

与初发阶段(2020年)相比,涉疫犯罪类型发生变化。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类犯罪、走私来自疫区国家的冷冻肉制品等走私类犯罪数量上升较大。

少捕慎诉政策落地见效

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办案数量平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3万人,同比下降27.3%;不捕8.6万人,同比上升21.2%,不捕率38.1%,同比增加11.1个百分点。

受理审查起诉49.8万人,同比下降1.8%;共决定起诉32.9万人,同比下降9%;决定不起诉8.3万人,同比上升42.9%,不起诉率20.1%,同比增加6.3个百分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司法机关合力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见效。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调配合,深化对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共识。

长江流域公益诉讼上万件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万件,同比上升23%。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550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3.7万件。

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2.5亿元,同比上升92.8%;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7000余万元,同比上升42.4%;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2万余亩。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公益诉讼聚焦关键领域,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推动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源头治理,立案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29件。深入落实长江保护法,长江流域省份办理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480件,同比上升4.5%。

严格区分罪与非罪

全国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大局,积极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政策。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一方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单位犯罪不起诉278件,不起诉率同比增加9.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依法惩治涉民营企业侵财等职务犯罪,起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犯罪近2000人。

同时,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1000余次。

继续推进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对248件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裁判提出监督意见,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85件,有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今年1至3月,检察机关惩防经济金融类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严厉打击证券领域犯罪,维护资本市场安全,起诉证券类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1倍;聚焦文化娱乐、外贸出口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依法惩处涉税类犯罪,起诉1842人;从严惩治养老、网络借贷等领域非法集资犯罪,起诉3808人;推动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起诉涉及私募投资基金案件197人,同比上升1.1倍。

进一步加大洗钱犯罪追诉力度,起诉洗钱罪276人,同比上升1.4倍;办理上游犯罪时同步审查洗钱犯罪线索,洗钱犯罪在上游犯罪中的占比0.9%,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

涉疫犯罪发生变化

当前,涉疫犯罪有什么新变化?检察机关的办案方式有什么特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年1至3月,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依法惩治涉疫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社会综合治理。

部分犯罪类型变化突出,地区差异显著。全国检察机关1至3月共受理审查起诉涉疫犯罪966人,经审查后起诉562人。与初发阶段(2020年)相比,犯罪类型发生变化。

如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在2020年起诉的涉疫犯罪中占比达到31.2%,今年一季度仅为4.8%。而为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类犯罪、走私来自疫区国家的冷冻肉制品等走私类犯罪数量上升较大,占比从0.2%上升至33.8%。诈骗类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犯罪以及涉野生动物类犯罪持续保持高位。

从地区看,起诉人数较多的地区有广东155人、云南76人、浙江42人、河南37人、辽宁36人,五地占起诉总人数的61.6%,湖南、青海、海南等地案发量较小。

从罪名分布看,部分罪名较为集中,如走私类犯罪九成集中在广东省,妨害国边境管理罪集中在云南、福建、广西等地,三地合占84%。

宽严相济,依法惩处涉疫犯罪。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疫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办理。

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批捕306人,逮捕率70.3%;起诉562人,起诉率7.3%;较整体刑事犯罪分别高8.4个、12.8个百分点。其中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逮捕14人、起诉38人,同比分别上升3.7倍、1.1倍。如江苏扬州检察机关对严重违反防控规定造成疫情广泛传播的毛某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批准逮捕。

同时对情节轻微的当宽则宽,在审结的涉疫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43人,相对不起诉率同比增加7.3个百分点。

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检察机关依法战“疫”,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做到“不放过不凑数”,审查起诉案件中,在受理时涉疫审结时未认定涉疫的有190件,占受理涉疫案件的34.6%;受理时未认定涉疫审结时认定涉疫的有149件,占审结数的36.5%;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3件。

如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监督撤案一案,在查明张某销售的“三无”口罩并非医用口罩,且销售金额未达到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罪数额后,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并建议对张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网络犯罪全链条打击

检察机关办理的网络犯罪案件有什么特点?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举措减少网络犯罪的危害?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始终将打击网络犯罪作为办案重点,持续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网络犯罪特点凸显。一是涉案罪名集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仍处高位,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犯罪高发。1至3月,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51800人,同比上升39.9%,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3354人,诈骗类犯罪4965人,赌博类犯罪3651人,三罪合占网络犯罪总数的81%。

二是犯罪危害叠加升级。网络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权、人格权,部分案件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

三是犯罪主体特点突出。一方面,团体性犯罪特征凸显。起诉的网络犯罪中,共同犯罪人数占比达到61.7%,部分已经形成犯罪集团甚至黑社会性质组织。另一方面,低年龄、低学历、低收入人群占比较高。起诉的网络犯罪案件中,25周岁以下的犯罪嫌疑人占三分之一以上,初中以下学历占比达到60%以上,无业人员占比达到半数以上。

惩防结合,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铲除网络犯罪滋生发展土壤。

坚持上下游犯罪全链条从严打击,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相关犯罪3.4万人,同比上升1.3倍;该类犯罪起诉率89.8%,较整体刑事犯罪高9.9个百分点;判决缓刑率22.5%,较整体刑事犯罪低10.6个百分点。

坚持境内外犯罪一体化治理,深入开展“断流”行动,协同推进“断卡”行动,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6.3%。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区别对待不同类型涉案人员。从严惩处犯罪集团、犯罪团伙的组织者、骨干分子,以及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犯罪的人员;对初犯、偶犯、被胁迫或者蒙骗参与犯罪的“工具人”,依法从宽、教育为主。今年1至3月,对4463名涉嫌网络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对54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综合施策,推动协同治理。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双向合力,建立办案联动机制。1至3月,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近700件,有力加强了网络空间的综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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