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发布房产新政:购房人资格不受户籍限制 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

2022年05月19日 16:03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张敏
今年前4月,银川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三成。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张敏 综合报道 

据银川新闻网消息,银川市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因城施策,鼓励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此次政策调整明确,在银川购房的个人,购房数量和购房主体不受户籍限制;银川市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期限不做限制。这是对之前购房人资格限制的解锁。

新政还规定,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个人购房者信用情况,合理确定住房贷款利率,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职工购房向来是合理购房者当中的主力,此次政策调整将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同时,放开异地贷款宁夏区域限制,调整扩大至全国范围,允许全国范围内缴存公积金职工在银川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实施意见》也对开发商前期资金使用约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优化,将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起始价的50%。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

同时,调整了预售资金拨付条件。工程施工至首层室内地坪标高时,拨付监管重点资金的20%,完成外立面装饰的,拨付重点监管资金的8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资金拨付比例由90%提高至95%;监管账户未达到监管额度,但满足相应支取节点留存余额要求的,容许特例支取。

“坚持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不变,根据市场对房屋产品的实际供需关系,适当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加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银川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全国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来看,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受各种因素影响,近期银川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相对低迷。银川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银川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3.25亿元,同比下降27.2%。同期,银川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26.21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98.30亿元,分别同比下降31.0%和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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