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54期)|中央要求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甘肃推行“一个章子管挖占”

2022年08月15日 17:45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赵子健,李鹏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北京自2022年9月1日起全市法院受理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按件收取受理费,每件10元

时政要闻

  • 国务院:取消调整53个罚款事项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29个罚款事项,调整24个罚款事项。

《决定》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

取消和调整上述罚款事项,严格执行国务院明确的“三个一律”的清理标准:凡是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一律取消。

《决定》强调,罚款事项取消后,确需制定替代监管措施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力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市级立法质量明显提高,市县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市县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明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

《意见》明确,市县政府要制定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步骤安排和具体举措,依法制定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予以公开,并对“十四五”时期实现市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等作出部署。

《意见》要求,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县(市、区、旗)“局队合一”体制改革,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完善审批、监管、处罚等衔接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在执法中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赋予其在工作考核、人员管理等方面更大权限,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整治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

地方行动

  • 北京: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受理费每件10元

8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营商环境5.0版改革成效新闻发布会。

北京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通过联合发文的形式,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全市法院受理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按件收取受理费,每件10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收费标准降为0元;出台《北京法院诉讼费收缴及退付办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胜诉退费。

此外,北京法院还上线运行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加强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建设;上线执行案款线上发还系统,确保具备条件的执行案款在法院收到后20日内完成发放,让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数据显示,2021年北京市法院网上立案39.8万件,同比增长57.3%。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法院网上立案数占同期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量的82.9%。

北京法院在全国率先推出“电子律师调查令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便利律师查询信息;建立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等政府职能部门生效文书信息在线核验渠道,便利当事人依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北京法院还率先出台预重整的规范文件,推动庭外债务重组和重整程序的有序衔接;探索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程序,成功救治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34家。

  • 天津:推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组合拳,重点领域专利快速预审控制在7日内 

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出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聚焦提供高效便捷准入准营服务,重点推进4项改革。下放登记和审批管理权限,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管理权限,以及食品生产许可(不含特殊食品)事权除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外下放至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推动市场主体跨区自由迁移,取消申请迁出环节,市场主体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即可,档案迁移等手续通过登记机关内部流转完成。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对外省市医疗器械迁移入津实行承诺制审批,放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条件。

《若干措施》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活动,每年助力不少于1000家企业解决质量难题,提升质量效益。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组建市区两级计量服务队,主动公开联络方式和涉企优惠政策,加强政策解读。针对重点产业提供差异化产业计量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测不了、测不准、测不全等技术瓶颈问题。

《若干措施》还提出聚焦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做好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完善“互联网+修复”信用修复系统,实现信用修复“一口受理、全程网办”。实施“免罚”“免强”清单,对列入《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一对多”开放专利实施许可。提高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效能,将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领域专利快速预审平均周期控制在7个工作日以内。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聚焦互联网经济领域,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平台企业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搜索降权、商品下架等方式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 甘肃: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四个清单”,推行“一个章子管挖占”

8月11日,甘肃省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要以“四个清单”规范化实现“一张表单”标准化,进一步规范事项、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

《若干措施》提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四个清单”。省工改办分类制定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技术性审查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清单。各地按照有关要求,规范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类型、编码、依据、材料等清单要素,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同时,鼓励推行“一个章子管挖占”。各地要规范整合道路占用开挖修复事项,由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并将有关审批事项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根据各部门意见反馈情况进行审批,提前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水等相关手续,重塑项目审批模式,实现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

典型案例

  • 广州:新房和二手房均可实现“交房即交证+用电过户”联办

日前,广州供电局实现“交房即交证+用电业务联办”。市民拿到一手房房产证的同时,实现供电过户,线上缴费、电费账单、计划检修、最新用电政策等信息及功能马上拥有,无需“多头跑”。

2021年以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力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服务。南方电网广东广州供电局此前已实现了“不动产二手房登记+供电过户”业务线上联办。近日,广州供电局推出“交房即交证+用电过户联办”,在之前基础上更进一步,在广东省率先实现不动产一手房交易也可享受同样服务。

通过供电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交易登记系统对接,用户在网上申请办理增量房转移登记的同时即可申请供电过户业务,无需重复提交资料,实现了“交房即交证+用电过户联办”。

据了解,广州每年有10多万新房和10多万二手房的交易需求,这些数据打通以后,每年至少可以为20万个家庭提供“用电无感过户”的服务。

  • 广州开发区:出台“税收服务10条”,加快构建15分钟税费服务圈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举办“聚合力 促发展”营商环境开放日活动,现场发布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项措施》(以下简称黄埔“税收服务10条”),涵盖减税降费直达快享、办税缴费智能高效、分类服务精准有效、一体化协同治税等四方面共10项创新举措,致力打造市场主体非常满意的税收营商环境。

这10条创新举措包括,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地、推动线上税费事项1小时响应、加快构建15分钟税费服务圈、推动非税收入全程网办、线上开具个人存量房交易电子发票、定制服务助力大型企业、专属服务扶持中小企业、集成服务助推行业发展、“走出去引进来”深化国际合作、数据共享拓展信用应用。

“黄埔税收服务10条”探索税费资讯靶向推送模式,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促进政策的直达快享。此外,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税务局大力落实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免审即享,用税务大数据为直达快享再提速。如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一出台,税务部门便向适用主体靶向推送缓缴提醒短信,缴费人只需“一键申请”即可确认享受;符合中小微企业医疗保险缓缴的缴费人更是无需确认,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社保费时系统自动调整缴款期限,实现“免申即享”。

此外,开展专属服务是黄埔“税收服务10条”的核心亮点之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税务局基于企业精准“画像”,提出“定制服务助力大型企业”“专属服务扶持中小企业”“集成服务助推行业发展”的特色措施,组建了“穗税连心-大型企业专属服务群”和“穗税连心-中小企业专属服务群”,并“一对一”量身定制税收专属服务手册,让税费服务更加贴近企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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