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王巍 北京报道
长期以来,“同命不同价”的赔偿标准引发争议——同一起司法案件中,受害者往往因为城乡身份的不同导致赔偿数额相差数倍。此类情况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今天(4月27日)发布的有关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而有所改变,该条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决定,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聚焦赔偿标准城乡统一问题。
新司法解释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最高法司法解释确认城乡“同命同价”
最高法介绍,本次修改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是对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日下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授权各高院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各地法院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工作,采用了不同的做法,主要有统一到城镇居民标准和统一到全体居民标准两种做法。
总体上,全体居民标准高于农村居民标准,但低于城镇居民标准。根据2021年上半年统计的情况,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在试点工作中采用了统一到城镇居民标准的做法。
2021年8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法院扩大试点范围,并将赔偿标准统一到城镇居民标准上来。据各地报告的情况看,试点工作运行平稳,总体上效果较好。
第二,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能够更为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利益。尤其是受害者为农村居民的,赔偿数额将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试点过程中,也有地方采用全体居民标准计算。但考虑到如果统一采用全体居民标准,则可能会降低城镇居民受害者现有的赔偿额度。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能够兼顾城镇居民受害者和农村居民受害者的整体情况,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与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趋势相符。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当前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了63.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4.21个百分点。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可以预见城镇人口的占比将来会进一步提高。统一为城镇居民标准,符合我国城镇化发展趋势。
解读:坚持就高不就低 是司法对时代发展的积极回应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甄景善律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本次修订通过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从原来的城乡居民适用不同标准调整为统一适用城镇居民标准,彻底终结了长期以来饱受诟病的“同命不同价”现象。
本次修订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修改为统一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将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其中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居民指标计算确定。
本次修订涉及的条文不多,但是意义却非常重大。
一方面,本次修订顺应了当前城乡协调发展、融合发展的时代背景,城乡居民“同命不同价”根源于历史上的城乡户籍制度以及城乡二元发展结构,有着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是随着当前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特别是城乡协调发展、融合发展的大力推进,“同命不同价”已经显著背离了当前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核心价值体系。因此,本次修订是司法对时代发展的积极回应。
另一方面,本次修订体现了对生命权的尊重,彰显了公平正义。实践中,对于“同命同价”的“同价”是按照全体居民标准,还是按照城镇居民标准,也曾经存在过争议,其中,全体居民标准要低于城镇居民标准。本次修订,坚持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了较高的赔偿标准,体现了对生命权的尊重,切实保护了受害者的利益,也将使人民群众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直观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