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能源危机十大迷思:对中国能源转型的政策启示

2022年12月26日 18:35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涂建军,李洁

背景

自疫情爆发以来,全球能源市场很快出现了供大于求、产能过剩、能源价格暴跌的现象。直到2020年下半年,国际社会的主流观点还对来年全球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市场的过剩表示担忧。但短短不到一年后,全球范围开始出现天然气现货价格大幅走高,并导致欧洲地区电力价格显著攀升。在国内,2021年下半年,也出现了煤炭价格高企,煤炭和电力供应紧张的现象。即便如此,当时各国的市场波动还未严重到能源危机的程度。通过积极应对,本轮“能源市场冲击波”对全球能源供应安全的影响应该还在可控范围之内。

令人遗憾的是,2022年2月24日,俄乌冲突突然爆发。这场发生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之际的冲突,不但对国际地缘政治格局产生了重大冲击,而且直接导致冲突发源地欧洲爆发了一场影响深远的能源危机。由于全球能源市场高度互联互通,欧洲地区天然气供应紧张、能源价格飙升、批发电价高涨的冲击波迅速传导到世界其他地区,并带来了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能源危机。

作为全球最大能源消费国,排名第一的石油、天然气及煤炭进口大国,中国虽然已经越来越重视能源安全挑战,不过与社会各界的普遍观感不同的是,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并未受到历史上能源危机真正意义上的负面冲击,所以不但国内学界对国际能源危机的经验教训缺乏系统性的研究,而且在当前的相关政策讨论中也存在着诸多似是而非的迷思。

1973年10月第一次石油危机爆发时,石油输出国组织 (OPEC)为声援第四次中东战争中的埃及和叙利亚,对以美国为代表的支持以色列的国家实行了石油禁运,造成国际油价从当年每桶3美元暴涨到1974年3月石油禁运结束时的近12美元,重创了全球经济。而直到1965年才实现石油自给的中国,却趁着本轮国际油价高涨的机遇期,将石油出口从危机爆发当年不到三百万吨的水平,在两年内就大幅提高到1198万吨,而石油在1975年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占比更是攀升到13%的水平,那段时期的石油出口也很好地支撑了国内工业化急需的各项进口开支。

1978年1月到1979年2月间爆发的伊朗伊斯兰革命导致该国社会和经济剧烈动荡,石油产量也急剧下滑。在短短十二个月之内,国际油价暴涨至每桶39.5美元。在本轮危机期间,刚刚开启改革开放进程并急需外汇的中国再次抓住油价上涨的窗口期,将本国石油出口水平从危机前的1348万吨快速提升到1985年的3624万吨,而石油在中国外贸出口总额的占比更是达到了26%的历史最高点,相当程度上支撑了改革开放初期国民经济发展对出口换汇的需求。

1990年8月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后,国际制裁使该国原油出口中断,仅仅不到两个月之内,国际油价就从每桶不到20美元急剧攀升至每桶超过41美元。随着第三次石油危机的爆发,美国经济在1990年第三季度陷入衰退,拖累全球经济增长率在1991年跌破2%。不过这次石油危机对中国的冲击依旧不大,1991年中国GDP增长高达9.3%。主要原因首先是因为当年中国还是石油净出口国,直到本轮危机结束后的1993年,中国才失去了能源自给地位。另外,这次战争维持的时间不长,其他产油国的生产水平也在不断提升,而且为应对第一轮石油危机于1974年创立的国际能源署(IEA)在协调本轮危机应对过程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疫情叠加地缘政治危机、气候危机、粮食危机、能源危机等多重危机的重大历史关键节点,包括中国“双碳”目标在内的全球各国气候承诺,都面临着如何更好地平衡与能源安全及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现实挑战。为了更好地推进中国清洁能源转型议程,早日实现“双碳”目标,破除欧洲能源危机政策研讨过程中的各类迷思,以便更好地借鉴相关经验教训,已成当务之急。

关于欧洲能源危机的十大迷思

自俄乌冲突全面升级引爆本轮欧洲能源危机,并导致了一场真正意义的全球性能源危机后,难以独善其身的中国各界对该话题的关注度持续攀升。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在公共政策讨论过程中,各类观点鱼龙混杂。由于许多似是而非的观点非常具有误导性,为避免混淆视听,本文作者特总结了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十大迷思。

迷思一:能源安全是能源转型的基础,离开了能源安全其他一切免谈

能源决策需在不同政策目标之间取得适度的平衡。早在2011年,世界能源委员会就提出了能源“不可能三角” (energy trilemma)这个概念,涵盖了能源公平、能源安全和环境可持续性。从政策制定的角度看,以上任一维度都不应处于危机状态,因为任何维度的危机,都会让能源决策进入危机应对的紧急模式。

以房屋失火为例,当火灾意外发生后,由于人身安全(能源安全)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其重要性会陡然增加,如何尽快逃生就成为火灾现场人员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但逃离火灾现场后,逃生人员,尤其是从熟睡状态下被惊醒的人们,逃出火灾现场后是否衣冠不整(环境可持续性)、是否带上手机等其他考量因素,马上会变得非常重要。

在能源危机的冲击下,能源安全在决策中的重要性陡然增加纯属意料之中,有其合理性。与此同时,决策者和政策研究人员必须注意到能源危机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短期的现象,所以千万不能忽视中长期能源安全战略和短期内应对能源危机的紧急措施之间的差异。能源安全是所有经济体能源决策过程中需要长期追求的政策目标,不能由于能源转型过程中出现波折就惊慌失措地大幅修正战略方向。在能源危机期间,利用社会层面恐慌情绪来混淆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之间的关系,刻意模糊短期危机应急措施和中长期能源安全战略之间的区别,对于政策制定者科学决策是非常不利的。换句话来说,如果过度拔高能源安全在战略决策中的重要性,很可能对中长期的能源转型进程尤其是双碳目标的实现带来负面冲击。当能源危机的潮水退却后,如何避免成为在危机期间逆能源转型历史潮流大举投资高排放资产的“裸奔者”,有关各方都需高度警醒。考虑到风、光、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是无需进口的本土资源,清洁低碳能源转型是降低能源对外依存度、提升能源安全的不二法门。

迷思二:欧盟激进的气候变化政策不可取

气候变化是当前最为紧迫的全球性公共政策挑战之一。在后《巴黎协定》时代,欧盟是国际气候变化领域的积极引领者。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的《欧洲绿色协议》提出到2050年欧洲将成为全球首个“气候中性”大陆,进一步明确了欧盟的气候雄心。即便深受欧洲能源危机的冲击,欧盟仍坚守其气候政策底线,正在通过“减碳55”这一揽子气候方案支撑在2030年底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至少55%的目标,并通过REPowerEU计划在能源进口领域去俄罗斯化。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在当前多重危机交织的困难时期努力维持其气候雄心的举动,其深层的原因和目的也是从长远来看可以加速并最大程度摆脱对能源进口的过度依赖。把这污名化为“政治正确”、“极端”、“激进”是肤浅的,毕竟欧洲的领导人跟世界其他地区的政策制定者一样都会基于本国或本土利益进行决策。

根据气候行动追踪组织的最新评估,如果全球气候行动力度维持在当下的水平,到本世纪末,全球气温预计将上升2.7℃左右,这一数字远高于《巴黎协定》的1.5或者2℃目标。在经济学语境下,“公地悲剧”是指一种涉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对资源分配有所冲突的社会陷阱。公地作为一项公共的资源,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无限制的使用,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人,都会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但资源却是有限的,在无偿获取资源的情况下从而造成了资源的枯竭。而气候变化正是全球最大的“公地悲剧”。一方面,即便是欧盟2050年实现其气候中性目标,也还远远无法满足本世纪末将全球温升控制在1.5℃以内的目标;另一方面,欧盟相对世界大部分国家更加有气候雄心的政策目标,并未获得更加广泛的民意支持。虽然欧盟的气候决策过程中难以避免地掺杂了地缘政治考量,但难掩其对全球公共利益维护的理想主义色彩。展望未来,包括中国与欧盟在内的有关各方如何进一步推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并凝聚相关领域的全球共识,是《巴黎协议》目标能否实现、全球气候治理能不能为地球避免灾难性的未来的重要前提条件。

迷思三:欧洲能源危机是一场清洁能源危机

欧洲能源危机的直接表现形式是天然气供需不平衡,天然气及电力市场现货价格高涨并大幅波动。尽管欧盟已采取了很多应急措施,但明年欧盟大概率仍将面临能源危机,尤其是天然气供需缺口据国际能源署估算将高达300亿立方米,约占欧盟天然气需求量的7.6%。虽然这场危机主要体现在化石能源行业,并且与战争引发的经济制裁高度相关,但中文网络上已经出现了不少将危机爆发归结为“清洁能源供给不稳定”、“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过程中出现了供给缺口”的论调。

与这种论调形成鲜明的对比,欧盟及其成员国决策层的主流观点并未抱怨过度依赖清洁能源是问题之所在。恰恰相反,由于意识到欧盟过去在风电、光伏、能源效率等领域的投资不足,在欧盟委员会今年3月8日提出REPowerEU方案中,其核心理念就是通过大力加速清洁能源转型,以尽快提高欧洲的能源独立性。具体来看,欧盟计划“三管齐下”,从节约能源、能源供应多样化、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三方面着手,取代家庭、工业和发电领域的化石燃料,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将从此前规划的40%进一步提高至45%。换句话来说,欧盟正在通过加大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来积极应对当前的化石能源危机。

迷思四:欧盟尤其是德国的能源转型和气候议程正在走回头路

在俄乌冲突爆发后,以美欧为首的西方国家持续对俄罗斯升级了覆盖煤炭及石油进口的各项制裁措施,短期内使得欧洲能源供需不平衡的态势愈发严峻。为了应对巨大的能源供应安全挑战,越来越多的欧洲国家将目光投向了此前一度计划淘汰的煤电,纷纷宣布重启燃煤电厂,由此尽可能地来填补天然气供应缺口从而满足这个冬季关乎民生的最基本的能源需求。有些观点有意或无意地混淆短期能源危机应急措施与中长期能源安全战略之间的区别,媒体中关于欧洲国家走能源转型“回头路”的论调也一度甚嚣尘上。

以处于欧洲能源危机风暴中心的德国为例,虽然为了缓解天然气供应的紧张形势,德国联邦政府允许重新启用高达10吉瓦的燃煤电厂,但已明确表示回归煤炭只是一项短期的应急措施。德国2045年气候中性目标不但并未改变,而且在今年7月由德国议会批准的“复活节方案”中明确规定,到203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至少占电力消费结构的80%,高于目前约40%的占比和之前65%的目标;到2035年,德国电力将几乎完全由可再生能源提供。虽然德国内阁今年9月批准将部分硬煤电厂的运行寿命延长到2024年3月,并将封存的褐煤电站重启至2023年6月,但德国原计划2038年退煤的目标不但没有动摇,还在被进一步提前。2022年11月2日,德国内阁批准了一项法律草案,计划将逐步淘汰西部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燃煤电厂的期限由原来的2038年提前至2030年。德国最大发电企业莱茵集团2022年10月已宣布将本公司退煤期限提前8年,于2030年彻底退出褐煤发电。显然,这次危机更加坚定了德国能源转型的决心。同时也清楚地表明保留一定数量的煤电装机作为备用机组在当前仍是应对短期不时之需的合理举措,这跟清洁低碳能源转型并不矛盾。

在欧盟层面,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也多次重申,煤炭只是俄罗斯天然气的临时替代品,欧洲国家必须确保利用本次危机向前迈进,而不是回到化石能源时代。可再生能源才是欧盟能源转型投资的重中之重。在当前危机中,中国应该看到欧洲重启燃煤发电的不得已,西方国家也应该看到中国短期内煤炭生产、消费上升的苦衷。双重标准只会加深误解,不利于推动在能源转型与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国际合作。

迷思五:欧盟“先破后立”的能源转型路线是错误的

近年来,欧洲有多个国家提出了“退煤”时间表,以德国为首的部分国家还有“退核”计划。本轮欧洲能源危机爆发后,国内媒体开始出现将欧盟能源转型路线与中国“先立后破”方针对立的论调,认为欧盟能源转型等同于“在新房子建成前就把老房子推倒了”的“先破后立”。

纵观世界不同地区的能源转型路线,其实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先立后破”,也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先破后立”,如何选择,与各个经济体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与其具体国情有关,还与大的国际形势息息相关。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欧洲绿色协议》,设定了到2050年使欧洲成为第一个气候中性大陆的目标。虽然俄乌冲突这只黑天鹅不在欧洲的“破”-“立”计划之中,但欧盟正在积极通过 2021年7月公布的“减碳55”以及2022年3月推出的REPowerEU的立法进程,增强欧盟能源系统的韧性,并加速推进清洁能源转型进程。换句话来说,欧盟的能源转型路线并非所谓的“先破后立”,而是在根据形势不停地进行动态调整。

中国自2020年9月提出“双碳”目标后,一些地方和行业出现了“运动式减碳”的现象。2021年7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这说明与欧盟相似,中国能源转型的路线也非僵化不变的。所以能源转型的“破”和”立”之间的关系不是绝对的,无论是过去、现在抑或将来,一定都是需要与时俱进、动态调整的。

迷思六:天然气是可持续投资的“过渡”能源

在2022年俄乌冲突全面爆发前的2月2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一项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分类条例补充授权法案,将满足特定条件的天然气归为可持续投资的“过渡”能源,并对相应天然气项目设置了技术筛选标准和排放标准。随着欧洲能源危机的爆发,欧盟委员会将天然气有条件定义为可持续投资的“过渡”能源非但没有终止能源行业就该问题长期以来的争议,在中国能源转型的语境下,本文作者认为相关争议无助于在危机状态下增加能源系统的韧性。

由于化石能源在全球一次能源的占比超过了80%,世界各国与其长期纠结于天然气到底算不算能源转型的“过渡”或“桥梁”能源,不如优化本国能源战略,让包括天然气在内的所有化石能源都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发挥好“过渡”或“桥梁”作用。无论对于正在继续“退煤”的欧盟,还是重提煤炭是保障能源安全“压舱石”的中国,化石能源未来除了作为化工原料用途外,其能源利用的地位将会越来越多的被以可再生能源为代表的清洁能源所取代。在以上过程中,对化石能源的管制应该聚焦如何促进而非阻碍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

在中国2030年前的碳达峰时期,虽然天然气对煤炭的替代还具有一定的温室气体减排效应。但随着中国在2030年后进入迈向碳中和的时期,天然气能源化利用的环境可持续性将会持续存疑。有鉴于此,如何基于中国国情有条件地设置天然气项目的技术筛选标准和排放标准,并合理定位包括天然气在内的各种化石能源的转型路线图,将是越来越紧迫的一件事情。

迷思七:欧盟对俄罗斯的制裁在经济上不可理喻,是未经深思熟虑的冲动决定

在俄乌冲突全面爆发前的2021年,欧盟煤油气的对外依存度分别高达70%、97%和90%;而且俄罗斯恰恰在三大化石能源领域都是欧盟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在欧盟煤油气全年进口的占比分别高达46%、27%和45%。即便如此,在2022年初俄乌冲突全面爆发后,欧盟不断加大对俄罗斯的制裁力度,同年3月8日出台的REPowerEU计划提出在今年底将俄罗斯天然气进口降低2/3的目标。4月7日欧盟通过第五轮对俄制裁,自2022年8月10日全面禁止俄罗斯煤炭进口。6月3日,欧盟通过第六轮对俄制裁,宣布从2022年12月5日开始禁止俄罗斯原油海运进口,2023年2月5日开始禁止俄罗斯成品油进口。不过,随着欧元区与大多数欧盟成员国预计将在今年第四季度陷入衰退,明年第一季度经济活动将继续萎缩,国内媒体上越来越多地出现了认为欧盟对俄罗斯制裁属于“不惜自残”、“伤敌八百自损一千”、“完全没有意义”等论调。

不得不承认,欧洲确实因为在能源进口领域过度依赖俄罗斯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任何主权国家或经济体,都有其政治红线也有其民意压力,当这条红线一旦被侵犯,经济成本往往不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俄乌冲突的全面爆发已经逾越了欧盟的政治红线,有鉴于此,单纯从经济角度评价欧盟对俄制裁的合理性意义其实相当有限。另外需要指出,自俄乌冲突全面爆发后,无论是欧盟体制内的研究机构,还是欧盟体制外的独立智库以及国际能源署等国际机构,这段时间都在密切跟踪局势进展并积极为欧盟建言献策。毫不夸张地说,欧盟这段时期出台的应对措施恰恰都是基于深思熟虑的评估,与所谓的冲动型决策相去甚远。

迷思八:俄乌冲突爆发后俄罗斯能源出口额不降反升

俄乌冲突全面爆发后,为了减少俄罗斯财政收入,欧美国家开始在能源贸易领域对俄罗斯施加了越来越严厉的制裁。与此同时,不少新闻报道提到俄罗斯能源出口额不降反升。根据2022年8月俄罗斯经济部的预测,由于石油出口量增加以及天然气价格高涨,俄罗斯当年能源出口收入预计将同比增加38%。在以上背景下,国内媒体一度出现了“俄罗斯原油出口不减反增?欧盟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拜登打压俄罗斯不成,反让俄罗斯多赚50%”等观点。

短期内虽然俄罗斯作为主要能源供给国之一似乎顶住了压力,制裁带来的中长期效应其实还需要进一步观察。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欧盟国家对俄罗斯施加了广泛的制裁,自今年10月开始,俄罗斯对欧盟的能源出口首次出现同比下降的现象。根据IEA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报告2022》,与上一年度的预测相比较,俄罗斯在全球能源贸易的重要地位将会大幅下滑。预计俄罗斯2030年在全球油气贸易的市场份额将会减半。由此可见,大国竞争确实应该“斗而不破”,如果“斗而破之”,大概率将导致两败俱伤的局面。任何一个国家,无论过去在全球能源贸易,或者是在全球制造业的市场份额究竟有多高,与主要贸易伙伴关系彻底破裂后,博弈双方必然会因为制裁和反制裁而伤筋动骨,也会给世界经济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这一点尤其值得全球主要经济体高度警醒。

迷思九:管道天然气比LNG更能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1973年,随着连接东、西德的天然气管道开通,俄欧天然气纽带已经密不可分。虽然美国从始至终都反对俄欧之间的天然气贸易,但在整个冷战时期,俄欧天然气贸易都是超越地缘政治干扰、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典范。在本轮欧洲能源危机爆发前,来自俄罗斯的廉价(管道)天然气、美国的安全保护以及中国的市场准入长期是保障欧洲经济繁荣的三大支柱。由于俄罗斯对欧盟天然气出口总量的近90%是管道天然气,来自俄罗斯的管道天然气一度也是保障欧洲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石。

在中国能源安全的语境下,考虑到LNG容易受到现货价格波动大、“马六甲困境”、海盗恐袭等因素的干扰,跨国管道天然气陆上通道一度被认为更有利于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但其前提条件是上中下游相关国家的双边关系不能过度恶化。在欧盟应对本轮能源危机的过程中,LNG因为独立于管网之外,上下游绑定的程度远低于管道天然气,尤其相对灵活的目的地条框,反倒对于应对欧洲能源危机发挥了更加重要的作用。综上所述,无论管道天然气还是LNG,在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方面不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而且都有其优势及短板。只有在保障进口来源多元化的前提下,天然气消费大国才能通过优化进口结构更好地保障本国的能源供应安全。

迷思十:“无所不能”的氢能经济商机无限。

作为REPowerEU计划的一部分,欧盟计划通过氢能加速器方案推动氢能基础设施开发 ,并为成员国提供负担得起的可再生氢气(绿氢)。欧盟氢能战略中已设定了2030年前在欧盟境内生产1000万吨绿氢的目标,而氢能加速器方案中又增加了进口1000万吨绿氢的条款。 2000万吨氢气预计可以取代500亿立方米的俄罗斯天然气 。由于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氢气生产和消费国,年氢气产量高达3410万吨,欧盟的氢能加速器方案公布后,在国内产业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由于氢气同时具有能源、储能及化工原料的属性,理论上应用场景非常广泛。在对间歇性可再生能源并网至关重要的储能领域,氢能有望成为大规模、长时间储能的解决方案。绿氢也有望助力排放密集型工业流程的深度脱碳。在上述应用场景中,绿氢能够有效替代化石燃料作为能源载体和生产原料的双重角色。有鉴于此,全国各地一度出现了氢能投资热。在欧盟加速布局绿氢经济的背景下,国内相关企业对氢能经济的热情进一步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氢作为一种能源载体,在转换过程中伴随较大的能量损耗。因此,在中国大幅度提高绿氢供应之前,首先确定最适宜应用绿氢的领域,即“无悔”应用,是非常有必要的。与电力和交通相比,中国的工业行业——特别是钢铁行业——碳排放强度更大,其能应用于工艺过程碳减排的技术选择也更少,绿氢在工业行业的应用不仅是“无悔”应用,也能反向促进绿氢的规模化生产。展望未来,中欧双方在绿氢经济合作领域是否能够探索出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对于氢能“无悔”应用尽快实现规模经济性将至关重要。

对中国的政策启示

在当前地缘政治格局下学习借鉴欧盟能源危机的经验教训,三观正确的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为过。研究欧洲能源危机相关政策议题,国内有关各方既无须仰望,毫无依据地认为外国的月亮就是圆;更不要俯视,随意发表毫无建设性的冷嘲热讽。在当前多重危机叠加的重大历史节点,我们需要心平气和的心态,不偏不倚地检视欧盟危机应对的优点和不足,这样才能学习到对中国真正有政策启示价值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中国能源转型需要保持足够的战略定力。本轮能源危机虽然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能源危机,但其对中国能源供应安全的冲击依旧相对较小,且只会是短时期内的现象,如果在“十四五”期间各地政府以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为名大幅增加排放密集型能源资产的投资,不但是南辕北辙之举,而且必然会大幅增加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难度。由于能源危机期间能源安全重要性的提高纯属意料之中的事情,这段时期对能源安全的重视程度放到更应该谨防出现“过犹不及”的不良倾向。不能在应对短期危机的过程中,过度偏离了中长期的战略方向。

其次,虽然煤炭是保障中国能源安全的“压舱石”,但依旧需要为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社会各界与其陷入煤炭与可再生能源“零和游戏”的话术之争,不如通过群策群力尽快就煤炭在“十四五”期间的地位达成共识——如何在不做出更多无效气候锁定资产投资的情况下,通过更加快速的发展可再生能源、储能等清洁能源来保障全国能源供应安全,并尽快实现碳达峰目标。

第三,逆周期推动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与市场化机制相比较,政府的有形之手在能源危机应对过程中将更加游刃有余。不过由于能源危机的短期性,中国当务之急反倒是如何积极主动地逆周期推进能源行业市场化改革,为后能源危机时代的到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也需要吸取欧洲市场机制缺陷的相关教训,避免极端情况下超高电价的出现,以避免市场化改革危及民生及社会稳定。

第四,在大国竞争难以避免的时代,“斗而不破”是最基本的底线。作为全球排名前三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出口大国,俄罗斯在全球尤其是欧洲能源市场的重要性如何强调都不过分。即便如此,本轮欧洲能源危机的最重要的一个政策启示就是,不宜高估在全球化时期形成的国与国之间贸易纽带的不可替代性。大国竞争,斗而不破才能避免自身乃至国际社会蒙受供应链、产业链大幅脱钩所导致的巨大经济损失。

最后,展望未来,为了保障中长期能源安全,中国对与单一化石能源来源国在能源贸易领域过度捆绑需保持高度警醒的态度。中国应持续推进能源进口多元化,通过推动清洁能源转型加速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和能源进口依存度。为了避免国际地缘政治格局再次发生结构性调整后的能源安全不可承受之重,中国需要以欧盟在本轮能源危机中的惨痛教训为鉴,尽可能地避免与任何单一化石能源来源国在能源贸易领域过度捆绑。

 (本文作者:博众智合能源转型论坛中国区总裁涂建军、能源基金会项目副总裁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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