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王俊 北京报道
2016年何某背上交通运输局开出的三万元行政处罚,被法院强制执行。何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甲区法院不予立案后,何某向甲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调查发现何某身份证件被冒用,督促交通运输局撤销对何某的行政处罚,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纠正错误裁定。
2月19日,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发布,其中就包括上述案件。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和《经贸法律评论》编辑部承办。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锡锌点评该案时提到,检察机关在数字时代对个人信息被盗用以及引发的相关问题应当给予更多关注,行政检察监督在数字化进程中对新型权益的保障应发挥更大作用。
交通运输局审核把关不严 何某身份被盗用
2016年8月22日,广东某市交通运输局针对何某违法从事载客业务行为作出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向甲区法院(集中管辖)申请强制执行。甲区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乙区法院于2018年10月29日作出执行通知书,要求何某履行义务并冻结其相关银行账户。2019年12月31日,何某向甲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甲区法院以“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为由裁定不予立案。何某向甲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甲区检察院依法受理。经调取2013年何某的驾驶证档案、补证档案及车辆行驶证档案、被处罚时执法人员所登记的证件信息等发现,上述材料与何某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记录明显不同,也与何某2013年以前档案材料所记载的不一致。经调查,发现何某身份证件被王某冒用。
甲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经有关部门核查,市车管所经办民警在办理何某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证业务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王某通过提交虚假资料补领了非何某本人照片的机动车驾驶证。本案系王某用自己的照片和何某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证件遗失补办的方式向市车管所申请办理驾驶证供自己使用,因违法运营被处罚。
公安机关对王某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立案侦查。2021年11月24日,某市丙区法院对王某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已赔偿何某并取得其谅解。
基于已查清事实,甲区检察院认为,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违法主体错误,依法应当撤销。2021年12月9日,甲区检察院向甲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对本案行政非诉执行审查裁定的错误依法予以纠正。2022年5月5日,甲区法院撤销准予执行裁定。甲区检察院继续跟进该案,督促市交通运输局撤销对何某的行政处罚,而改为对王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王某已交纳全部罚款。乙区法院终结强制执行程序,解除对何某账户的查封和限制高消费措施,将其从失信人员名单中删除。
行政检察应聚焦保障新型权益
王锡锌点评该案时指出,本案启动行政检察监督具有必要性。在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过程中,法院以“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为由裁定不予立案,何某不仅将背负罚款,进入失信名单后工作生活受限。
该案检察机关启动监督后,不仅仅向行政机关、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并且,及时移送王某盗用身份证行为涉嫌犯罪的线索,王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问题线索移送到纪检监委,由纪检监委启动对相关行政人员的追责。
个人信息被盗用后陷入失信惩戒、执行等法律怪圈,是实践中存在的典型问题。王锡锌强调,数字社会,每一个人相当于一组数据,数据为个人生活带来巨大便利,为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功效。但也可能对个人权益、国家安全造成冲击。行政检察监督应在数字化转型快速疾驰过程中,聚焦保障新型权益,助力打击新型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