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专家热议数字经济发展,多元学科视角共话数实融合、数据治理焦点问题

2023年03月07日 15:57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吴立洋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吴立洋 杭州报道

数字经济,既是驱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3月4日,“CCF中国数字经济50人论坛高端峰会” (以下简称“峰会”)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举行,峰会主题为“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驱动数字经济发展”。

会上,来自计算机、金融、法律等多个学科领域的专家围绕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数据要素激活、数实融合、数字治理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分享与研讨,结合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从不同层级和视角阐释了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沿理解。

多元视角聚焦数字经济发展

本次峰会由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主办,CCF中国数字经济50人论坛组委会、浙江省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与浙江省视觉智能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承办。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理事长,CCF中国数字经济50人论坛主任委员梅宏在峰会致辞中表示,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国家的战略选择。数据二十条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锚定了目标,指明了途径,是对已有战略规划的细化落实,对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数字经济具有宏观指导性和一定可操作性。

他进一步指出,数字经济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多领域、多层级的复杂系统,必须从多学科、跨领域视角进行全方位的审视。数字经济涉及议题众多,需要包括50人论坛在内的各方专家从不同视角去研究,以期构建一个数字经济的全景视图。

随后,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信息学部主任陈纯作了题为“时序大数据流(图)实时计算及智能决策”的主题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出,时序大数据(流)实时计算必须同时满足数据高颗粒度、高实时性、低迟滞和智慧决策四方面的技术需求,攻克存储代价大、计算延迟高和复杂决策难三大技术挑战。目前基于时序大数据流实时计算进行智能决策的技术理念已在银行交易反欺诈、爬虫机器人防御和网络攻防计算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金融科技的进步与普及亦是新兴技术赋能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面向。峰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同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蒋昌俊以“数字金融模拟器”为题作了主题报告。他表示,金融行业正沿着信息化、网络化、数据化和智能化进行发展,异构大数据处理和机器学习等支撑技术推动着金融智能化,但是面临金融风险和系统性风险。金融系统性风险存在系统性和可测性等关键点,面临精准分析难、先期防控难和因果追溯难等难点,新一代技术发展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精准建模分析提供可能。

北京大学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原副校长张国有作题为“渔船数据来源结构及其数字经济问题”的主题报告。据他介绍,研究团队基于对浙江沿海地区渔船海洋污染物收集流转相关数据的实地调研分析,发现船舶海洋污染防治数字化系统可以快速演化成渔业渔企渔民服务系统。同时,通过数据契约和自律能很好地促进政企关系,其中政府持有数据和开放脱敏数据,而企业受限使用数据,反哺业务数据。

会上,中科院计算所副所长、50人论坛秘书长程学旗发布了50人论坛2022年度研究成果——《数据资源体系构建白皮书》。该白皮书系统介绍了国内外数据资源体系现状,从分类、治理、技术、产业和国际体系五方面,提出了一套适合我国的数据资源体系架构布局。

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纳入中央文件,2022年12月发布的“数据二十条”再次强调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要“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

在峰会下半场的首个专题论坛环节,多位专家围绕“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新思路”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与思考。

北大国发院副院长、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在发言中指出,数据作为独特的生产要素对于推动经济增长意义重大,数据的作用在于提高经济活动效率。作为数据大国,由于数据产权和定价不清晰等因素,我国数据利用率不高,数据交易量较低。不过,去年发布的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三权分置制度安排是一大创新突破,有望大幅促进数据流通交易。

鉴于当前数据交易所在推动数据交易中表现不够理想的现状,黄益平认为相关探索或许需要辩证理解,场外交易带动场内交易或许也是推动数据交易发展的一大思路。

中科院计算所研究员、清华大学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晓东则就“夯实数据资源体系 畅通数据资源循环”进行了分享。他指出,数据资源体系是数字中国建设的基础,建设数据资源体系,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畅通数据资源循环,需要重点解决三点:高质量上规模数据供给不足问题,数据资源统筹管理问题和数据流通利用意愿问题。

“针对这三点,需要把数据互操作贯穿到数据要素化的全生命周期。”李晓东表示,数据资源体系构建和循环的关键是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要素化离不开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价值难定量、流通渠道难管控是数据流通与共享中存在的典型问题,针对如何从技术角度解决上述问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学院执行院长、信息智能学部执行部长李向阳进行了分享。他表示,数据流通交易仍面临发展瓶颈和核心技术挑战,数据二十条中的三权分置安排面临数据抄袭篡改、模型缺乏保护和参与方不可信等问题,需要使用可靠标识、模型保护和可信查验的核心技术等加以解决。

数字技术赋能新模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近年来,随着新型数字技术在实体产业的加速落地,产业数字化迎来高速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但随着数字化转型向深处发展,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问题依然制约着数实融合的实际成效,数字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影响着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能力,数字化对整体产业的提升作用尚未得到完全释放。多位企业界代表就如何进一步创新数字化模式,推动数实融合进程,在峰会第二场专题论坛环节展开探讨。

华为董事、科学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徐文伟首先分享了他对于科技对数字经济赋能作用的看法。徐文伟指出,数实融合是必然之路,数字技术创新布局创造新价值,产业数字化潜在创造巨大价值的可能。发展数字经济面临数字技术创新、数据驱动数字产业、新型基础设施优化建设、数字化转型和治理组织人才生态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此外,数字经济发展需要考虑全面治理和保障机制。

随后,阿里研究院副院长安筱鹏站在全球视角探讨了数实融合的风向标问题和数实融合的全球大方向。他指出,衡量经济繁荣和活力的核心要素是新实体企业成长。过去10年美国领先地位的巩固和确立,是新实体经济的胜利,是数字技术深度、全面融入一、二、三产业的结果,是向新型数字基础之上迁徙的结果。目前的三次产业分类体系误导了人们对经济规律的认知,需要范式迁移来重构人类认识世界的方法论。

在实体产业数字化发展进程中,如何完善数据流通的合规标准,搭建成熟的流通渠道是数字技术赋能产业发展的关键,如何对数据流通技术进行创新运用,建立技术服务生态,正受到转型中的产业越来越多的关注。

蚂蚁集团研究院院长李振华围绕数据要素流通与数字技术支撑给出了自己的思考。他指出,多方数据融合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保障,需要优化数据分享机制和建立技术服务生态。未来数据要素流通核心要解决三大问题,一是“不敢流通”的安全合规问题,二是“不会流通”的技术门槛问题,三是“流通不起”的使用成本问题。

他进一步指出,数字技术行业的发展可以支撑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其中,数据密态和跨域管控技术体系发展是关键,需要安全合规有保障来解决数据“敢用”问题;需要通过生态协同发展来解决数据“易用”问题;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和规模化应用来实现数据“渐进普惠”。

构筑数字治理伦理新格局

数字技术的发展在赋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极大程度改变了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对社会运行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但与此同时,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带来多方面治理问题,近年来,我国持续构建数字时代治理体系,在本次峰会第三场专题论坛环节,参会专家围绕如何构筑数字治理伦理新格局分享了来自学界研究前沿的观点。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人工智能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原院长季卫东教授长期关注元宇宙的数字经济与法律,并在本次峰会着重围绕NFT的金融治理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以区块链为基础的元宇宙数字经济的基本特征和机制是网络游戏、生态圈和兼容性。虚拟人本位元宇宙的数字衍生品经济、数字空间的创制者以及跨界经济,使得数字藏品NFT交易市场与加密资产快速膨胀。

但对NFT的法律属性,各国概念理解存在差异,应对举措也大异其趣,容易造成数字经济治理的混乱以及权力真空。需要从法律角度界定NFT属性,关注NFT固有的金融化倾向,关注NFT交易的监管与反洗钱,确保NFT随机销售的合规性问题。

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引领能力,激发产业创新活力,是数字治理的关键所在。中科院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科院大学公管学院原院长穆荣平从政策角度就创新驱动数字赋能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思考。

他表示,创新驱动数字转型发展已经成为世界潮流,推动范式变迁。目前,创新驱动数字转型发展肩负着厚植国家创新基因和加速融入数字时代的新使命。中国创新驱动数字转型发展愿景与政策取向,需要建立健全创新发展政策体系、建设国家(区域)创新发展引擎、布局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国家科技创新系统能力,以及完善创新驱动数字转型发展制度文化环境。

在数字治理中,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是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的主线,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均是数据基础制度需要关注和加以明确的内容。

基于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思考,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围绕“以数据持有权开启数据要素市场” 进行了分享。他指出,数据要素具有公平分配、经济价值和治理现代化三重价值,数据要素化需要机器智能的支撑,数据要素价值实现需要多元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数据要素市场化创造社会数据生产力,可以围绕数据产品化过程设计数据“产权”,明确数据要素社会化利用权利配置。

其中,数据持有权是数据要素社会化配置权利体系的重要方面。数据持有权是非排他使用权,持有权不同于产权,需要明确其法律地位,通过数据持有权支持数据流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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