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全国共有40个城市入选,青岛位列其中。
青岛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积极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坚持将儿童友好融入城市发展大局,围绕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五大维度,不断释放儿童友好新动能。在近两年发布的32件市办实事中,有10项涉及妇女儿童和家庭。青岛市妇儿工委办、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发展与建设,从千余个攻坚项目中选树了儿童友好口袋公园、学校、医院、卫生间等48个项目,为儿童提供更加安全、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积极打造儿童友好“软环境”,培育创作儿童友好文化,连续举办四届青岛儿童戏剧节,复排《傲慢公主》《阿拉丁神灯》等儿童剧48部,惠及观众10万余人。青岛还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生命关爱”公益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呵护成长·幸福家”主题系列活动以及“牵手关爱 七彩童年——建设工地‘小候鸟’驿站”青年志愿服务项目、青岛市“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点亮留守儿童微心愿行动等系列活动,让更多的儿童感受到城市的爱心与温暖。
青岛聚力打造“儿童友好·幸福家”工作品牌,开展“我的城市我做主”儿童调研员招募暨好建议征集。为庆祝“世界儿童日”,用象征儿童友好的蓝色灯光点亮主城区沿海一带标志性建筑,让“儿童友好”这一概念走入全市人民心中。
(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