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依托咪酯纳入列管,非法吸食、持有、贩卖等将按涉毒处理。
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依托咪酯纳入列管,非法吸食、持有、贩卖等将按涉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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