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周报快讯(第10期)丨财政部正牵头起草“双碳”财政支持政策,明年将有两三个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

2021年08月16日 16:06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德尚玉,王晨
财政部正牵头起草“双碳”财政支持政策;周大地:碳市场的目的不是交易,而是促进限排减排;赖晓明:明年将有两三个行业纳入碳市场;马险峰: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与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品种。

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后,下一步会有哪些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的政策设计,如何准确判断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趋势?

21低碳团队推出的碳中和周报快讯,梳理近期碳中和宏观政策、绿色金融等重点快讯。

本期看点:财政部正牵头起草“双碳”财政支持政策;周大地:碳市场的目的不是交易,而是促进限排减排;赖晓明:明年将有两三个行业纳入碳市场;马险峰: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与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品种

一、碳中和政策快讯

1、碳税要来了?财政部正牵头起草“双碳”财政支持政策

8月5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284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其中表示在目前已有相关资金渠道情况下,考虑中央层面暂不宜新设“应对气候变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为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手段措施、基础能力等方面短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议尽快设立应对气候变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这一《答复》是针对这一建议给出的回复。

《答复》还透露,财政部正牵头起草《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拟充实完善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积极构建有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引导和带动更多政策和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财税政策不仅会为双碳目标、低碳转型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同样也会是有效的控制手段。《答复》一出,引发了对于适时引入“碳税”机制的讨论。生态环境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柴麒敏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征碳税能跟碳市场形成互补,如果能整合相关税种确实是好事,但应该规避绿色制度的供给过剩,而且不要忽视其他税种的非减排功能。

2、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额3.26亿元,涨跌幅度同比大幅缩小

8月9日至8月13日,本周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379,868吨,总成交额19,572,283.75元。

挂牌协议周成交量100,012吨,周成交额5,471,590.03元,最高成交价58.26元/吨,最低成交价52.00元/吨,本周五收盘价为54.00元/吨,较上8月6日的周收盘价上涨1.96%。相较于8月2日至8月6日的一周最高成交价59.00元/吨,最低成交价48.00元/吨,经计算9日至13日的涨跌幅度同比缩小了56.9%。

大宗协议周成交量279,856吨,周成交额14,100,693.72元。大宗商品价格有所反弹,平均每吨价格稍有上升,超过50元。

截至8月13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6,518,832吨,累计成交额329,274,521.45元。

3、周大地:碳市场的目的不是交易,而是促进限排减排

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指出,碳市场的建设重点不是以市场交易为主,而是以排放配额和相应的核查监督体系建设为主。也就是说,交易不是目的,促进限排减排才是目的。

他认为,随着低碳转型的进展,以后配额量会逐年减少,排放总量终归要降为零。如果碳价低,而且交易量比较大,说明配额偏松,一些企业明显有富余。这会使不少企业想通过交易解决排放限额,放松减排限排约束,有违碳市场的初衷。

4、能源局就光伏发电消纳监测统计征求意见

8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光伏发电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光伏电站消纳利用指标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光伏发电消纳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

根据《办法》,省级电网企业(含省属地方电网企业)需要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经营区域内电网调度光伏电站运行消纳数据、分布式及其他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消纳数据通过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报送国家能源局。电网企业保留光伏发电运行相关数据3年以上,以备抽查。此外,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还将组织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光伏发电消纳利用监测工作。

“消纳难”是可再生能源领域开发拓展需要攻克的重点议题。3月初,国家能源局就曾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建立并网消纳多元保障机制,并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

5、多省市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

8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监管通知》”),提出将于2021年8月至12月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旨在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行为。

此次监管内容包括本轮的监管工作内容包括市场交易规则规范制定情况、电能交易合同签订和调整情况、电能交易组织和执行情况、电费结算情况、市场运营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与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和报送情况,几乎覆盖电力从流通到使用的各个环节。

根据《监管通知》披露,本轮监管工作由重点地区的派出机构按照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自查工作,自查范围是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通知》制定的工作步骤显示,现场监管将于10月进行,现场监管工作组将赴河北、江西、广西、重庆等4个重点地区,采取监管座谈、查阅资料、问询笔录、核查账簿、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现场监管,并视情况采取非现场、非接触监管等方式。现场监管则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可对市场主体开展延伸监管,核实、验证有关情况,而国家能源局则将视情况赴现场开展督导。

其他地区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已采取的工作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其中存在的问题篇幅不低于70%。

6、两部门发布通知: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

8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指出,为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充分消纳,依据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相关要求,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

《通知》还针对提升可再生能源的调峰储能能力进行了具体布局。《通知》明确,要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能力,并允许发电企业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而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初期按照15%的挂钩比例购买调峰能力,鼓励按照20%以上挂钩比例购买。购买比例2022年后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每年度公布一次。

7、IPCC发布全球气候变化“红色警告”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刚刚发布了第六次评估报告第一工作组报告,指出在所有排放情景下,全球升温都将至少达到1.5℃。在最具雄心的低排放情景下,全球升温预计在本世纪30年代达到1.5°C,这比此前预测结果要提前10年时间,且其后将超出温控目标到1.6°C,并在本世纪末回落到1.4°C。也就是说,将全球升温控制在1.5℃的机会非常渺茫,但在科学层面上仍存在可能性。

IPCC是联合国框架下牵头评估气候变化的国际组织,旨在提供有关气候变化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认知状况、气候变化原因、潜在影响和应对策略的综合评估。目前IPCC正处于第六个评估周期。

第一工作组报告中也包含了对“气候临界点”的描述。尽管发生概率较小,但气候临界点一旦被突破,就可能造成破坏性影响,灾害性后果包括冰原崩溃、海洋环流突变、复杂的极端天气事件和远超预估的全球变暖幅度。尽管可能性较小,但这类事件也不容忽视,必须纳入到风险评估之中。第一工作组报告认为,各国必须推行“净零计划”。二氧化碳去除技术是帮助实现净零排放的重要工具,但只有在实现快速、深度减排的前提下,这类技术的应用才会有效。

二、绿色金融快讯

1、赖晓明:明年将有两三个行业纳入碳市场,正在抓紧研究碳期货产品

8月13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发表“推动建设高质量的全国碳市场”主题演讲时表示,根据地方试点的交易量和配额发放量的比值来看,年交易量大概在500万吨。按照这个比例计算,意味着全国市场的年交易量首先能达到2到3亿吨的规模,以一年250个交易日来计算,平均每天应该能达到100万吨以上的交易量。

赖晓明认为,围绕建设高质量的碳市场,“十四五”期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工作:

第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目前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碳市场的管理办法和三个规则。国务院也在抓紧推进条例的制定。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也拟定了相关的一些实施细则,正在报备主管部门,尽快落实实施。

第二是扩大市场的覆盖范围。明年应该有两到三个行业会纳入碳市场。他希望在“十四五”期间,能够把八个重点行业全部纳入到碳市场体系来。

第三是尽快引入合格投资人入市。他认为,投资人对市场的繁荣、活跃、稳定起到积极作用。按照试点的经验,在试点的交易量当中,投资人参与的占2/3以上。其中,作为投资人的一个群体,金融机构的参与也非常重要。目前试点市场有1到2家金融机构在参与。他表示,希望金融主管部门能够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利用金融机构市场成熟的经验和风险管理能力,参与碳市场。

第四是探索建立流动性提供商机制。

第五是完善核查报告监测机制(MRV机制)。核查报告监测直接决定了企业的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对企业市场的供需起到关键的作用。

第六是优化分配机制,逐步增加有偿发放比例。

第七是稳固推进产品创新。在积极推进建设全球最大的碳现货市场的同时,也要努力推进期货等衍生品的发展。可以按照从非标到标准,从场外到场内的顺序,逐步推进衍生品的发展。他表示当前正在抓紧研究碳的掉期、碳的远期等相关产品

第八是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碳市场的覆盖面很广,它本身既是一种权益,又是一种商品,又有一定的金融属性。所以,对碳市场的监管也是多维度的。一方面要明确全国碳市场自身的监管,加强以生态环境部为主的监管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也要在涉及碳交易的金融方面,加强金融领域的监管。他建议金融市场监管部门一起建立长效的金融监管机制,明确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碳金融的发展。

2、马险峰: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与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品种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险峰近日表示,为有效帮助控排企业提前锁定减排成本、规避碳价波动风险,今年4月19日成立的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在积极稳妥推进碳期货研发工作,拟在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与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品种

今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首批被纳入碳市场的为2162家发电企业,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覆盖碳排放量是试点时期的10倍。未来,传统工业和交通运输等其他碳排放大户领域将纳入碳市场。

马险峰认为,碳市场本质上是金融市场,主要进行资金期限转换和风险管理。与普通大宗商品市场相比,碳市场不仅有满足当前交易市场的基本功能,更重要的功能是基于碳价格信号实现跨周期投资和风险管理,属于典型的金融功能。

在“双碳”目标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空间潜力巨大,蕴藏着巨大的投资需求。根据国内外主流机构测算,实现“双碳”目标需要的资金投入规模介于150万亿元至300万亿元之间,相当于年均投资3.75万亿元至7.5万亿元。仅碳达峰支持的相关行业投资规模就可达100万亿元以上,若其中10%的融资需求由发行债券满足,绿色债券的增长空间将达10万亿元。巨量资金需求背后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会,各类投资风口不断涌现。

3、银行业协会:2020年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11.6万亿元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2020年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称协会践行绿色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低碳转型。202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以“两山”理念为引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绿色金融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动绿色银行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业务,推行绿色低碳运营,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截至2020年末,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11.6万亿元,每年可支持节约标准煤超过3.2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超过7.3亿吨。

4、全国首单绿色碳中和基础设施类REITs获批

近日,银河金汇-沣西绿色碳中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取得上交所无异议函,标志着全国首单绿色碳中和基础设施类REITs正式获批,开创了绿色碳中和基础设施类REITs先河。该项目原始权益人为西咸新区沣西集团,中国银河证券担任项目总协调人、财务顾问和销售机构,银河金汇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融资期限为3+3+3+3+3+3年,注册总规模9.45亿元。

5、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枢纽

“粤港澳大湾区系列财经沙龙”第三期“减碳新时代的绿色金融发展”近日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说,特区政府十分有决心推动香港成为大湾区绿色金融枢纽,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发展绿色金融,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陈浩濂表示,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拥有资金和资讯自由流通、与海外主要市场接轨的监管制度等优势。为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发行和贷款活动,香港在今年5月推出全新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资助合资格的债券发行人和借款人的发债支出及外部评审服务。

6、天津市碳中和与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成立

近日,天津建院、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建行天津市分行联合成立的“天津市碳中和与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揭牌,研究中心将在绿色低碳咨询、低碳运维管理、碳核查、绿色金融服务、国家核证自愿减排(CCER)项目开发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为企业转型升级、政府深化改革与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库支持与赋能服务。天津“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建建筑必须10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发展绿色建筑已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由之路。

7、河北三方共签碳金融碳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市举行河北省碳金融碳服务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会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碳金融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将以全国碳交易市场为平台,以碳资产业务为核心,共同开展河北省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碳金融业务,促进河北省绿色金融业务全面开展,共同推进河北省火电、能源、交通等重点排放行业碳中和相关项目建设,促进河北省“十四五”期间碳排放控制目标实现。

今年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完成了全省碳排放调查报告,公布了《河北省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确定了6个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项目,在雄安新区探索开展碳积分兑换制度,完成全省90家发电企业碳排放权交易配额预分配,组织开展全省400余家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核查,确定了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碳中和工作方案,启动两个地方低碳标准编制工作,率先在电力行业开展碳排放在线监测,加快推进钢铁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全国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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