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进一步推动交易制度创新很有必要

2022年03月23日 21:49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诸海滨

3月23日,据媒体报道,北交所将在现有交易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改革,优化基础性制度。业界呼吁称,北交所服务的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潜力,且整体估值偏低,期待北交所能尽快引入做市商交易机制,推出混合交易制度,撬动更为活跃的交易,引入更多资金入场。

自北交所2021年11月设立以来已有4月的时间,北交所迅速组织,不断推出完善各项基础制度规则,展现了“北交所速度”,同时在各项制度细则方面也做了大量规则创新,为我国持续深入改革资本市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供了重要实践价值。进一步推动交易制度创新,确实很有必要。

北交所交易制度整体延续精选层相关安排,与上交所、深交所也总体接轨,整体采用了与沪深相同的竞价交易模式为主,也可以采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在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不增加市场负担思路的同时,北交所也根据自身服务创新中小企业的定位,作出了体现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点符合“北交所土壤”的制度安排。例如在涨跌幅限制上,北交所设置为30%,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在30%、60%设置临时停牌机制。涨跌幅限制相对科创板、创业板更宽,既为市场发挥价格发现功能提供了充分空间,同时配合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前需在创新层挂牌满12个月等制度,可以给投资者对上市企业、企业对资本市场加强认识提供了过渡期间,更有效地让市场各方预期达成共识,为资本市场良性发展打下制度基础。

在交易申报上,北交所采用与创业板相同的100股为最低申报数量(科创板为200股),但以1股作为申报递增单位,这一举措为投资者交易提供了更高的自由度,同时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改善北交所的流动性。大宗交易方面,相对于沪深主板的至少30万股或200万元的申报下限,北交所则采用10万股或100万元为申报下限,更契合北交所的投融资端定位。这诸多细节设计,为其他交易所立足于整体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现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市场特点、定位差异,灵活进行制度安排,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借鉴意义。

在交易方式上,北交所在延续沪深交易所主要交易方式的基础上,明确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为交易方式之一,未来或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为接下来的进一步改革预留了空间,也给予市场充分的反应时间。

从国际市场看,各国主要交易所中主要采取竞价交易制度,但近年来都有以竞价制和做市商制相结合的混合交易制度的趋势。做市商的引入有助于提高定价效率并能进一步提高部分公司的定价能力,也能在部分不活跃公司交易中提供流动性、平衡买卖价格、改善定价效率情况。同时,北交所是以新三板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新三板本身一直存在做市商机制,市场各方机构及投资者对其已有较深认识。若在北交所率先引入混合交易机制接受度或更高,同时也可起到示范作用,为下一步推广奠定基础。

(作者系安信证券研究中心总经理助理、新三板首席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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