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前预嘱“不做无谓抢救”首次立法

2022年07月06日 23:57   经济科教频道   方烁纯 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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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方烁纯 彭升华 报道


近日,一则尊重病人预立遗嘱“不要做无谓抢救”的消息备受关注,这是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由此,深圳市也成为内地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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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预嘱的有效性就存在争议。此次修订的条例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值得一提的是,修订前《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系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法规,这次修订被形容为2.0版,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

微信图片_2022070619292410.png广州市民:因为人老了总会有离开的那一天,倒不如体面一点一些。如果真的是无效地抢救的话,肯定就是没点尊严了。

微信图片_2022070619292411.png中华遗嘱库法务部主管 汤婷婷:从2013年开始我国就有预嘱协会推广预嘱,在“选择与尊严”网站上填写预嘱的人数已超5万人,但是一直没有纳入到真正法规体系。那么这一次深圳立法,我觉得会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有市民表示,将生前预嘱写入地方法规,对于不堪忍受过度抢救之苦的临终患者是一大福音,也有市民对生前预嘱表示担忧。


微信图片_2022070619292412.png广州市民 何女士:比如父母有子女的阻碍,或者有亲戚朋友那边的阻碍,或者可能会认为不孝这种传统的思想碰撞。

微信图片_2022070619292413.png广州市民 郭先生:你有一条新的法律出来,保护了个人保护了他人,那你就要有另外一条法律来约束。

有律师表示,当前,该条例仅限于深圳市的地方性法规,未来还要从基本法上去确立相关制度,并做好涉及部门的立法衔接。

微信图片_2022070619292414.png律师 梁继威:还有设立申请预嘱的程序细化,并且在出现了不同的意见的处理的时候 这个程序也需要细化,这样的话就减少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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