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商务厅获悉,为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与RCEP规则的叠加效应,更好地帮助RCEP成员国企业投资海南,海南省商务厅决定公开征集3家“海南RCEP企业法律服务站”承办单位,以进一步为海南企业走出去到RCEP成员国投资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据介绍,海南RCEP企业法律服务站拟在律师事务所设立,为企业提供线下咨询服务以及为“海南自由贸易港RCEP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线上咨询服务(24小时内答复);同时,将不定期开展国际经贸规则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培训活动,并为省商务厅开展企业调研提供政策建议。
根据征集标准,参与征集的经营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愿意无偿承办“海南RCEP企业法律服务站”,且上年度经省司法厅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能在海南提供线下独立办公区域与接待场所。同时,应具有熟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际经贸规则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的专业律师服务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含合伙人)。
按照征集公告,具备相关条件之一的律师事务所优先考虑:一是对于企业提出的咨询问题,承诺在收到问题后24小时内答复的;二是曾开展过RCEP规则或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培训的;三是曾发表与RCEP规则或海南自贸港政策有关文章的;四是在海口市、三亚市或儋州市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据了解,本次征集采取自主申报和审核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各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7月10日前,邮寄或面递报名材料至海南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李羚,联系方式:15501837380,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楼227室,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swtfgc@163.com。海南省商务厅将结合实际需要,综合研究后,确定入选合作单位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为“海南RCEP企业法律服务站”。
(来源:南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