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2021年12月18日 00:19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媛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媛媛 上海报道

新华社消息,12月1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意见,其中一项是《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会议强调,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

会议强调,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制度设计,合理划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养老责任,为个人积累养老金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明确实施办法、财税政策、金融产品规则等,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让参与各方有章可循、制度运行可监测可检验。

而对于个人养老金制度如何建立,此前业内人士亦提出了不少建议。

近日,中国社会保障协会副会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主席、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教授金维刚发表观点称,在如何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方面,应当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国情,选择缴费确定型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模式,个人缴费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养老金待遇依据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投资收益累积的账户余额以及相应的计发办法来确定。鉴于在部分地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模式试点出现的主要问题,建议对于个人养老金制度实行全流程免税(EEE)的优惠政策,即在缴费、投资环节和领取养老金待遇等各个环节都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推进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需要政府加紧制定有关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基本模式、运行机制、税收优惠、缴费方式、领取条件等方面的顶层设计以及相关政策,实行市场化运作,由政府负责监管。要总结部分地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必要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人们积极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为提高未来养老保障水平进行个人金融储备。在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及投资管理方面,应当允许经政府审批的各类商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各类相关金融机构都可以参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以及投资运营,提供丰富多样、符合养老需求、不同风险收益的投资产品,组织开展有关政策宣传和引导,并对个人选择投资进行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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